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知道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首页
>>
法律知识
知道
合同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一、什么是
合同
撤销权
合同
撤销权,即可撤销
合同
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
合同
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
合同
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
合同
而言,可撤销
合同
属相对无效
合同
,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
合同
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
合同
无效溯及
合同
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
合同
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
合同
解除权的民事制度。
二、知道
合同
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按照《
合同
法》的规定,要行使撤销权必须具备相应的主观和客观条件。这个主观和客观条件主要是针对债务人和第三人来说的。
从债务人来说,应该具备的客观条件有四个方面:
第一是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
债权债务
成立以后,消灭以前。债权没有成立,无所谓侵害债权;债权已经消灭,即不存在了,更谈不到侵害债权。因此,必须发生在债权成立以后消灭之前。与此同时,债权必须是合法的债权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非法的债权为法律所禁止,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债务人实施了法律上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可以分为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事实行为主要是债务人消耗自己财产的行为,这里可能有正当的使用财产进行正常生产和生活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可能也有挥霍浪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但有时又是难以发现和制止的。而法律上的行为,如放弃到期债权,向自己的债务人表示对债权不再追偿或者是转让财产,将自己的金钱给他人或将自己的有形财产如房屋、设备、运输工具等转移给他人。不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就涉及到行为的效力问题。如果债务人的放弃和转让行为导致债务人的清偿能力降低,危害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就具备了撤销权的条件。
第三、债权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只有债务人实施的放弃到期债权和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才能导致债务人财产的减少和偿债能力的降低,才会真正危害债权人的债权,才有必要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处理财产的行为还在酝酿之中,是他的一种意向或者是言论,并未实际付诸实施,不能实施撤销权。
第四、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危害债权的行为,对债权确实造成了损害。危害债权和对债权造成危害是指债务人确实减弱或由此丧失其清偿债务的能力以致于无力履行债务。主要表现是减少财产或在财产上增加障碍,如放弃到期债权、免除他人债务、无偿将财产赠与他人、低价转让财产、在财产上设立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
与此同时还应注意,并不是一发现债务人有类似行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而是应该以实际已经危害债权或可能危害债权为标准。也就是说由于债务人的行为使其财产减和到不能履行偿还债权人。如果债务人在实施行为后仍然有足够的财产清偿欠债权人的债务,就不能认定为危害债权人的债权,不能行使撤销权。但有一个问题,这时候债权人往往仅看到自己的债权,并不知道债务人是否还有其他债务。如果经过了解发现债务人还有大量其他债务,有证据证明其确实不能履行到期债务,就应该可以提出撤销权诉讼。
实施撤销权的主观条件是,对于债务人来说,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危害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债权人的债务。当债务人不正当处分财产的行为为无偿时,具备上述客观条件时,债权人即可行使撤销权。而当债务人实施不正当处分财产的行为是有偿的时,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主观和客观条件,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
对
合同
双方来说是权力,但是对
合同
代理人来说就是义务,代理人有必要和任务向
合同
被代理人告知其有对
合同
撤销的权利。撤销
合同
的行为发生意味着
合同
无法继续,因此,我们提醒您在撤销
合同
之前还是要慎重考虑,防止因
合同
撤销带来更大的损失。
·
南京市女子看守所__南京市看守所女子监区地址,电话,邮编,乘车来访路线和地图,律师会见拘留取保候审
南京市女子看守所地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南京市看守所女子监区......
⊙专业律师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
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怎样承担
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怎样承担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
·
约定了自动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达成时,是否还需要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重要方式之一,是对合同效力状态的根本性改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方式中,包括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以及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
·
居间合同不能撕毁吗?如何解决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不能撕毁吗?如何解决居间合同?一、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悔怎么办在居间合同中会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应当到中介......
·
实习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实习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在员工实习期间就和员工签订专门的实习合同。实习合同和员工正常的劳动合同肯定是有所区别......
·
企业申请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方式?
企业申请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方式?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或者当地政府以出让的方式将土地转让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每年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一次性付清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缴纳出让金续期。很多人想知道企业申请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方式?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
·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在生活中,如果想要转让债权债务,只要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就可以了。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在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又应该采取哪些防范措施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您可以了解一下。一......
·
怎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怎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诉讼离婚案件在中国不断增加,与起诉离婚的相关知识也成为了很多人关心的内容。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在这里整理了这篇文章,提供一些关于如何起诉离婚和所需材料的问题的回答,请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一......
·
劳动争议一审重审调解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一审重审调解注意事项一、调解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调解是中国的司法中一个独特的法律制度。对维护家庭......
·
职工本人如何办理工伤认定书?
职工本人如何办理工伤认定书?《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
·
什么是离婚时的经济帮助、适用条件和方法?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它与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尽义务较多一方的请求补偿是不相同的,在离婚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发布单位】民政部【发布日期】1983-8-26【实施日期】1983-8-26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
·
因产品缺陷遭受损害该找谁赔?
被侵权人经常为了方便快捷,会直接找销售者索赔,但如果产品缺陷是生产者造成的,则销售者向被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这是因为生产者才是最终责任者。当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发现对方才是最终责任者时,在二者之间就产生了追偿的问题,......
欠钱不还跑了联系不上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跑了联系不上怎么办?欠钱不还跑了联系不上的办法具体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建......
·
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有什么注意事项?一、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是什么?1、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
发帖恶意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怎么办?一、发帖恶意诽谤公司侵犯名誉权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
⊙专业律师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工伤医疗费,工伤定残后与单位解除合同
·
需不需经过要向所在的省委要求复查的程序?
·
孩子被撞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
我有个兄弟在美发店上班,然后他不想做了,结果老板不给工资,后来我兄弟拿*去店里要
·
承包土地到期后继续承包原承包人是否有优先权
·
被人追债,我的前夫在婚期间向别人借款十万元
·
抢夺金项链差不多5000元左右,累犯
·
律师你好!我租了一个车库,车库里面有消防栓,半夜消防栓爆裂发水把车泡啦,现在的业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