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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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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个企业工作,就意味着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出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这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基本利益,需要职工依法维权。但是大多数的职工并不了解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怎样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很难得到保护,不过没关系,我们将在下文告诉您该怎么维权。
一、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怎样维权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
劳动仲裁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
合同
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
合同
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
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
合同
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
合同
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
合同
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 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
合同
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劳动
合同
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给付条件及给付标准的相关规定
1、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
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
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
合同
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
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
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
合同
约定条件续订劳动
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
合同
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
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
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
合同
或者劳动
合同
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严重损害了职工的根本利益,职工可以依法维权得到相应补偿。当然,职工在维权之前也要弄清楚解除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因,清楚责任,但是企业在不说明原因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是不合理的也是违反劳动法的。但是如果确实需要解除劳动关系,必须说明原因,并且要做出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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