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首页>>法律知识

    中很多当事人不了解离婚诉讼的相关法律问题,这会影响到当事人的诉讼,使当事人不能更好地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当事人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
  
  (1)起诉状;
  
  (2)结婚证书;
  
  (3)身份证;
  
  (4)财产清单。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有些原告满腹委屈,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如写长篇小说,洋洋几千言,或者罗里罗嗦,恨不得到家里发生的事儿,全部写在诉状上,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在正文里,只要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记实性、记事性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事得其反。
  
  (二)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贾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当然,贾律师在此并不是建议原告要伪造或虚报诉讼材料,这样会引起法院立案人员的反感,甚至会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
  
  (三)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屋。
  
  有些法院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可以立案,有些法院在有些特定的时段(比如周五上午或下午)是不立案的。因此,最好安排在周一到周四立案,最好在下午四点之前立案,否则四点后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一般立案后,三天内可以转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后打电话查询案件承办人员是可以查到的。
  
  (四)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但如果对方一知道原告诉至法院,很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因此,我们婚姻律师建议原告直接在诉状中附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或调查令申请书,并注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不至于“打草惊蛇”,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查询账上仍有大量资金,或以度时考虑采取财产仪器保全,以求主动。
  
  二、离婚案件答辩时要注意啥
  
  (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二)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
  
  (三)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
  
  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起诉离婚的过程中与当事人的利益是密切相关的,因此就一定要搞清楚起诉离婚要注意的问题,这样避免风险的出现,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然,要想获得有利判决的话,最好是能够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军人离婚怎样选择起诉法院
      多数情况下,需要与现役军人离婚的,此时多半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即需要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此时究竟应该如何选择起诉法院呢?若你不是很清......


·离婚协议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近几年日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增加也就意味着离婚的问题就会越来越多,在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费用费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给孩......


·国家拆迁政策有哪些
      国家拆迁政策有哪些?说到拆迁的问题,您一定会有很多疑问吧,拆迁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受到争议的话题,也是很容易引起纠纷的。那么,国家拆迁政策有哪些......


·继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怎么弄
      在当今的社会中,继父母子女关系应该是很正常的,我们也都知道,继父母子女之间是没有血缘,那么,我们要如何来证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


·在道路的交通事故处理时,交警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查看和勘察,会
      在道路的交通事故处理时,交警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查看和勘察,会在规定日期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责任后在进行交通事故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的我们在下文作出了解答。一、全部责任和......


·商业车险是什么意思,具体有哪些
      商业车险是什么意思,具体有哪些一、商业车险是什么意思商业车险还有一个称呼,叫做车辆商业险,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


·商标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商标侵权行为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具体有哪些构成要件?针对商标侵权的行为,又该如何认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一)商标侵权行为具有......


·非法采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


·分居怎么证明,需要哪些证据
      夫妻一方以分居为理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存在分居事实。那么您知道分居该如何来证明吗?而证据夫妻分居又需要哪些证据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分居怎么证明夫妻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必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新刑法受贿5000万怎么判?
      一、新刑法受贿5000万怎么判从而受贿5000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相关的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


·欠条能转让吗,欠条的转让条件是怎样的
      欠条能转让吗,欠条的转让条件是怎样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常见的法律关系,在现实生活中,三角债关系是经常发生的,那么债权人就很关心一个问题,欠条能转让吗?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一、欠条能转让吗欠条的转让实际上是欠条所约定的......


·债务人无力偿债怎么办,怎样处理无力还债的情况
      债务人无力偿债怎么办,怎样处理无力还债的情况一、债务人无力偿债怎么办(一)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分期支付债务《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扬州法律援助中心简介、地址、电话
    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简介: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积极构建融......


·连云港债务合同律师办理欠款货款追讨、债务清理、合同索赔等
      连云港债务合同律师为个人及企业进行欠款追讨、货款追讨等债务清理纠纷服务......


·劳动部门工伤认定期限一般是多久
      关于工伤认定期限,其实主要包括了两种,即在申请认定的时候有一个期限,而之后受理了认定之后,相关部门作出认定结果也是有一个期限限制的。那具体来说劳动部门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劳动部门工伤认定期限一......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程序
      1、提交材料:  办理新申请的,应提交中文申请书一、相应的外文申请书、国内注册证或受理通知书的复印件,国内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做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的,同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办理后续业务的,应提交中文申请书二、相应的外文申请书、国......


·办理保险索赔程序介绍
      办理保险索赔程序介绍一.提出索赔申请。保险索赔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属于出口货物遭受损失,对方(进口方)向保险单所载明的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申请。  进口方在向我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时,要同时提供下列单证:(1)保险单或保......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开发商延期交房
·您好:本人于2013年6月15日在宜兴市人民医院体检,被告知
·你好,我现在准备二婚,他没什么钱,有栋买地建的四层楼,没房产
·顾律师你好,瀛通绿地的债权案子,希望和您合作
·楼上漏水!家里有墙纸和天花板损坏严重!
·周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一般事实构成诈骗罪而且金额高达五百
·请病假,单位病假单不收,又让劳务派遣发通知上班,没有去开除
·楼上深夜回来动作很大,扰民,该如何解决?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