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民事诉讼赔偿地点规定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赔偿地点规定是怎样的? 一、申请民事赔偿的地点通常是哪里?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
管辖
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具体分为三种情形:
1、争议的标的是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争议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的履行地;
3、争议标的为前述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之外的其他标的的,如动产、财产权利的交付等,则以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诉法解释规定了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
管辖
法院的两种特例。一是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但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则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不再适用合同履行地确定
管辖
法院;二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的,即时结清的合同,则直接以实际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
交通事故
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
交通事故
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
交通事故
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
交通事故
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
交通事故
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
交通事故
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
交通事故
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
交通事故
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
交通事故
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综上所述,大部分民事案件都是围绕财产损失展开的。当法院做出裁决后,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确定理赔地点,这是《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诉讼赔偿地点规定。民事赔偿包括的项目很多,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具体赔偿标准要根据当地文件而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涉及土地的问题在我国一直都是焦点问题,因此对于土地的租赁的管
涉及土地的问题在我国一直都是焦点问题,因此对于土地的租赁的管理也十分严格,法律要求当事方之间土地租赁必须要签订合同,而且要按照专门的流程,对于土地租赁......
·
土地确权的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确权的招标流程是怎样的?土地是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土地确权的力度,就是为了理清土地使用情况。通常情况......
·
成都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规定
成都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规定社会不断的进步,很多旧的地方都不适应当代的发展,都需要改造,那么我们就要面临征地的问题,因为征地直接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因......
·
异地怎样起诉离婚,诉讼法院的管辖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夫妻感情破裂,双方是可以协商一致去当地民政局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是在异地的时候,一方又想要诉讼离婚,这种情况下,你知道应该怎么办吗?对于......
·
刑诉法拘留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是常见的一种法律,对于刑事案件做了详细的分类和规定,刑事案件的处理要经过一定程序,但是有时由于案件审理的需要,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先行拘留。那么,哪些情形下,需要拘留呢?为此,接下来我们将在介绍一下和刑诉法拘留有关的知识。一、刑事诉......
·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虽然说,对专利侵权的认定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才行,但实践中,对于一些普通人,其实也是可以通过判断是否符合专利侵权的行为来判断的。那么,一般情况下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呢?详细内容,由我们在下文中为你介绍。一、侵犯专利权有什......
·
钢构工程会重组吗
钢构工程会重组吗一、钢构工程会重组吗钢构工程的重组已经完成。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船九院”)下属子公司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徐商公路北侧桃花源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整理协议书》,总价预......
·
律师调查取证权
《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高法解释》)对辩护律师调......
·
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吗,离婚协议签字后是否能反悔?
夫妻协议离婚的要求必须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否则的话民政部门不会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当事人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吗?这是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吗1、要想了解签了离婚协议能否反悔,需要了解离婚协议......
·
现今社会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通过工作来谋生,
现今社会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通过工作来谋生,因此找到一个好的工作尤其重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极易发生矛盾冲突,而近些日子以来关于单位未交五险一金而引起的问题也时有发生,怎样进行劳动仲裁也越发引起人们的关注。下面随我们了解下......
·
因医疗事故而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材料
因医疗事故而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材料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除填写申请表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2、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3、与本案有关并且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证据材料;(1)已经立案的案件,应......
·
企业收购存在哪些风险
企业收购存在哪些风险企业之间的收购行为是建立在企业法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一种等价值的交换,那么企业收购的方式有哪些,而企业在收购的过程中又会产生怎样的风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企业收购存在哪些风险1、目标公司是否合法地与其原......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
马鞍山市看守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看守所地址为马鞍山市葛羊路,俗称“马鞍山市...看守所”。律师......
·
寻衅滋事罪 上诉后成功得到法院的支持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
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
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现在很多当事人在签订债权债务合同的时候,都存在一个从合同的情况,在主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从合同也会跟着出现纠纷,那么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主合同......
·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认定是什么?
在看守所内羁押的人员是在押人员,看守内守卫虽然没有监狱中那么严格,但也是不容易逃脱的。如果有被羁押的人员逃脱的情况,看守所内的工作人员就属于失职,严重的情况会构成失职使在押人员逃脱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认定是什么?一、失职致使在押人......
·
债务纠纷提供哪些证据
债务纠纷提供哪些证据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当事人应知道债务纠纷提供哪些证据,以便为自己的主张举证。另外,在各种证据中,书面证据的证明力相对比较高。但是有时,当事人不小心遗失了原件,只能提供......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朋友应急借钱后不愿还了,现在搬家换号码了,当时没有打欠条,只
·
我在某公司上班,06日到128号,共计1个零半个月,我因为个人原因不想干了,已经交了离职
·
你好,信用卡透支半个月还不啊
·
帮查一下是不是押在柳州市第一看守所
·
二建挂靠不归还证书问题
·
情況如下 女方香港戶籍和男方內地戶籍,在2012年內地註冊
·
劳动争议赔偿, 按法律规定
·
广州从化10级伤残可赔多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