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公司债券的发行转换条件
首页
>>
法律知识
公司债券的发行转换条件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念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被赋予了
股票
转换权的公司债券,也称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时机,按发行时规定的条件把其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等值
股票
(普通
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是一种混合型的债券形式。当投资者不太清楚发行公司的发展潜力及前景时,可先投资于这种债券。待发行公司经营业绩显著,经营前景乐观,其
股票
行市看涨时,则可将债券转换为
股票
,以受益于公司的发展。可转换债券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多了一种投资选择机会。因此,即使可转换债券的收益比一般债券收益低些,但在投资机会选择的权衡中,这种债券仍然受到投资者的欢迎。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国外债券市场上颇为盛行。这种公司债券最早出现在英国,目前美国公司也多发行这种公司债。日本于1938年“商法”改正后-些公司开始发行这种债券。由于可转换债券具有可转换成
股票
这一优越条件,因而其发行利率较之普通债券为低。
二、转换条件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时预先规定有三个基本转换条件这三个转换条件是:
(一)转换价格或转换比率;
(二)转换时发行的
股票
内容;
(三)请求转换期间。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时,须按这三个基本转换条件进行。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这种条件是与这种债券具有转换权联系在一起的。因为要将这种公司债券转换成同一个发行人即同一家公司的
股票
,那么就要求这个公司既有发行公司债券的能力,又有公开发行
股票
的能力,这个公司只应是一个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
股票
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当既按发行公司债券,又按发行
股票
的要求申请批准、核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除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
股票
发行的条件。所以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必须具备两方面的条件:
(一)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如果不具备就不能发行这种债券,迈不出第一步;
(二)具备公开发行
股票
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不能实现转换权,这不仅是不行的,还将对投资者构成一种欺骗行为,因为这是对无条件实现的权利作出了承诺。所以,有一些尚不是股份有限公司更不是上市公司的企业,如果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应当对其有所警惕,以免酿成投资风险。
因此,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时必须符合转换价格、
股票
内容、转换期间这三个条件;同时,公司债券的发行转换条件既需要满足公司
股票
发行的条件,也需要满足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其发行方式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国有企业改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其发行条件不同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条件。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讨债技巧—擒贼擒王催款兵法
擒贼先擒王法,就是捕杀敌军首领或者摧毁敌人的首脑机关,陷敌方于混乱之中,便于彻底击溃之。 擒贼先擒王之一计催款活动中的主要内容是:面对欠债方,催款......
·
债务人能反诉债权人吗
债务人能反诉债权人吗债务人能反诉债权人吗(1)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合同法》虽规定了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合同法......
·
民间借贷中,如果没有约定还款顺序的,是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
新婚姻法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由于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故而为了减少纠纷,夫妻双方一......
·
法定监护人顺序是怎样的,监护人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我们知道,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要是父母死亡,则可以由祖父母、兄姐等人担任监护人,但是他们担任监护人时是有先后顺序之分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讲解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怎样的,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一、法定监护人顺序是怎样的依照《......
·
车辆贬值如何鉴定 怎么对车辆贬值进行鉴定
车辆贬值如何鉴定怎么对车辆贬值进行鉴定一、车辆贬值如何鉴定所谓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本身的经济价值会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导致的车辆经济价值降低,被称为车辆贬值。修理后是否存在贬值损失,应视车辆毁损部......
·
对方有外遇的证据收集方法及种类
婚外情或者外遇一般具有隐私性,要收集相关证据,一方面取证非常困难,另一方面如果证明尺度过大,又有可能因为取证途径不合法,或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不被法官采纳。但取证也需要技巧:1、书证。主要表现为: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邮件,婚外情败......
·
广东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是侵犯财产的一类犯罪,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侵占单位的财产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才会立案进行侦查。但是由于各地经济水平的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广东省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供你参考。一、广......
·
合肥拆迁征地补偿标准
合肥拆迁征地补偿标准一、合肥市拆迁征地补偿标准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合肥市市辖区范围内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
·
夫妻对房产约定了份额,离婚时按该份额还是均分
在不动产登记的效力问题方面,原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公示的重要方面,夫妻二人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已经对份额作出明确约定,并在不动产权证书主页共有情况一栏中也有登记,出于对物权公示权威性的考虑,应......
·
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和贪污的行为,之所以最终构成的罪名不同,主要还是因为行为人主观心态的不同,其中挪用公款里面是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仅是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那现实中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的实际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
债权债务纠纷法条有哪些
债权债务纠纷法条有哪些规定?债权债务纠纷在现实中极为常见,小到百十来块的小的口头约定,大到百万千万级的借贷,这些都能产生一定程度上的民事纠纷,而民事纠纷出现以后大多会通过诉讼或者私人调解来进行,而这判断标准自然不会是相邻之间约定的一种方式......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
南京继承律师
南京继承律师处理南京遗产继承、遗嘱继承纠纷、南京公司房产遗嘱继承、遗嘱见证、遗产......
·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律师、会见手续、送钱送物规定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联系电话会见时间上午8:30......
·
怎么判断二手房的质量
怎么判断二手房的质量一、怎么判断二手房的质量1、房龄判断。房屋的建筑年代是购房者比较关心的问题,这一点对于经验比较丰富的经纪人来说可以从房屋的外观来大体判断房屋的建筑年代建筑构造等,如详细了解可以从房屋建筑年代的标识或房产证登记的建筑年代来......
·
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2)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3)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4)被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的确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的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依法以家庭承包或者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用于农、林、牧、渔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犯人进去监狱多长时间,家里的人才可以去会见
·
房屋租赁合同,你好;我两年前在一商场签订了多份房屋租赁合同
·
王义律师您好,我想问事业单位卫生系统丧葬费是多少?
·
我想找你探讨一个案子
·
孕期妇女被辞退,律师您好!我在用人单位已工作2个月
·
里面要是有东西我怎么办?
·
计划二胎上户口应带些什么手
·
去年年底未按合同支付农民工工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