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如何处罚无证驾驶行为?
首页
>>
法律知识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如何处罚无证驾驶行为?
无证驾驶是指驾驶机动车的人没有取得相应的驾驶资质,而擅自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可想而知,这的行为是多么危险的,实践中也容易发生
交通事故
。那么此时交强险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吗?
《机动车
交通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该条例第22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
交通事故
的。”第2款又规定:“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
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上述条款,无证驾驶肇事的情形,保险公司不会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即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失应由肇事者个人来赔付。至于保险公司对被害人人身损害所作出的赔偿,那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做的,不能不赔。即无证驾驶肇事赔人损不赔车损。
二、无证驾驶如何处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交法》)及实施条例和各地方的实施办法,以及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进行归纳,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交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第十种情形——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尽管它与其他无证驾驶有所不同,但对该行为应当给予处罚。
(二)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犬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行文自此,我们知道要是无证驾驶发生
交通事故
的话,对于财产类的损害,交强险是不会进行赔偿的,但如果造成的是人身损害的话,那么还是会在责任限额内做出赔偿。希望我们整理的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最新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
·
连续碰撞交通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是否可多次使用
交强险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而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区分责任的赔偿特点也使得伤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这在伤者自身也存在一定责任的交通事故中更是如此。所以在多车连续碰撞的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能否多次使用成为了受害方非常关心的问题。这一问......
·
发生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
·
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要冷静的处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方也要积极承担自己的责任,不逃避推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呢?交通事故责任方承担哪些费用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不处理对车主有啥影响?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都在发生一些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都应该首先及时的报案,然后等待交警进行责任划分最后进行赔偿,那么要是车主没有报案不进行交通事故的处理,对车主有什么影响呢?相信很多人对交通事故不处理对车主有啥影响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一、?交通事故不处理对车主有啥影响?交通事故不......
·
离婚时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证据搜集
在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几乎90%以上涉及财产的纷争,不仅对于分配的方式,而且对于夫妻财产的数额,双方的认识也大相径庭,原因之一就是一方或双方对财产进行了隐匿或转移。常见的不动产的隐匿方式有: ......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该罪是目前我国发案最多的一种非法集资类犯罪。至于何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目前并无相应的司法解释,但一般会参照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
·
起诉离婚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
·
破产清算判决要不到钱是真的吗
破产清算判决要不到钱是真的吗根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破产清算指宣告企业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有关机管......
⊙相关内容
·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在哪里?公交地铁怎么乘?自己驾车怎么走?
南京市看守所怎么走?南京市..看守所在什么地方?南京市看守所公交直达是江东门纪念馆站或者云锦路站,途径公交车:7路37路61路63路161路166路y7路夜间,或者地铁2号线的云锦路站2号出口。律师提示:南京市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去......
·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倡导理性解决离婚问题,为和谐家庭的建设保驾护航。南京离婚律师致力于婚姻领域案件,常年提供婚姻家庭、婚姻继承、婚姻诉讼等方面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财产、财产分割、保全、抚养等婚姻诉讼。为当事人处理......
·
成都交通事故赔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什么时候委托?
交通事故律师什么时候委托经常会听到受害者或者家属这么说:“好的,我了解了一些,等打官司的时候我再委托您”、“等我出院了再找你们”、“我做完二次手术再找你们”当我们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我们一般也是很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但是其实内心......
·
无锡律师对一起诈骗罪案件成功辩护
被告人刘某某虚报住址、简历、身份证号码并使用假的学历证明应聘到某某公司任销售员,以便找机会非法占有公司财物,并使该公司无法找到他。刘某某在某某公司任销售员期间,刘某某为某某公司到徐州收取其经手销售给客户货款。刘某某收取货款之后,遂更换手机号......
·
离婚协议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
·
补偿贸易借款合同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互协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借款有欠条可以申诉吗?
·
工司要求要开无犯罪证明,又不给介绍信怎么san
·
你好,因嫌疑人的老板出事,员工因此被抓进去了,现在关押在看守
·
你好,律师,酒后经常家庭暴力,怎么可以解决
·
算是公共设施吗,编辑可以和物业保安室可以通话的可视电话算是公共设施吗?哪个条例有
·
合伙人既不合作又不撤股我该怎么办?不依着他,就要关门
·
你好我想问下,注册微商执照需要怎么缴税
·
二轮摩托车过户手续费得多少钱
·
我借给一个人钱,是给的现金,他没给我写借条,现在不承认,然后我买了一个针孔录像头,找他谈话,问他承不
·
他说的这个有可能告成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