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如果一个去起诉离婚,需要经历几个阶段?

首页>>法律知识

    现如今,我国的离婚率还是比较高的,如果双方感情破裂或者是由于其他的原因,决定离婚,可以进行登记离婚以及协议离婚。但是如果双方之一不同意离婚,这个时候,另一方只能去起诉离婚。那么,如果一个去起诉离婚,要经历哪些阶段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考虑到当事人进行诉讼离婚之前大都被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及其亲友调解的现实,同时也为了克服法院久调不决、片面追求调解率的倾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专门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适用于不同的案件。协议离婚仅适用于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情形,而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切离婚关系。如果双方要解除的是事实婚姻,则仅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不能通过协议进行离婚
  二、如果一个去起诉离婚,要经历哪些阶段
  单方起诉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首先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之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三、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
  离婚诉讼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而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因此,法定的离婚事由是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据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查,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中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并且在该条第3款列举了准予离婚的具体情形,从而确立了抽象概括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例示主义的判决离婚标准。即使提出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只要具备离婚的法定事由,人民法院也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四、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调解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三)诉讼中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2、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4、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当两人感情破裂,如果一个去起诉离婚,一般需要经历三个阶段,当然当事人具体经历几个阶段也要视具体情况而言。在婚姻生活中,一方起诉离婚,首先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待法院受理以后,就会进行相应的调节,如果调节不成,才会进行相应的开庭判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女方出轨应该如何处理
      婚姻是美好的,但同样也会稍显平淡。平淡导致的后果就是厌烦,寻找新的刺激。这时候,婚姻当事人难免会出轨,那女方出轨应该如何处理呢?离婚时要分割财产,那因......


·离婚后发现一方婚内出轨可以要求财产重分吗?
      财产分割一直是离婚的重要的后果之一,很多夫妻因财产分割变成仇人的。所以,处理好财产分割,对夫妻和平离婚是非常有帮助的。但离婚后发现一方婚内出轨可以要求......


·离婚抚养费给多少钱 离婚后抚养费如何支付
      通常在家里有未成年的子女时,夫妻离婚才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此时首先是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之后此时对抚养费做出计算。通常是由未直接抚养子女......


·女方出轨离婚规定有什么
      一、女方出轨离婚规定有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


·四川征地补偿费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四川征地补偿费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四川征地补偿标准(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离婚后女人拒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要是夫妻离婚约定好了由男方抚养孩子,而女方支付抚养费的话,只要具体的约定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那就是合法有效的,甚至当事人还可以约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不用支付抚养费。那实践中要是离婚后女人拒付抚养费的话,该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许多职业由于其特殊性,从业者会有患职业病的风险,如劳动者会由于长期在粉尘较多的环境下工作而出现与肺部功能受损相关的疾病,这些职业病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应认定为工伤,这在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中作了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


·融资租赁的特点
      融资租赁有以下特点:一、融资租赁的承租人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为达到此目的,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就负有融通资金的责任,这种活动是一种金融投资活动,资金困难的承租人通过出租人的金融投资,解决了资金困难,达到了融通资金的目的,因此,融资租赁是金融因素......


·两年自动离婚财产分配办法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后,很多人会选择分居一段时间。按照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分居两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自动离婚。对于双方来说,在离婚的时候最关心的应该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那么,两年自动离婚财产分配办法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


·宣告破产的情形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 (三)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四......


·哪些行为符合刑法中立功的规定?
      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如果犯罪人员有立功表现,法院在对其量刑时会考虑?对其从轻发落。但犯罪分子的行为是否可以被认定为是立功表现,就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判断犯罪分子的行为是否符合立功条件了。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哪些行为符合刑法中立功的规定,相......


·协议离婚的能否反悔 协议离婚可以反悔吗
      离婚的,无非是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中的一种。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离婚,当事人在离完婚后常常感到后悔,那要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能否反悔吗?要是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协议离婚的能否反悔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相关内容
·南陵县看守所
    安徽省南陵县看守所地址在南陵县南面峨岭镇,离县城5KM,路线导航:靠近园艺场崇岭山,......


·秦皇岛刑事辩护律师谈抓住关键点迫使法官达到辩护目的技巧
      刑事辩护律师的目的,就是尽量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但是如果我们仅仅是让......


·遗产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继承人们必须平均分割吗?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


·代位权的入库规则
      入库规则是指依传统的债权人代位权法理,行使代位权取得的财产应先归入债务人的一般责任财产,然后再由债权人依据债的清偿规则从债务人那里接受清偿。传统意义上的债权人代位权,强调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期确保各个债权人能平等地受偿。也就是说,代位权实行的......


·涉外婚姻管辖内容包括哪些
      涉外婚姻管辖内容包括哪些说到涉外婚姻的管辖问题,很多人自然而然的就会想到涉外离婚中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确实,要是涉外离婚选择诉讼方式的话,则必须要先确定管辖的法院。那到底涉外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涉外婚姻管......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商品房现售备案是什么意思?去哪里申请备案?
·母亲去世了,有房子一套,有三个儿子,其中大儿子失踪,且离异,有一个儿子,二儿子和
·变压器问题,在我家门口安装变压器
·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想去起诉需要什么材料?起诉了能不能
·试用期间的工伤谁负责任,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的关照!我单位有一员工
·朋友的房产证被人拿去贷款,法院判先执行朋友的房产,但已经三年
·农民老百姓的无奈
·我被家暴力倾向这次打的眼睛都发青睁不开!检查眼睛打坏了!两个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