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二手房合同中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所谓主要条款,是指在签订二手房合同时,这些条款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就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反过来说,有了这些主要条款,一份让双方满意的合同就基本成型。那通常二手房合同中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合同中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
  这些主要条款包括:
  1、选择有良誉的中介公司,并验明其真实性和资质
  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前,一定要验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认真了解选择的中介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在房管部门备案并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要验明原房主对中介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中介方是原房主的合法代理人,避免遭遇欺诈。另外,要尽可能选择有实力、讲信誉的中介公司
  2、要严格核实并写明签约的三方主体,防止受欺诈
  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卖方主体资格的真实性。签约主体资格的真实性是房产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如果卖方签约主体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就有可能上当受骗或者遗留后患。
  3、要在合同中注明房产、附属设施的交验时间和费用承担时间
  在确定和写明所购二手房及附属设施交接时间的同时,还应注意确定和写明水、电、气、暖、物业等费用的划界承担时间。二手房交接时间和费用划界时间是责任划分的界线之一,如果界定不清,日后就有可能引起麻烦甚至纠纷。
  4、要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违约条款、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房产交易过程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和违约行为。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就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违约条款在买卖合同中是非常重要的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其起到的监督作用是第一位的。同时,它也是救济手段。
  5、要在合同中准确注明购房者付款和双方过户时间
  对首付款和尾款,房产买卖合同一般规定由买方在不同时间段交付原房主。为此,合同中必须分别写明首付款交付、房产过户以及尾款交付的具体期限。其中的尾款交付期限有赖于房产过户期限,因此过户期限以及过户手续由哪方主办、哪方配合,必须事先确定并在合同中写清楚。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某些房产中介公司收到客户定金甚至是首付款之后,仍会带其他客户看房,谁出价高他们就把房子卖给谁,为此不惜与前一个客户毁约。这是一种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
  二、二手房补充协议怎么写
  二手房购房补充协议是相对于二手房购房协议而言的,也就是对二手房购房协议中没有约定的事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进行进一步的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二手房购房补充协议与二手房购房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当事人都必须遵守。二手房购房补充协议怎么写?这具体取决于买卖双方想要规定的内容。一般来说,二手房补充协议采取的是“宜细不宜粗”的原则,只要当事人能想到的问题,都最好规定在购房补充协议里。在签订二手房购房补充协议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购房补充协议应标注详细的房屋信息。
  主合同对于住宅的信息的描述只是一个大概的状况,而补充协议则是对房屋细节状况的一个补充描述。例如,关于房屋的排水的情况,或者是水电费的缴纳情况等。
  2、购房补充协议应规定具体缴费和过户的流程。
  补充协议中应该明确规定买卖双方的具体的交易的流程,如果买方是贷款购房,就应该明确买方应该在什么时候缴纳首付款,贷款的时间大概是多长,什么时候缴纳尾款。而业主则在什么时候办理过户手续等。对于这些环节的先后顺序应该有明确的规定。
  3、明确缴纳各种费用的具体金额。
  在购房补充协议中,要明确交易过程中各种费用的缴纳的具体金额。首先买卖双方应该明确各自应该缴纳的费用。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有很多的费用需要缴纳,例如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经纪服务费、过户费等。这些费用有的需要购房者来缴纳,有的需要业主来缴纳,在补充合同中应该具体明确双方的责任。其次购房者应该明确自己首付款、尾款具体的缴纳金额。
  4、要明确违约的责任人。
  在二手房购房的过程中,可能由于很多的因素,使得交易不能够顺利地完成。而很多纠纷的产生就是由于违约责任人不明确,双方互相推脱导致。而当事人在实际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其中主要的合同条款,这样签订出来的合同,才能比较好的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而要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话就会导致合同最终被认定为无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买房时需注意哪些环节?
      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由于涉及到的价值很大,因此很多购房者也会小心翼翼,但由于没有注意到其中应当注意的环节,也是很容易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那具......


·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
      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也是很容易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就包括常见的一房二卖、签订合同后买方退房等等。既然涉及到违约,肯定就少不了赔偿。那么房屋买卖违约......


·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算
      在我们进行计算房屋产权的年限的时候,很多人认为是从买房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可是实际上并不是。对此我们也是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的。那么,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


·母亲买房构成表见代理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案
      案情简介:吴某与陆某系母子关系。陆某在上海建有私房一栋。陆某在外打工期间,吴某为其照看子女和看管财产。因陆某在信用社的建房贷款逾期,信用社催促偿还,吴......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国家对出入境的人员实......


·欠款怎么起诉,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欠款怎么起诉,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欠钱不还是生活中常有之事,如果双方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的时候,就只能够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那么您知道,欠钱不还是怎么起诉的吗,它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详细内容。一、欠款该怎么起诉1、以公司/个......


·肖像权纠纷是怎样的
      肖像权纠纷是怎样的,侵犯肖像权负什么责任我们知道,肖像权是不可以侵犯的,但是生活中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却比比皆是,因此产生了这方面的许多的纠纷。那你知道肖像权的纠纷到底是怎样的吗,如果他人侵犯了你的肖像权要负什么责任,这些问题,我们下文一一做出解......


·公司法登记股东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法登记股东需要注意什么?股东对于公司的成立起到了直观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股东想要换其他的方式进行投资那么这个时候公司的股东就会出现空缺,这个时候就需要对股东进行变更登记了,那公司法登记股东需要注意什么呢?您一起和我们了解一下吧。一、公司法......


·在微信群侮辱.诽谤.污蔑.贬损他人构成名誉权侵权
      认定微信群中的言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符合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还应当考虑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并结合侵权主体、传播范围、损害程度等具体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


·探监对于家属来说都是在犯人已经确定了刑罚之后才去的,但是有些
      探监对于家属来说都是在犯人已经确定了刑罚之后才去的,但是有些时候会根据罪犯的所判刑的类型不同也会规定什么时候去探监的,所以遇到醉驾,那么这个时候判刑之后醉驾探监吗?对于不了解这个问题的朋友们来说,这就跟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如果判刑之后醉......


·刑诉法第一百三十四中孳息的释义是什么?
      刑法是我国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是保护国家安全、人民安全的法律。一般出现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构成很大威胁,刑法就会严惩不贷,进而维持社会稳定和秩序,那刑诉法第一百三十四中孳息的释义是什么?一、刑诉法第一百三十四第二百三......


·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的流程
      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的流程医患纠纷问题一直是当下的热点议题,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媒体越来越发达,多起医患纠纷事件通过网络被曝光,引起大众的深思。因此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是我们目前应致力解决的问题,减少民众对看病的恐慌。下面,我们会做出详细的......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淮安法律援助中心简介、地址、电话
    淮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简介:淮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职能是对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


·超详细!2020版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一览表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


·继子女是否具有法定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购买未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受人能否对抗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


·法律规定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单位自然也有辞退员工的权利,辞退就是解雇,不过任何事情都要按照一定的步骤来,辞退员工也不例外。那么单位解雇员工的程序是怎样的呢?通常在单位违法开除员工的情况下,需要作出赔偿,那开除员工怎么赔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需要咨询西彭的律师老师嘛。地址在哪里。当面咨询
·匿名举报是否受理,匿名举报是否受理
·70岁的残疾人可以驾驶残疾人摩托车上路吗
·想问问看押人员的情况?一年了不知道咋样
·被送去强制戒*了,但公安局没有通知家属,我们可以去看吗?要怎样才能san
·我在15岁的时候因偷东西导致有备案,但没去过警察局,现在能不能用前科消灭制度将我的备案消去
·农村占地引起的纠纷,律师
·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方面的事情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