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加班工资的计算有什么标准
首页
>>
法律知识
加班工资的计算有什么标准 一、加班工资的计算有什么标准
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需要注意国家是明确作出了统一规定的,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实际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都必须要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计算。不过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单位安排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此时建议劳动者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望京劳动仲裁在哪?劳动仲裁时需要哪些材料
望京劳动仲裁在哪?劳动仲裁时需要哪些材料一、望京劳动仲裁在哪朝阳区望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东风南路南十里居28号楼二、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
·
工伤鉴定结论没岀来不上班行吗?
许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会遭遇到工伤事故,国家为了保障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订了工伤保险制度。这部分的劳动者只要经过劳动部门的鉴定,就可以获得相应的......
·
员工试用期辞职需提前几天告知
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前都会有1-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如果劳动者觉得不合适的话是可以像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那么员工试用期辞职需提前几天......
·
工商局办案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工商局办案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每个人对于工商机关都很熟知,工商局与每个公民的生活都息息相关,但是您对于工商局办案程序恐怕都不是特别了解,那么法律是......
·
缓刑期间可以外出吗
如果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同时适用了缓刑的话,则同时还会有一个缓刑的考验期,要是度过了缓刑考验期的,那么才是成功的缓刑。实践中,有的人的缓刑期间可能需要外出,如外出打工、学习等等。那么缓刑期间可以外出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缓刑......
·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如何确定,如何成为法定监护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监护人分为了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而在法定监护人当中,由于涉及到的人员范围比较广,因此需要确定一个顺序,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确定法定监护人。那么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如何确定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如何确定......
·
进口押汇的法律纠纷处理
进口押汇的需要来自于以信用证作为贸易融资方式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即在整个国际商业交易中,各方都能使用银行的信用而无需自掏腰包,在使各方的利益获得充分保护的同时也使各方的交易成本得以降低。具体而言,在进口押汇环节,在开证行对外兑付信用证从而控......
·
影响抚养费的因素有哪些
家庭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都是不同的,因为在确定抚养费的时候,往往是根据一些实际的因素进行的。那么实践中,影响抚养费的因素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介绍。一、影响抚养费的因素有哪些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工商局投诉电话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工商局投诉电话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一、工商局投诉电话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各地规定都不一样。1、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通常需要出示身份证);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通常是形成一篇投诉信)......
·
目的港无人提货法律问题
《海商法》第86条规定的,是在卸货港收货人迟延或者无人提取货物、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三种情况下,船长代表承运人可以采取的相应措施。收货人迟延提取货物不是本文所探讨的问题,“目的港无人提货”仅包括收货人不明而无人提取货物和虽有明确收货人但收货人拒......
·
如今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此时如果成交的话
如今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此时如果成交的话,除了要支付房款之后,至少还需要支付中介公司的中介费用。那么通常购买二手房除了房款之后,还需要支付哪些费用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购买二手房,涉及到的费用有定金......
·
如何区分抢劫罪和盗窃罪
从罪名上来看,盗窃罪与抢劫罪都是以占有为目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盗窃罪和抢夺罪有着相似之处,因此我们要了解如何区分抢劫罪和盗窃罪。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如何区分盗窃罪与抢劫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额......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
浦口合同律师
浦口合同律师专注于合同纠纷案件的研究和实践,代理各类民商合同案件、担任企业合同律师......
·
遗产继承律师成都 继承律师杨红琼律师谈几种常发生误解的遗产继承问题
遗产继承律师成都继承律师杨红琼律师谈几种常发生误解的遗产继承问题......
·
劳动关系合同书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入职前总要和公司签合同的,那么我们和公司签的那一份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合同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必须签订劳动关系合同书的。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呢?正规的一份劳动合同都包括哪些东西,这些都关切到自己个人利益的东西。所以,今天,我在百忙中抽空给......
·
涉外离婚诉讼时效是多久
如今,在我国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不仅仅是国内居民了,还有可能出现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办理离婚的情况,这我们一般称之为涉外离婚。而此时如果当事人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就要了解清楚涉外离婚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一、涉外......
·
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有什么?
劳动关系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协议合同,因为它能够证明双方直接存在劳动劳务关系,如果出现什么情况的话可以很好的帮助自己维权证明双方的关系,但还是有很多人对此不够重视,在后续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处理起来就会比较麻烦,还需要去证明双方的关系。那证明劳动关......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学校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案。
·
你好,我结婚了,想迁户口,现在不给迁怎么办
·
小车超车撞到我后,交警判小车全责,我受轻伤,医生介意休息半月。问小车保险单位能陪我误工费吗?
·
吉律师你好,没有离婚可否起诉要孩子的抚养费?
·
张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教师,户口一直在村里,现村里征地拆迁,组
·
我的婚姻是涉外的 可以离吗?
·
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谁
·
在QQ上买个苹果手机,说到深圳被扣押了,要交税,这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