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不适用缓刑的情况包括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虽然《刑法》中对适用缓刑的情况作出了规定,但与此同时也对不适用缓刑的情况进行了限制,实践中要是犯罪分子具有不适用缓刑的情况,那此时就是不能被判缓刑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不适用缓刑的情况包括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适用缓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六种情形是法律规定不适用缓刑:1、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2、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修正案八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主要有六种,其中知识产权犯罪有四种,此外还有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不能适用缓刑的。实践中,被判缓刑其实是很有利的,因此诉讼过程中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辩护,看是否能够争取缓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制度是我国的独创,它的理论基础是慎杀、少杀甚至不杀、防止错杀的刑事政策和刑罚观念。不过需要注意死缓并不是我国刑罚种类之一,这......


·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刑事律师收费参考标准如下:(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5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


·打群架致人死亡判刑多久
      在中国,义气是很多人看中的,有些人甚至为了讲义气,其他一切后果都不顾,最为常见的就是和朋友一起去打群架。打群架其实在法律上被称之为聚众斗殴,达到一定认......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合同规定应当给付的标的物,主要是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物品。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吗,离婚后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很多夫妻在子女尚未成年的时候就选择了离婚,而此时孩子需要得到父母的抚养,因此我国法律中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不影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那此时确定了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


·先仲裁后诉讼到法院能否可将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变更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可以吗?
      基于同一事实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可以。根据《意见(一)》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基于同一事实在仲裁辩论终结前或者人民法院一审辩论终结前将仲裁请求、诉讼请求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变更为支付赔偿金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特......


·债务纠纷起诉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纠纷起诉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一、债务纠纷起诉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个人的,可查被告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可查工商登......


·破产清算的充要条件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充要条件有哪些一、企业破产清算的充要条件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破产清算的充要条件有如下几条:(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


·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同
      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美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年__月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工作部门  ____职位(工种):  第二条 试用期 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个月的试用期......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赔偿标准如下:(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是否相应的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507条的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143条的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看守所会见、出庭辩护等法律帮助、为刑事诉讼被告人......


·镇江律师成功辩护团伙诈骗罪
      【案情回顾】李某某被顾某某、岳某某招录进来从事诈骗活动,担任业务经理,......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意思工程质量是一个工程的生命,若由于工程质量而导致人员损伤,那么该工程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故而对于那些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来说,需要深入的了解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意思,在施工之前、过程中都需要严格贯彻关于工......


·借车酒驾无证驾驶撞死人
      借车酒驾无证驾驶撞死人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是非常不安全的情况,不管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是没带驾驶证,都是不对的。很多人对于借的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会有责任的问题不太明白。关于“借车酒驾无证驾驶撞死人”的问题,您会在下面的专业解答。 ......


·无能力抚养小孩送人养犯法吗
      无能力抚养小孩送人养犯法吗一、无能力抚养小孩送人养犯法吗有可能违法。如果直接把孩子送给亲戚抚养,这是法律不许可的,是需要办理过继等手续的。被过继人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能办理过继手续。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多项......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网上交易被骗,**网上发布的二手手机
·离婚,孩子的扶养权能归妈妈吗
·我是工大高新参与集体索赔的投资者要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账户信息和
·我女儿14岁上初中,小学时候非常活泼自从进入初中后性格大变
·当事人女儿医疗事故死亡,得到150万元死亡赔偿金,经律师和第
·律师你好,请问一下,我的儿子范法了,拘留都快两年了,家属能不
·我母亲86岁,乡镇府安排小面包车叫她去打新冠疫苗,送回家时,
·合同未到期单位劝退,我未同意,我应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