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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一般纳税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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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一般纳税人吗 一、 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为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为小规模纳税人。
2.财务制度健全的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为小规模纳税人。
上述两个划分标准,其中最关键的是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正因如此,在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方面存在着几个例外:
(1)一般纳税人,若财务制度不健全,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采用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金;
(2)小规模纳税人若财务制度健全,通过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可视为一般纳税人;
(3)对那些非营利性纳税人,虽然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财务制度也较健全,但一年中发生销售次数极少,也可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所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二、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 O O O>4 2 号),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关政策是:该机构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各种税收。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自身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可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以下优惠政策:对其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
房产
土地、车船,免征
房产
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是:(1)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各种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2)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规定征收各种税收。(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
房产
、土地、车船免征
房产
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本文中我们为您解答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一般纳税人吗,并且介绍了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由于非营利性纳税人的销售次数较少,所以可以归为小规模纳税人。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际采取的是鼓励支持的政策,但是免税政策实现的前提条件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经营获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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