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抚养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事,是几千年来伦理道德所形成的的风俗,也正因为如此人类社会才能繁衍生息,中华民族才能源远流长。但是在我们的身边总能遇到不远抚养子女的父母,很多夫妻在
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态度过于的漠视,对于子女的成长漠不关心,作为母亲或者是父亲怎样向法院起诉抚养费,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一、起诉抚养费程序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
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二、抚养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末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七条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财政、计划(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第十三条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怎样向法院起诉抚养费是一个民事诉讼性质的案件,期间有很多法律性的事物需在开庭前处理,最好还是一开始就交给律师去处理,这样最终获赔的机率会更大。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支付一种是人民法院的判决,不管是走哪一种方式,都必须考虑到对方的经济实力,有法官自由裁量。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又无法协商一致离婚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那你知道,如果进行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起诉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了?我们在下面为您做了......·
发现对方出轨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吗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从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走向离婚的。那现实生活中,要是发现对方出轨因此而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是否可......·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很多被拐卖的儿童被公安机关解救,使其同亲生父母重逢。接到群众报案,公安机关人员在执法的时候,其他人不得......·
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判离的法定标准,顾名思义,就是指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必须判离的标准。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夫妻想法院起诉离婚的,并不是一定就会判决离婚的。那么在什么情形下......·
公司法规定紧密型公司的定义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紧密型公司的定义是什么?公司法规定紧密型公司的定义是什么?我们先在这里解释一下,不存在松散型企业和紧密型企业的说法,正确的说法为松散型联营和紧密型联营。公司的类型还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及集体......·
遗赠抚养协议合同样本是?
在生活中,对于继承的问题我们都不是特别的清楚,继承的方式有三种,一种是遗赠抚养继承,还有一种是遗嘱继承,最后一种是法定继承,三种继承方式的顺序有所不同,国家对于继承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遗赠抚养协议合同样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
(现汇)外贸合同书(三)
购买合同 合同号__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 乙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 目 次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技术资料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 设备质量 第......·
网络著作权管理的手段改善的建议
网络著作权管理的手段改善的建议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通过,使得著作权集体管理有法可依。针对当前存在的网络著作权侵权现象,通过分析网络著作权管理的手段改善的建议,提出对网络著作权管理保护的有效措施。我们一、网......·
退休以身份证年龄还是档案年龄为准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
法律发给是如果规定三岁宝宝抚养权问题的?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都很高,有些地方甚至离婚率高于结婚率。在离婚时,若双方有孩子,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受伤害最深的就是孩子,所以法院在出做出判决前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但若孩子太小,如三岁宝宝抚养权问题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夫妻双方离婚时,对......·
离婚夫妻的房产要怎么过户
不难理解,一对夫妻离了婚自然就不愿意再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没有房产的一方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夫妻的房产要怎么过户?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夫妻的房产要怎么过户我国......·
公司解散能终止劳动合同么
不少公司会因为一些法定或约定的事由而宣布解散,公司一旦解散,那么其法人资格就会消灭,此时对于公司的员工来讲,是否就终止了劳动合同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公司解散能终止劳动合同么。一、公司解散能终止劳动合同吗《劳动......
⊙相关内容
·
南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律师
如何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罪?最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立案标准、判刑......
·
交通事故律师:乘客开车门撞伤他人应该承担责任吗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
·
工程质量监理概念是什么?
工程质量监理概念是什么样的?做工程的人一般都知道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有一个岗位称之为工程监理,而对于一些比较少能接触到工程项目的人来说工程质量监理就比较难理解了,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监理具体是做什么的,为什么在工程的建设中需要有监理,下面给您介......·
什么是非给付不当得利?
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人的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基于这些事由构成不当得利的原因,是受益者无受其利益的权利,所以,非给付不当得利的“无法律......·
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费是多少?就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的时候,建议可以委托一位律师来帮助自己,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而请律师势必就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费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