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劳动关系终止后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首页>>法律知识

    在现代这个社会,很多刚毕业的年轻人找工作的时候比较着急,往往是随便找一家公司,但是在进入职场之后才发现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于是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终止后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劳动关系终止后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问题。
  
  
  一、劳动关系终止后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签订合同是劳动者的自由,因此是可以的。
  
  二、终止劳动关系的赔偿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劳动部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作了以下具体规定: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3、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7、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中用人单位依据上述4、6、7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9、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者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
  
  10、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5至10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答案是肯定的,我国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劳动者再解除了一段劳动关系之后,是可以再签订劳动合同,与其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如果您对于劳动关系终止后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最新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哪些
      最新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在我国很多城市,都修有防空洞,包括像地铁这样的地下工程也是重要的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施工要按照验收规范严格执行,......


·工伤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钱?
      生活中我们有时候自己会不小心摔伤了,这是一种私伤,而与此相对应的就是工伤,顾名思义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我们知道公司为我们买的保险中有一项......


·保险行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作为从事保险行业的业务员,或者是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也好,如果公司和自己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保险公司的员工需要清楚保险行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


·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方法
      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方法一般情况下,关于劳动争议的问题一直都比较难处理,相关法条比较零散也比较多。遇到此类问题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来进行判断。下......


·结婚时写了婚姻保证书有效吗
      如今出轨、找小三可以说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对于一些将要结婚的未婚男女而言,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可能就会在结婚时写了婚姻保证书,承诺婚后彼此忠贞,不做影响夫妻感情的事情。那这样的行为是否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交通事故保险流程是怎样的
      如果开车途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一定要及时的告知保险公司,以便后期能够进行理赔。说到理赔,你知道交通事故理赔的流程是怎样的吗?下面,我们将为你进行详细的介绍,请阅读下文。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


·强奸罪中律师费用是多少,律师如何收费
      涉嫌刑事犯罪的,最好都委托一位刑辩律师,这样才能更好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说到请律师,肯定是要支付律师费的。那么强奸罪中律师费用是多少,律师如何收费呢?以下是我们具体介绍,详情请阅读下文。一、强奸罪中律师费用是多少,律师如何收费1、侦查阶......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后双方不仅对共同财产会进行分割,还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很多人知道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支付另一方抚养费。那么,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疑惑。一......


·技术服务合同的法律定义
      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技术和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所谓技术服务,是指在科学技术的某一方面有技术、经验的技术专家,为委托人解决某项特殊技术而开展......


·域名能否登记为商号
      如果你有一个经营成功的网站,有一个很好的英文域名,你现在希望注册一个公司,那么能否把自己的域名登记为自己的企业名称呢?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


·故意伤害与聚众斗殴罪如何量刑
      不管是故意伤害还是聚众斗殴,都会对他人的人身造成一定的损害,在这方面这二者是比较相同的。但在具体对故意伤害与聚众斗殴罪量刑处罚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存在很大的差异。那么故意伤害与聚众斗殴罪分别如何量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故意伤......


·房屋征收与模拟搬迁
      模拟搬迁与征收的有机结合:(一)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如旧改办、危改办等作为项目改造业主,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调查住户改造意愿由于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因此,为便于模拟搬迁以后转为房屋征收,模拟搬迁的相关组织工......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律师
    南京交通律师为您解决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赔偿问题、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问......


·无锡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委员会)地址、电话、受理时间一览表
      无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立案咨询电话:82411222 立案窗口服务时间:......


·房屋拆迁产权置换协议范本
      房屋拆迁产权置换协议范本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在现实生活中,签订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时,需要特别慎重。那么,有没有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的范本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范本一份,供您参考。房屋拆迁产权置换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


·刑诉法执行死刑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刑诉法执行死刑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可能您都知道在美国是没有死刑的,但是在我国是存在死刑,执行死刑的时候需要严格的注意因为死刑架我国是最盐中的一种惩罚方式,因此他都想知道刑诉法执行死刑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


·小孩子抚养费起诉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近年,我国离婚的案例不断上升,有些夫妻没有小孩的,在离婚时就只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些夫妻有小孩的,不但只涉及财产的问题,甚至连小孩的抚养权、抚养费也会有争议。那么,小孩子抚养费起诉时间的规定是怎样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婚后一女方父母出首付,女儿自己还贷款,离婚后房子男方怎么才能分不
·房产证,我是一名教师1985年工作
·父亲再婚 继母有成年子女 其子女有权分割财产吗
·在外面,居住在一个村子,车子停车费一个月300停车费推2天算(当时到期时问过门岗,她给我说有时
·工伤后怎么赔偿,我在一家企业上班时间工伤了
·没章就不给报,但是交警队不给协议书盖章,该怎么办
·甲公司为重建一栋破旧的厂房,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一份建筑承揽合同。丙是甲san
·劳务派遣,您好,我被工商银行聘用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