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在法律诉讼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应的诉讼请求,当然还需要提交支持相关诉求的证据,对于司法诉讼中的证据,有写证据并不是那么容易收集到的。而司法鉴定和法医鉴定便是其中较为特出的两种收集证据的途径,那么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主要区别有:
一、启动程序不同
首先,应当说鉴定是一种“被动”的行为。它是鉴定组织应纠纷双方或纠纷处理部门的要求,对纠纷中的一些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理性的判断,最后得出结论性意见的行为。因此,任何鉴定都存在鉴定启动的问题,即谁有权委托鉴定组织进行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学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两种启动方式。前者属于行政鉴定,解决的是行政处理
医疗纠纷
中的专门性问题,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和赔偿调解问题。后者属于自行委托的鉴定,其作用在于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判定的标准”。
司法鉴定是独立于自行委托鉴定和行政鉴定之外的一种鉴定。目前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司法鉴定的启动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申请或法律服务机构申请,委托社会上依法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司法机关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也可以指令或直接委托专门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因此,从比较医疗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启动程序可以看出,二者的启动程序是不同的。由于司法处理是目前法制国家认同的所有纠纷最终救济途径,司法处理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加之司法鉴定在启动之前,双方的
医疗纠纷
已经起诉至法院,法官对于案件的全部情况有比较清楚的认识和了解,对于案件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专业技术问题以及法律问题都有比较全面的认识,显然法官委托鉴定可能有更强的针对性,提供的材料更加客观、真实、全面。因此,从鉴定程序的启动上看,司法鉴定优于医疗鉴定。
二、鉴定人员的组成不同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省、市两级医学会分别组建辖区范围内的医学专家库,由双方当事人从专家库中抽签选择医学专家参加医学鉴定,鉴定人员是都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医学专家。
而司法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组织两名以上具备司法鉴定人资格的法医学专家主持鉴定,同时可特邀或聘请临床医学专家参加鉴定。
医学鉴定和司法鉴定都有临床医学专家的参与,所不同的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数量的多少和在鉴定中的主次地位。因此,医学鉴定、司法鉴定各有利弊。但是,鉴定毕竟是一项法律服务的特殊工作,有特殊的鉴定思维和鉴定方法。这其中还涉及法律问题、证据审查和甄别以及事实认定等问题。因此,单纯的临床医学专家开展鉴定很难让鉴定做得完美。
在国外有些发达国家虽然没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但是他们有类似的一些做法,比如专家听证仲裁制度等。一般主持听证的都是医学专家,同时邀请医疗律师到场作法律指导。从这个角度看,从事司法鉴定的法医能够将医学知识与法律结合的更融洽。
三、鉴定的组织者不同
鉴定是一种依照法律规定,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的社会行为。强调鉴定的法律程序性,不得违反公平、公正和科学的原则,任何影响公正的因素都可能影响鉴定的效力。因此,鉴定的组织者也是鉴定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医学鉴定由医学会负责组织。一方面医学会组建本辖区的专家库;另一方面,由医学会设立医学鉴定办公室承担鉴定事务。医学会在整个医学鉴定过程中扮演了组织者的角色。
司法鉴定的组织者是司法鉴定机构,其在鉴定中的功能与作用,与医学会相比并没有明显的差别。但是司法鉴定机构与医学会二者,在与医疗机构的关系上却有明显的不同。
医学会虽然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团体,但他由于在卫生行政机关挂靠,由政府出资设立,并由当地卫生行政官员管理,实质上它与卫生行政机关及医疗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就是医学会的会员(单位)。而司法鉴定机构隶属于不同的司法机关,是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注册并受其监督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其与医疗机构的组织关系相对松散,受到医疗机构的影响相对较少。因此,在医疗事故处理的过程中受到患者及其家属的青睐。
在对案件证据的收集过程中,很多的证据的收集都需要相关的司法部门提供帮助才行,而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便是如此。只有先向相关的司法部门进行申请,然后由相关的司法部门组织进行鉴定,最后得出相关的结论,当然对于司法鉴定和法医鉴定的鉴定者是不一样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医疗过错导致脑梗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导致脑梗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一)医疗费......
