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有什么要求?

首页>>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有什么要求? 一、私募基金公司转让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基金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条件
  1、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质上是资合公司,这就决定了它必须维持公司资本,在股东不愿和无力拥有其股权时,不得抽回出资,而只能转让于他人,所以转让股权就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唯一选择。
  2、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又以股东间的信任为基础,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股东之间的依赖和股东的稳定对公司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使得股东的股权转让不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那么自由,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都作出了比较严格的条件限制,这些条件限制主要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一)实质要件
   1、内部转让条件
  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二是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三是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2、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属性,股东的个人信用及相互关系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风格甚至信誉,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股权,多有限制性规定。大致可分为法定限制和约定限制两类。法定限制实际上是一种强制限制,其基本做法就是在立法上直接规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股权的转让,特别是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有效。约定限制实质上是一种自主限制,其基本特点就是法律不对转让限制作出硬性要求,而是将此问题交由股东自行处理,允许公司通过章程或合同等形式对股权转让作出具体限制。
   (二)形式要件
  股权转让除满足上述实体条件外,一般还具有形式上的要件,所谓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既涉及股权转让协议的形式缔结;也包括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登记或公正等法定手续,对于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三)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
  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
  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
  5、出让方的义务;
  6、受让方的义务;
  7、协议的生效日;
  8、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9、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变动计划;
  10、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
  11、保密条款;
  12、争议解决方式;
  13、违约责任;
  14、附则。
   三、私募基金公司转让的法律事项
  1、提供法律和政策信息,提出出资转让的总体安排,协助股东和公司选择当的受让人和中介机构:律师作为出资转让业务的法律顾问,应向股东和公司提供国家现行的有关公司出资转让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信息,对出资转让的全部过程提。出总体安排,主持各方参加的协调会,并协助转让出资的股东和公司选择适当的出资受让人和选聘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规避经营风险。
  2、起草和审核出资转让过程中的法律文件,指导双方签订各项法律文书。该项业务中涉及的法律文件主要有:出资转让申请书;股东会决议、转让出资协议、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注册事项申请书、转让出资公告等。
  3、指导和监督办理股东出资转让的全过程,对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转让过程合法有效。股东出资转让涉及到大量的法律关系和法律法规,其过程相当复杂,为确保其过程合法高效,降低转让成本(包括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曲折和时间浪费,就需要律师来指导和监督,使转让行为得到法律保护和政府部门的确认。
  4、对办理完出资转让的公司和新股东进行辅导。辅导内容主要是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辅导,使新股东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中正确行使其权利,直至股东结构变化后公司仍能正常运作,确保公司和各股东的利益都得到最有效的保护。具体可对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列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起草、审核公司各项法律文件等。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有什么要求呢?一般而言,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是十分复杂的。不仅涉及到内部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还涉及到外部利害关系人的处理。另外,由于私募基金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管,进行私募基金公司的转让还要向相关行政部门备案。因此,我们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公司律师帮助您办理更为稳妥。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若投保人持有的保单是假的,保险公司能否免除承担的责任
      若善意投保人持有的保单是假的,但并不能据此免除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投保人通过保险公司设立的营销部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营销部......


·企业法人公司法人是什么?
      企业法人公司法人是什么?我们知道一个公司的运营和发展需要公司章程来规范化公司的管理,国家对于所有企业的管理就是通过公司法来实现,我们所说的法人代表与法......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二内容怎样?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二内容怎样?我国的经济能力在全世界也算得上是名列前茅了,所以经济发展了以后,那么对应的公司肯定也比之前要多,公司会遇到很多不规范的事......


·公司法法人承担的责任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法人承担的责任规定是什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根据公司章程代表法人经济组织行使权力的负责人,对于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事项、重大对外合作事项、重大资......


·刑事案件申诉效果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经常都可以看到,法院的判决下来之后当事人不服而提起申诉的情形,那么到底申诉有没有效果,刑事案件申诉效果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来跟您聊聊刑事案件申诉的相关知识,希望您有所帮助。一、刑事案件申诉效果是怎样的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


·买卖合同中有关利息的规定
      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利息的规定,是指买卖合同生效后,标的物所生的利息的归属。《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孽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所产生的孽息,归买受人所有。”事实上,买卖合同生效后,标的物所生的利......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
      南京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1995年5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5年8月1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


·国外一方如何委托律师代理离婚
      有的夫妻可能出现一方长期在国外的情况,这样两地分居是很影响夫妻感情的,也容易导致夫妻离婚。而在离婚的时候,身处国外的一方应该如何委托律师代理离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国外一方如何委托律师代理离婚办理离婚诉讼的一方当事......


·宁波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无论是在什么地方申请工伤认定,此时申请人都需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认定材料,这样才能作出最终的认定结果,往往因为材料的缺少耽误认定结果的作出,严重的甚至会导致结果的错误。那一般在宁波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宁波......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负刑事责任
      现今社会,未成年人犯罪是较为多发的社会问题。诸如未成年人抢劫、打架斗殴致人伤害或死亡等新闻有不少。我们知道,成年人犯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而未成年人犯罪是否负刑事责任?下文中将为您揭晓答案。一、未成年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未成年人是个比较特......


·在我国拘留羁押期限怎么算
      在我国拘留羁押期限怎么算我国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拘留以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将案件移交至我国人民检察院,然后由人民检察院向当地的法院提起公诉。也就是说在拘留羁押期间,如果公安机关超出法定时间,仍然没有移交至检察院的话,就必须要将犯罪嫌疑人......


·被拖欠童工工资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企业不得招录童工,使用童工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但是,虽然法律明文规定了不得使用童工,但有些企业仍然会选择顶风作案招收童工,招收童工就罢了,还不给童工发工资,不得不说良心确实坏到了极点,那么,被拖欠童工工资该怎么办?详情参考下......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南京合同违约
    南京合同违约纠纷律师阐述南京合同违约的概念、违约责任形态、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


·樊律师又一起无罪辩护成功案例--朱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9年6月30日,广东省朱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邹平市.从深......


·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一、村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内容1、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统一建立债权债务登记簿,登记簿由中心和村报账员负责管理。2、按月对债权债务,月月清查核实,及时调整变更情况,切实做到账实相符。对核实清楚的债权债务每年公布一次。3、村要......


·同居的男友求婚买了戒指,分手后要不要还?
      首先恋爱期间互赠的礼品属于自愿范围,因为是拿个人财产负担,所以不认定为同居财产。同样地,婚戒也属于个人自愿负担部分,照样不能以同居财产的认定主张返还。  不过实践中接纳婚戒后分手需要返还:  1、婚戒价值较大,可以视为彩礼,对方主张返......


·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可行性
      交通事故的频发引来了许多纠纷。其中,赔偿损失纠纷最为常见,许多人都选择这个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在第三方或者交通部门的见证下,事故双方会达成一定的赔偿协议。但因为一些原因,在达成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后,会有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需要。......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开车撞死人,一般要拘留多少天
·因公伤残军人,因公伤残九级军人回地方有什么政策没
·中介有没有权利扣压身份证
·女姓该如何保护自己不受男人猥亵、威胁?
·单位集资建房是否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要是够成犯罪是判多少年啊?
·陈律师您好:我母亲今年70岁了,在高速公路上做清洁工8年了,
·大拇指骨折工伤能赔多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