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仅是夫妻两个人失去了法律上的关系还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财产分割协议虽然签署,
离婚财产分割不履行的情况不在少数,有的是夫妻一方故意拖延。这样的行为是十分恶劣的,如果是诉讼
离婚的,法律也会强制执行的,保障夫妻一方利益不受损。下面我们就告诉您遇到不履行财产分割的怎么办。
一、
离婚财产分割不履行
1、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协议
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
离婚,而不包括在法院以调解的方式办理的
离婚。
协议
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
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
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笔者认为,
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
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认为其当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仲裁机关的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等中的财产部分可以强制执行外,其他文书在未经有权部门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不能直接申请执行。
2、协议
离婚后,双方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的纠纷是否适用《
合同法》,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
有人认为,《
合同法》已明确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据此,
离婚财产协议纠纷不应由《
合同法》调整。笔者认为,《
合同法》的上述规定排除有关身份关系协议的适用是基于这类协议与人身密切相关,而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或单独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之间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签订的,且仅涉及财产处理问题,与身份关系无关。所以,理应适用《
合同法》。
3、协议
离婚后,一方想反悔,是否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这种情况下,该方的起诉会被法院受理,但要想其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示公平等情形,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思。
但若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确认该财产分割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若未损害国家利益,仅是违背了一方的真实意思,则是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情形,而非无效情形,这一点前面已提到);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有人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仅把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作为一方申请撤销或变更
离婚财产协议的理由,未包括“乘人之危、显示公平”等情形。对此,笔者认为,“乘人之危、显示公平”等情形在
合同法中已有规定;再者,司法解释在表述时在“欺诈、胁迫”后面加了一个“等”字,这说明“欺诈、胁迫”并非可申请撤销或变更的唯一理由。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在对“显示公平”这一理由进行分析时,应根据可以查清的事实来慎重处理。因为协议双方毕竟曾为夫妻,在一起生活过,一方在
离婚时自愿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或大部分分割给对方也并非不可能。
4、一方应在什么时限内起诉(包括撤销、变更之诉;确认无效之诉以及要求对方履约之诉等),这个问题很关键。
根据规定,这个时限应为一年,自办理
离婚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且不得中止、中断和延长。虽然《
合同法》规定的是两年的时限,但《婚姻法》出于对婚姻领域的特别考虑而将此时限减少为一年。
二、
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呢
我国人民法院案件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如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夫妻
离婚之后对于双方的财产如何分割也都作出了说明,但有的夫妻一方不履行分割责任。
离婚财产分割不履行给夫妻一方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迟迟拿不到分割的财产。因此,我们在此提醒您要在财产分割协议中约定清楚不履行分割责任的处理办法,确保双方利益都不受损。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未婚生子如何公证抚养权呢?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也是祖国的希望,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抚养孩子,将孩子培养成国家栋梁之才,那么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要因材施教,近年来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出现了......·
离婚诉讼收费标准
各地律师离婚案件的收费不同。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上广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同时,由于每个律师的资质......·
刚结婚要离婚彩礼返还吗?
一、刚结婚要离婚彩礼返还吗?刚结婚不久就离婚,正常情况下是不能返还彩礼的,但是如果由于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或结婚后双方并没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则是可......·
国家年休假规定安排是什么?
国家年休假规定安排是什么虽说工作非常重要,但是我们工作的目的还是为了能够拥有更好的生活,所以在工作的同时我们还需要考虑的就是自身的生活质量,我们还需要......·
任意撤销权随合同中当事人的关系是什么?
任意撤销权随合同中当事人的关系是什么?一、赠与人任意撤销权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
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
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日常生活当中,债务债权关系已经成为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来在这种关系应该是一种良性发展的关系,对双方来说都应该是互相相信,互相帮助的一种关系。但是往往会存在债务人不对债权人进行偿还,这种......·
如何确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如何确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关于作品有职务作品、委托作品,还有一种是合作作品。合作作品顾名思义就是指多人一起通力合作创造出来的作品,那么对于这样的作品,应该如何来确定其著作权归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什么是合作作品......·
做好买房预算
做好买房预算有结婚买婚房需求的大都是年轻人,经济能力相对有限,是刚需一族,这类人群买婚房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购房预算。购房者应该仔细计算一下目前有多少资金能够用于购房,还要考虑到买房时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保险金、维修基金,以及后续一笔不小的装......·
房屋拆迁国家赔偿的内容都有哪些
政府在对城市的建造进行规划的时候,肯定有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是需要对我国公民居住的房屋进行拆迁改造的。确切的来说,房屋拆迁应该叫拆迁补助而不能叫国家赔偿,这拆迁补助和国家赔偿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性质,可能有些公民在生活当中将这两者别搞混淆了,所以......·
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
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高利贷行为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当事人之间自愿进行高利借贷的,法律也控制不了。而此时进行高利借贷的双方也会签订一份合同,也就是高利贷借款合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一份,供你参考。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本借......·
破产清算闲置土地应该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闲置土地应该如何处理一、企业破产清算闲置土地如何处理依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依照《通知》规定,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按如下原则处理: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内容
·
南京债权律师
南京债权律师提供个人债务纠纷与解决方案,处理南京债权债务、借款协议、高利贷、个人......
·
广州市及各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连新路43号邮编:510030梅东路28号......
在我国律师这一职位是非常受人尊重的,其不仅对法律知识的很熟知,还要通晓法律技巧,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员,在司法途径中获得胜利......
根据《公司法》,股权投资一般都是投资时间较长,存在高风险,也可能产生高收益的投资。对于没有特殊的渠道或者消息来源的普通投......
公证是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对于离婚协议书来讲,当事人可以选择办理公证,然而进行公证并不是免费的,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