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交通事故该如何进行调解

首页>>法律知识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就会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那么,在实践中,交通事故该如何进行调解才好呢?要是你在这方面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该如何进行调解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由此,现场调解只需要双方共同请求即可。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条和第95条的规定,通过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1、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由承办调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调解时间。但新的调解时间必须在调解规定的10天时间限定之内。
  2、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
  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损害赔偿的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必须向办案人员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调解参加人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参加调解,且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4、公开公正地进行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一般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允许他人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公开的,不应当公开进行。为了保证调解的公正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2名警察主持调解。同时,调解还要遵守下列程序性规定: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的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5)确定赔偿方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多久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交通事故损害争议时,不能无限期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期限为10日。该期限指的是期间,是法定的和不可变的期限,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在该期限内结束调解。”
  2、交通事故调解起算时间分以下4种情况进行计算: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事实上,调解是有效解决交通纠纷的方式之一,因为由调解而达成的协议,是符合当事人意志的,能促使当事人按照协议去履行。但调解也不是任意的,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当您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避免出现就调解协议产生纠纷的情况。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每个人都知道醉驾是危险的行为也时刻提醒身边的人不要酒后驾车,
      每个人都知道醉驾是危险的行为也时刻提醒身边的人不要酒后驾车,但是还是会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往往在这种情况下非常容易出现严重的交通事故,肇事者面对......


·怎么对交通死亡赔偿金分配
      怎么对交通死亡赔偿金分配近年来,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在逐渐的上升,此时就需要对死者家属做出一定的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等,那么实践中该怎......


·车主非司机时何时担责
      车主非司机时何时担责一、车主非司机时何时担责(一)首先要看车主是否和司机存在雇佣关系。如车主(公司或者个人)是雇佣司机开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


·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费标准
      一、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费标准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费标准由于各地各人情况不同,因此没有统一的标准,应当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对于受害人确......


·国家赔偿情况
      为了防止行政机关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造成公民的人身安全或是财产受到查封等,因此我国制定了国家赔偿法,一旦出现开头发生的事件,那么公民可以对有关部门提出赔偿申请,在通过审核立案后就会给予调查,等到调查结果出炉后就会给公民一个公道。下面,让我们一起......


·离婚财产判了不给该如何处理?
      离婚频繁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之中,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在不断的增长,而且离婚过程中最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问题,也是最难以解决的一个问题。因此,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财产分割的详细规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那离婚财产判了不给该如何处理?下面就......


·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


·网络诈骗犯罪拘留后多久通知家人
      网络诈骗犯罪拘留后多久通知家人现在网络诈骗已经是诈骗类案件当中比较多发的一种类型,对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在掌握一定的证据以后,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的。不过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以后,公安机关一般都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家人和用人......


·省著名商标续展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条件
      省著名商标续展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条件实践中,无论是注册商标、省著名商标、还是驰名商标,要想一直获得法律的保护,则就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商标的续展。那么您知道省著名商标续展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商标续展的具体内容。一、注册商标续展条件......


·如何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
      如何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一、什么是商标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


·写离婚协议书应注意什么?
      只有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然而,离婚协议书一旦生效的,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换言之也就是需要当事人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就需要小心注意,那究竟写离婚协议书应注意什么?下面就让我们......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一、接警问清案由。民警在接到报警,问明报警人身份的同时,了解事故发生的大致经过,在脑海中隐约形成一个大致的轮廓,明确现场勘查的重点和细节。      二、环视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不要急着用尺子丈量......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相关内容
·镇江离婚律师
    镇江离婚律师提供专业的婚姻法律咨询及离婚纠纷、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同财产的处......


·诈骗罪与侵占罪区别之辩-成功辩护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有关......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一、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婚外同居怎样认定,认定婚外同居有什么标准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与此相关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那在司法实践中,婚外同居该怎样认定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婚外同居该怎样认定1、当事人一......


·刑法修正案八累犯
      相信您对累犯这个刑法中的概念词并不陌生,但很多人常常会将它与惯犯混淆。累犯与惯犯,无论从法律定义,犯罪性质及相应的量刑标准,都是截然不同的。那么,关于刑法修正案八累犯,相比较之前的修正案,做了哪些修改?修改前后具体内容有什么变化,我们将针对......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1三人合伙开电器店。股权分配是动态调整方案,股东的股权份额
·在网上贷款了1800,现在还没钱还,后果会怎么san
·我的岳父很自私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现在两个儿子不管他(他也不
·老师随便能停学生的课吗?
·安徽省高级检察院对醉驾犯罪免予起诉的条件
·四个15岁孩子因一场误会被同龄的18个孩子打了,我家孩子轻伤
·老板欠工资,是私人的车挂靠公司,车是南通市的户口,老板是盐城市的,我人是兰州市的,到那里起诉?
·离婚单位集资房(没有产权)可以分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