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交通事故康复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此时需要及时对受伤的人进行治疗,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害。而伤者治愈之后,就会涉及到对事故处理的问题,其实主要就是对赔偿的处理,其中包括了康复费的赔偿。那您知道交通事故康复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康复费的赔偿标准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2款的规定,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像医疗费、误工费等用专条规定具体标准,因此,审判实践中要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2款为依据确定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
  重点是把握在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阶段,哪些康复费用是实际发生的,并且是必要的。只有既是实际发生的,又是必要的康复费用,赔偿义务人才应该负责赔偿。凡是没有实际发生的,或者虽然实际发生,但不是必要的,赔偿权利人都无权要求赔偿。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仅指为使受害人遭受损害的器官功能重新恢复而进行的训练,包括物理疗法、语言治疗以及作业疗法中的功能训练(认知功能训练,手足功能训练)所支付的费用。
  至于心理治疗、职业疗法所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之内。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而遭受的心理痛苦而需要心理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可以通过追究赔偿义务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得到补偿。
  二、什么是康复费
  康复费,是指对残疾受害人进行康复治疗所需的。康复,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界定,是指综合地、协调地应用医学的、教育的、社会的、职业的各种方法,使病、伤、残者(包括先天性残)已经丧失的功能尽快地、能尽最大可能地得到恢复和重建,使他们在体格上、精神上、社会和经济上的能力得到尽可能的恢复,使他们重新走向生活,重新走向工作,重新走向社会。
  康复治疗的方法主要包括:
  (一)物理疗法。
  (二)作业疗法。
  (三)语言治疗。
  (四)心理治疗。
  (五)心理康复。
  (六)职业疗法
  (七)传统康复疗法。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什么是挂靠车辆劳动关系?
      在物流运输行业中,车辆挂靠是很常见的。通常企业在没有属于自己单位车辆的时候,会租赁个人车辆,将个人车辆挂靠在公司进行运营。此时,挂靠车辆和车主直接就形......


·交通事故报案期限是多久,处理时限是多久?
      很多人会在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就选择报警,让交警部门来处理事故。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的报案期限的,有的人甚至认为随时都可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代领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该马上报警,尽量不要私了。交警会在勘查现场结束后,十五天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双方确定赔偿金额及划分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相对于醉驾、无证驾驶,交通肇事这三者之间相关的处罚标准
      相对于醉驾、无证驾驶,交通肇事这三者之间相关的处罚标准是不一样的,就单个来说很多都可以受到很严重的处罚,那么如果都触犯了呢,醉驾无证驾驶肇事的处罚标准......


·合同的效力陷阱
      合同的效力陷阱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实践经验和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不管是建设土地还是其他利民的工程都是需要用到土地的,所以城市的发展是离不开土地使用的,开发这些项目征用的土地如果有人已经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话是需要给予征地补偿的,一般情况下补偿的价值都不会低于原有土地的价值,那么太......


·小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小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小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有哪些(一)目标公司情况调查注意事项:1、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


·漏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在确定劳动关系中最重要的形式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同时为避免今后出现纠纷时可以有所凭据。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用人单位漏签劳动合同的情况,这时不少人就问了:漏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为了帮助您解决疑问,的我们帮您整理了......


·在租赁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厂房及厂区内的办公楼、仓库可以执行吗
      在不改变租赁合同前提下,可不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进行“现状处置”,但处置前应告知集体经济组织。处置时应当充分披露租赁合同内容,特别是公告租赁剩余期限、租金标准及支付等情况。确定保留价需考虑租金支付情况。成交或抵债后,被执行人作为承租人的权......


·出租人同意转租必须是明示吗?
      转租需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不一定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


·离婚上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进行离婚诉讼的,可能一审法院做出判决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从而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这就进入了离婚的二审也可以叫做上诉程序。那么您知道离婚上诉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上诉离婚的程序之——提起上诉的时间当事人不服地......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上海市青浦区看守所
    上海市青浦区看守所地址:青浦区东庆路1号,来访路线:沿着外青松公路开到东庆路就到了......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被裁定自动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
      被告杨某一直以四川省华蓥市xx有限公司名义对外承接工程项目,被告杨某与四......


·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怎么办?
      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怎么办?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一)债权人撤销权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


·民间借贷中 债权转让的由那个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等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的规定。合同转让......


·对侵权行为管辖规定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该咋办 急待回复,购买一款索尼单反相机
·请问,我想打官司,该怎么联系你
·二胎问题,该不该怎么办啊
·职工在工伤期间能否调离原来岗san
·你好请问我有自己交纳的养老金,可以算假
·这是租赁合同还是承揽合同
·宝妈在家,朋友圈抖音帮忙转发产品信息,售后被告知产品不合格,
·感情破裂,有两个小孩,没有财产纠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