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河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首页>>法律知识

    全国各地关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不同,了解所在省市的认定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减少争吵和纠纷,避免事件的严重性。为您总结了河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下面请看详细条例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工作,保障执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因当事人过错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本规则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以下简称责任)。 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应当以当事人过错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性和对方避让的可能性作为依据。
   第三条: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根据其在交通事故中的形态特征和所起作用,分为主动型、被动型、缺失型三类
   (一)主动型行为是指与对方临近时突然改变运动状态,造成对方难以避让的严重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以上作用; (二)被动型行为是指处于持续稳定运动或者静止状态,对方能够采取措施避让的一般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但是静止状态的被动型行为难以被对方及时发现的,起主要以上作用;
   (三)缺失型行为是指不具有安全驾驶能力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过错行为。缺失型行为对于应当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的,起主要以上作用;难以避免的,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 评判缺失型行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应当避免、静止状态的被动型行为能否被对方及时发现,应当以法律法规对安全驾驶的要求和一般驾驶人的安全驾驶能力作为依据。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的基础上,根据查明的交通事故事实和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依照本规则第三条规定确定当事人的过错行为所属类型和作用大小。 当事人同时有两种以上过错行为,以其中作用大的一类行为作为确定当事人责任的依据。但是其它过错行为应当在交通事故确定书中载明。
   第五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确定为全部责任。 因两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依照下列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一)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主动型过错行为的,负主要责任;
   (二)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被动型过错行为的,负次要责任。但是静止状态的被动型过错行为难以被对方及时发现的,负主要责任;
   (三)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缺失型过错行为,该行为对于应当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的,负主要责任。难以避免的,负次要责任;
   (四)两方当事人过错行为相当的,各负同等责任。 因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比照前款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第六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过错行为应承担的交通事故责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确定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遇有本规则附件未列入的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本规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当事人责任。
   第八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第九条:本规则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未作出确定的,依照本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河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了解和熟悉河南道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在河南境内,可以更加有效快速的解决交通事故,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因为争论而造成的更加严重的事故发生,希望以上条列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法律相关知识和您所在地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您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答辩状提交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辩状提交时间是什么时候一、答辩状提交时间是什么时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


·还没交房已出现漏水现象该怎么办
      还没交房已出现漏水现象该怎么办一、还没交房已出现漏水现象该怎么办还没交房房子已经出现漏水现象,业主应采取主动积极的态度,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


·南康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南康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购买土地会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但是这这土地使用证要求办理人自己前去办理,如果不办理土地使用证,在法律......


·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轻则没有人员伤亡,重则造成多人伤亡或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而根据交通事故的轻重程度,最严重的交通事故就被称为“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时......


·计件工资的加班费怎么算
      生活中有不少劳动者的工资都是计件的方式发放的,比如按提成计算工资的销售人员就是属于计件工资。我们知道,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就要给员工加班费,但是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吗?如果有,那么计件工资的加班费怎么算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计......


·涉嫌诈骗罪羁押多长时间
      涉嫌诈骗罪羁押多长时间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性质、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情节,决定要不要采取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羁押。那么涉嫌诈骗罪羁押多长时间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涉嫌诈骗罪羁押多长时间在我国,羁......


·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员工劳动关系应该如何处理?
      当我们走在路上,随处可见的都是一些大公司,有些规模比较大的公司还会成立分公司,分公司的员工和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员工劳动关系应该如何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当股东大会决议......


·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如何管理好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如何管理好工程质量掌握打官司的技巧,对处理工程质量纠纷有非常大的作用,而且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成本,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那么工程质量官司如何打?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工程质量......


·宣告破产的情形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 (三)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四......


·家暴起诉离婚收集的证据有哪些
      家暴起诉离婚收集的证据有哪些一、家暴起诉离婚收集的证据有哪些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危害的行为。最常见的就是丈夫打老婆。出现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10报警;受到严......


·转让项目需符合哪些条件
      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在建工程的转让需符合下列条件:(一)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二)取得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三)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工程款预算投资总额的25%以上,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


·养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有继承权。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如果养子女的养父母死亡,对养父母生前的合法个人所有的财产,享有与养父母的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相关内容
·江宁借贷律师
    江宁借贷律师专注于南京市江宁区贷款纠纷、企业债务、个人债务等,为个人及企业进行债务......


·河南省驻马店市各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驻马店市看守所地址:驻马店市向阳街南段导航设置:联系方式:......


·员工外出工作期间受伤如何认定
      在实践中,有些工作是需要劳动者在户外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而我们知道,相对于在办公室坐班的人员,从事户外工作的人员会更容易受伤。那么,在法律上,对于员工外出工作期间受伤如何认定才好?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员工外出工作期间受伤如......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工作的保障和心理上的安慰,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工作的保障和心理上的安慰,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由它们的名称可知,每种合同订立的期限是不同的。那么固定期限劳......


·一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可以起诉吗?
      有的人离婚后,不按照约定或法院的判决支付给孩子抚养费,面对这样的情况,另一方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呢?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些情况下也是可以不给抚养费的。那到底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不给抚养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不给抚养费......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在南京工作的,在2016年6月份开始对方向我借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就是原来的秦淮区看守所吗?在哪里怎么去?
·请问厂里规定产量夲人无法完成,我能拒绝吗
·房产归属:一子三女继承祖业(无房产证)三女卖给了一侄女(签过
·契税,我在2010年10月1曰前在绵阳游仙区购买了一套98平米的商品房请问契税应
·强*谅解书范本,强*谅解书范本怎么写
·我在工地工作磕到肋骨上的软组织,软组织破损,还一直不见好,就买了点药,没住院,休息了几天,老板逼我
·上午好!请我01821号用手机在网上注册了一个叫**公司的投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