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有哪些?
在购买人身保险的时候,我们往往需要签订人身保险合同。在发生保险理赔的纠纷之后,人身保险合同是我们解决问题的主要依据。那么,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有哪些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或生存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根据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协议。
二、人身保险的主体内容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他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含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当事人是订立合同、规定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主体,是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直接关系的人;关系人是与人身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人;辅助人是协助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
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
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
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而是投保人货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
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与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一样,是建立合同关系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对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广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双方权利义务和合同标的及保险金额等;狭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仅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由法律确认的权利与义务。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种类
1、人寿保险合同
人寿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合同?。人寿保险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生存到一定的年龄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基本、最主要的种类。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基本保险责任?,?可附加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需要医疗或收入损失的保险责任。
3﹑健康保险合同
以被保险人因疾病需要医疗或造成残疾或收入损失等为保险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
四、保险合同的权利
(一)保险人权利
保险人除了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外,还具有依法拒付保险金的权利。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保险人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人不承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过,如果投保人已交足了2年以上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中,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应退还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
(二)被保险人主权利
1、决定合同效力及保险单的转让或质押。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的同意是合同有效或者保险单合法转让的前提条件: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及其保险金额,在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的情况下,合同无效;将根据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单进行转让或者质押时,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该转让或者质押无效。
2、指定与变更受益人。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有权指定或变更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3、保险金受益权的复归。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保险金受益权由受益人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受益权实际上复归被保险人。如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只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即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义务。
(1)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并没有其他受益人;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并没有其他受益人。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有哪些呢?通过阅读上文,我们发现在一份标准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合同主体包括了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三个主体。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我们需要对他们的身份分别进行定位,这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由于实务中的情形各有不同,所以我们建议您可以在告知律师具体情况后获取专业意见,这样更有利于您问题的迅速解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没有书面合同赠与合同能成立吗?
没有书面合同赠与合同能成立吗?一、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contractof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
·
合同撤销权与解除权的区别
合同撤销权与解除权的区别一、合同的撤销权与解除权的区别合同的撤销权与解除权是不一样的,撤销权与解除权的区别:(1)撤销权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第一是适用......
·
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一、什么是质押合同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
·
合作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合作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我国合同法仅对合同内容作了相应地规定,那么,合作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因此合作合同的内容应当同合同的内容一致。那么合同的内容是怎......
·
别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没有了,怎么办?
根据本条的规定,担保财产的代位物包括:(1)赔偿金。担保财产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毁损、灭失时,担保人所获得的损害赔偿金可以作为担保财产的代位物。但是,如果担保财产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毁损、灭失的,根据本法第432条、第451条的规定,质权人、......
·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否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有什么影响?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即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 如果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如果其他人为不属于自己的车辆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不一致的。这两种情况都是保险公司允许的......
·
刑法抢劫罪法条是怎么规定量刑的
抢劫罪可以说是《刑法》中比较重要的罪名了,由于在犯罪过程中会采取暴力,因此往往就会给受害人的人身造成损害,因此我国对此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那究竟刑法中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整理刑法抢劫罪法条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第二百六十......
·
工伤认定完后隔年还能报销吗
工伤认定期间除了会浪费大量的时间以外,还有一些必要的开销,其中就肯定有一些医疗费用。不过,现如今基本上都有医保。完毕以后,基本上都可以报销一部分,所以自己其实并花费不了多少钱。关于工伤认定的报销时间问题,我们将在下文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
·
河南的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河南的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注册基金公司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
·
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
第一百二十六条(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后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
·
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赔偿怎么计算一、医疗过失的情形1、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2、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
·
劳动者可以随便被除名吗?
对于一个劳动者而言,要是被单位除名的话,其实也就意味着单位将其开除了,换言之也就是单位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有的时候,可能单位因为一些其他方面的原因而将劳动者除名,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劳动者可以随便被除名吗?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介绍这个问......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南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
南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提供看守所会见,无罪辩护,取保候审,缓刑等服务,解答非法吸......
·
成功辩护,无罪释放走出看守所!
经过6天1夜开庭审理,陈xx无罪释放走出看守所!详见(2020)湘0902刑初194号......
·
国家赔偿法实施之前是怎样赔偿
在申请国家赔偿之前,可能会发现时间在赔偿法实施之前,对于这种事情,申请者可能就会有所疑问,那么,国家赔偿法实施之前,国家对于错判的案件是怎样赔偿的,国家又是怎样处理这样的事情呢,下面将由我们告诉您。《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第一款:行驶侦查工......
·
诉前应注意收集哪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释对可以用哪些证据确定权利人,可以用哪些证据认定侵权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大家在向法律提起确权之诉或侵权之诉前应注意收集这些证据:(一)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
·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是否要给予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合同通常规定有三五年不等的有效期,合同到期后就可能会出现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情况。那么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是否需要补偿这个问题,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为您整理了相关法......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女朋友姥爷和我姥姥亲兄妹,我们能结婚吗
·
交通事故,今年6月份的一天我、婆婆和公公带孩子去看病
·
你好,电信诈骗4900被举报通缉抓了一般要判多久,可以取保候
·
关于退伍军人的复学,我儿子马上就要退伍回来了
·
我去月中旬来到我现在的公司当实习生(因为我读的是中专学校第三学校要求我们出去实习
·
你好,撞车后对方全责而且逃逸,应该负什么样得法律责/span>
·
我买了一辆二手车贷款四万四三利息二万多,我现在已经支付不起了怎么
·
离婚后按揭房过户,找银行协商,一般会同意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