·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吗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吗?它与适用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吗?现在我们都知道出现了医疗事故,医院是要负责赔偿的,但是对于刚出生的婴儿的赔偿是不是适用医疗事故赔偿......
·
医疗期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相信您对企业的员工因生病或工伤进行治疗修养的情况是有所耳闻的。这就意味着员工还处于医疗期,也可能需要长期的治疗,因此有的企业就想和处于医疗期的员工解除......
·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确定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确定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除了身体受到侵害之外,精神上面也面临痛苦。因此,患者家属主张赔偿的时候,除了要求医疗机构给付......
·
企业域名备案流程的过程是怎样的
企业域名备案流程的过程是怎样的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不少企业现在也开始选择注册网站,利用网络来加强自身的发展,但是我国政策有规定域名网站需要进行备案才能正常访问,这也是为了企业的利益安全和访问安全,下面我们就来说说企业域名备案流程的过程......
·
杀人罪需要亲属代为赔偿吗
杀人罪侵犯了国家保护的公民生命权这个法益,同时也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此时是需要对死者家属做出相应的赔偿,那此时杀人罪需要亲属代为赔偿吗?这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分析。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杀人罪需要亲属代为赔偿吗1、如果杀......
·
债权债务常见问题有哪些?
债权债务常见问题有哪些?担保合同在签订的时候一般都是要有债权和债务人存在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一个合同的完整性,以及出现了问题能够及时的找到人来解决,但是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来说债权债务常见问题是什么就是他们比较关心的,我们对于这个问题整理......
·
日本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日本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各国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很多的文化,产品等都走出了国门,走向了世界。然而对于这些走出国门的物品,申请专利是尤为重要的,这样可以维护各自的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纷争。要想申请专利,了解各国的专利申请程序......
·
在承包建筑工程的时候,我们是有不同的模式的,每一种模式的优缺
在承包建筑工程的时候,我们是有不同的模式的,每一种模式的优缺点以及注意事项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呢?每一种模式的特点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建设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1、平行承发......
·
债权转让通知口头可行吗
债权转让通知口头可行吗一、债权转让通知口头可行吗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条文过于简略,未规定债权人应于何时通知债务人。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与受......
·
哪些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近年来全国各地经常出现拐卖妇女儿童的情况,这样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那法律中规定的哪些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呢?而要是犯了此罪的话,又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哪些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1、拐骗,是指行为人......
·
因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如今,不少夫妻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从而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进而离婚的。那夫妻因一方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法律规定索要离婚损害赔偿的,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那到底这个条件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因出轨离婚可以要......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
南京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律师为南京市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企业创立、运营管理、投融资......
·
岳阳仇伶律师办理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周某被被告彭某叫去被告某公司做厂区清理水沟、补路面沥青工作,两人约......
·
工伤鉴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由于工伤鉴定是一个涉及到法律权益的过程,所以我国是有出台工伤鉴定的相关规定的,以保证公民权利。由于每个人的工作不一样,涉及到的工作场所和条件也不一样,可能发生的伤害也就不一样,而这需要有一定的标准来执行才能获得公正的工伤鉴定。下面我们一起来......
·
男女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男女结婚是为了能够建立起一种新的关系,即夫妻关系。而此时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先做出审查,看想要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男女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吗?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男女结婚要满足什么......
·
合同中违约金有什么分类
合同中违约金有什么分类一、合同中违约金有什么分类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觉得这么值钱的玉石应该让国家来开彩,对吗?
·
我父亲车祸后伤残鉴定一级,能算多少赔付金,69岁,城镇户口,宝鸡眉县人
·
父母离婚,父亲继承抚养权,之后父亲患病去世,两个孩子怎么办,由谁抚养看管。
·
请问工伤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
老板为员工陆人买的团体意外险,员工在工作中出意外后,保险公司
·
我在外地工作单位已经给我买了一份养老保险了,老家村子里,给村民买保险,我还能买吗
·
罚金未交影响减行吗?交不起怎么办可以监外执行吗?
·
如果三人合作的模式,其中一个人只负责投另外俩人负责经营。并设定好分成比例这对投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