找律师网
股权转让手续未工商变更可以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
手续未工商变更可以么?
一、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
,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
股权转让
工商变更细节
1、在
股权转让
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
股权转让
协议并完成
股权转让
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
股权转让
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
股权转让
协议,但未完成
股权转让
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应当禁止的
股权转让
行为
《
公司法
》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三、
股权转让
工商变更程序
在
股权转让
合同的履行方面,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转移股权,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
如何才能保证股权有效转移?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新《
公司法
》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 股东的出资额;
3 、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可见,在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人即使签订了
股权转让
合同,且合同已经生效,在公司为其履行股东名册登记变更程序之前,尚不能认定其已取得了股东资格,只有在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之后,新老股东的交替方才在法律上真正完成,并具有了社会公示性。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的情况有所不同。其
股权转让
合同生效,受让人即取得公司股权,合同当事人为记名股东的,应通知公司办理股东名册登记变更。
四、未进行工商变更的情形
1、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登记变更手续具有宣示性或对抗性,是受让人保护自身权利,对抗公司或第三人最有效的手段,实践中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手续繁琐而不为从而留下隐患。
2、在进行
股权转让
时,还应当注意法律对转让主体、内容、程序上的一些规制。如新《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
股票
在
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
股票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4、除了法律规定之外,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或股份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
股权转让
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
程序上,新《
公司法
》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
股权转让
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
股权转让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之,
股权转让
是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在进行
股权转让
之前,建议咨询《
公司法
》专业人士,并谨慎行事。
股权转让
手续未工商变更可以么?综上看来,未进行股东变更登记是不影响您享有股东权利的,但是却伴有一定的风险。当您未变更股东信息时,他人很可能通过变更股东信息而善意取得您的股权,届时,您的利益必将受损。因此,我们认为您在受让股权之后,最好及时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赔偿要多久能拿到手?
我们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弱势一方,制定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工伤制度,是在劳动者认为自己受到伤害之后申请认定之后,认定之后再拿赔偿金......
·
因拖欠工资产生纠纷劳动者该怎么办
因拖欠工资产生纠纷劳动者该怎么办一、因拖欠工资产生纠纷劳动者该怎么办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
·
如何认定劳动者通知义务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
·
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
在人们工作期间常常会不小心有工伤。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一定的项目有相应的赔偿标准以及计算方式,当员工在工作期间有工伤,可以根据标准要求公司对员工作......
·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一、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怎么处罚《刑法》第234条明文规定了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
·
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可以卖吗
房子有公积金贷款是可以卖的,但是出卖前首先要确定是否有房产证。二手市场交易都是以房产证为主的,只有有了房产证才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如果没有房产证就说明当事人没有产权,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相应也就不能进行房屋买卖了。贷款没还完的房子本质上仍处于......
·
房地产买卖合同可以自己打印么?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去开发商那里买房,都是开发商提供买卖合同,很少存在自己拿买卖合同的情况,但是二手房买卖就很需要自己提供买卖合同,那么房地产买卖合同可以自己打印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
·
监护人和抚养人有什么区别
监护人和抚养人有什么区别在我们从小的的思想观念认知中,父母不仅是我们的监护人同时也肩负着抚养我们的角色,但是在法律中却有着不同的诠释,两者是不同性质的权利。在特殊情况下监护人和抚养人可以变更的,监护人的范围是远远大于抚养人的范围,那么监护人......
·
上班时间擅自外出,返岗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上班期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在返回工作岗位途中发生涉案交通事故,属于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仍属上班期间,不属于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死亡,也不能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范畴。人社局适用前述条例的规定认定员工因涉案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不属工伤......
·
新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需要细化规定吗?
刑事诉讼中止主要包括中止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中止审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中止审理等三种情形。那么,关于新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需要细化规定吗?今天的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关于新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中的相关规定,供您参考。刑事诉讼中止主要包括中止侦查、审查起......
·
上市公司的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的并购流程是怎样的一、并购的概念兼并和收购通常简称为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它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它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通过并购规模得到扩大,能够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整合,降低成本,推动社......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相关内容
·
深圳市第三看守所
深圳市第三看守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村路预审监管支队大院内,邮政编码:5180......
·
潍坊律师成功代理一时激愤杀人案件
案情:被告人甲与被害人乙系四川同乡,两人共同来潍坊打工,但乙系一个不务......
·
办理协议离婚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据调查来看,生活中办理协议离婚的夫妻还是很多的,一般只有在离婚方面无法达成一致的,才会诉讼离婚。当然有的人确实不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因而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那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办理协议离婚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具体解答一下......
·
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要求
申请人的国际专利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国际申请中未指明发明人的,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应当在声明中指明发明人姓名;二、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向国际局已办理申请人变更手续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申请人享有申请权的证明材料;三、申请......
·
使用童工的现象在当前社会虽说已经减少了许多,但是使用童工的现
使用童工的现象在当前社会虽说已经减少了许多,但是使用童工的现象并没有绝迹,还有少部分的用人单位还在对童工进行使用,这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对此国家方面也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政策,对使用童工的单位进行处罚,那如果使用童工的话收童工会怎么样的处罚呢......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在加油站上班,对方酒后来加油,停车位置到一个油*够不到让他往前开开他无理取闹然
·
我于向开发商缴纳108万购买商铺,可是到目前为止商铺所在地的旧房屋还未拆迁也执行
·
我家宝宝快两个月了,我老公是给我们招的上门女婿,自从孩子生下来,如果离婚孩子会判
·
我在网上被骗2280元。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在xx婚恋APP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像我
·
无牌三轮摩托车撞到骑自行车的人该如何处理
·
想找个律师代理要农民工工资,我们有工资单,有老板签字,按手印
·
教育,我是一名高考受害者
·
你好律师我是克山县一家刻章店我想问一下刻章都归到政务大厅了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