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费怎么算

首页>>法律知识

    因为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费怎么算涉及到子女日后成长的生活和教育水平,因此被广泛关注。多数情况下只有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说到子女抚养费的问题。那么,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费怎么算?而具体的给付方式又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具体介绍。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计费标准:1、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2、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抚养费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二是诉讼离婚,这是谁主张抚养孩子,一般会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若确定孩子由男方抚养,根据法律的规定,抚养费由另一方即女方来支付的。但是若男方同意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的除外。3、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4、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5、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6、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6、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以上就是我们关于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费怎么算的法律解答。根据上文可知,离婚父母支付子女抚养费是父母应该履行的义务。同时,至于抚养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问题,还需要结合离婚父母和离婚子女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果你对争取子女抚养费还有其他问题,建议你尽早咨询网站专业律师,以为你争取最大利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监狱刑事国家赔偿应诉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
      为了在行政机关实施危害了色会公众的行为之后,还能维护国家的形象,我国立法机关规定了国家赔偿法,根据此法规,公民的权益在受到监狱管理人员的侵害之后,是可......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根据实际情况离婚后孩子的抚养......


·离婚住房公积金怎样分割,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从本质上说,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


·没有结婚小孩抚养权归谁
      要是男女没有结婚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此时成立的是同居关系,而并非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可能生育子女,虽然此时属于非婚......


·在我国其实房产的性质是非常多的,所以要求我国公民在购买房子的
      在我国其实房产的性质是非常多的,所以要求我国公民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首先对于本地的购房政策和购买房产的属性值一定要搞清楚,这样才方便自己在购房以后的相关权益能够得到保护。在另一方面来说,买房其实对于您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下面我们就为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复议流程是什么?
      工商需要经过认定这样才能够确定赔偿的数额,丈母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老百姓对于工伤认定并不满意,因此这就出现了工伤认定的复议程序,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复议流程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工伤认定复议流程......


·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的渠道有哪些
      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的渠道有哪些?现在很多企业都存在融资困难,特别是中小企业。他们的应收账款迟迟不能收回,导致资金链断裂,这时,商业保理业务应运而生。它们可以用企业应收账款为标的,向其发放贷款。而保理公司发放贷款,就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支持。那么......


·刑满释放人员有钱领吗?
      一、刑满释放人员有钱领吗?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对刑释人员要积极安排就业,解决生活出路。对无业可就,无家可归,无亲可投人员给......


·如何认定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如何认定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此时侵权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追责之前,需要先对侵权名誉权的行为进行认定。那到底如何对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认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


·民间借贷借条有什么内容
      民间借贷借条有什么内容一、民间借贷借条有什么内容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国家允许民间借贷存在,因为民间借贷存在是有很多好处的,当然了民间借贷的利息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的利率,那么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自然人之间的借......


·最高法刑诉法解释139条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法条,对我国每一位公民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其中也包括我国的执法机关,当刑事案件在庭审过程当中的时候,作为法院的法官来说,必须是理性的,必须重证据,绝对不可以,只听从任何一个人的片面之词,关于这一点在我国刑诉法当中就有要求......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敲诈勒索罪律师
    南京敲诈勒索罪律师提供最新敲诈勒索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案例、......


·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面让我们通过案例来了解一下。1、......


·生产伪劣农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生产伪劣农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一、生产伪劣农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三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


·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数额是怎样认定的?
      很多侵犯财产的犯罪中,对行为人的处罚都是需要结合实际侵犯的财产数额确定的。那么对于盗窃罪来讲,其关系量刑标准的数额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盗窃罪量刑标准数额(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


·合同到期后的离职申请应该怎么写?
      合同到期后的离职申请应该怎么写?辞职报告按实际情况写就可以。某某领导:您好!本人自进入公司以来,受到公司全方面的照顾,不仅强化了自己的业务能力,也结交了许多领导和同事。感谢公司一年来对本人的厚爱,让本人从一个刚从一个刚入行的新手逐渐成......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驾校报了名!但是科目一还没考可以退钱不
·抵押消费贷款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离婚。。。 我能得到那些?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想离婚对方不愿意怎么办呢?
·我没有赶上发人头费,为什么我就没有?
·这种清况能办理病退吗
·罚款是否合法?,我是人力资源部的
·我借了笔钱给邻居,她写了张借条给我,借条上有她的姓名和身份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