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首页>>法律知识

    虽说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小孩的抚养权做出处理,但就算现在抚养权是属于其中一方的,但在之后的日子里面,如果符合了规定的条件,也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那究竟夫妻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关于提出抚养权变更的主体,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离婚夫妻的一方当然可以。子女是否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抚养权的权利主体是夫妻或原夫妻双方,即子女的父母双方,子女并不拥有抚养权;因此子女无权要求抚养权变更。子女如果想跟随另一方生活,在另一方具备抚养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由另一方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的方式,实现抚养人的变更。
  
  二、抚养权变更要办理什么手续
  
  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但此时也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那么变更抚养权的申请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当然,如果双方能够就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的话,这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了,否则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变更也不失为一种不错的选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调休吗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调休吗一般情况下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需要给员工放假,这是国家规定的,同时在放假期间也是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报酬。然而在此期间单......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需要多少
      进行民事官司的,此时当事人肯定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对于离婚案件来讲,也不例外。但实践中,针对不同的民事纠纷,规定的诉讼费用是不同的......


·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打离婚官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打离婚官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不管是打什么官司都是需要花费许多钱财的,如诉讼费、委托律师的费用等,但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花费是不一样......


·精神折磨算家庭暴力吗?
      精神折磨算家庭暴力吗?家庭暴力中,最常见的就是行为暴力,然而这里面还包括了冷暴力与性暴力。针对不同类型的暴力,具体的行为表现肯定不同。那现实中,要是一......


·故意杀人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虽然是一项强制措施,但是相对于在监狱里面来说是自由的。对于犯嫌疑人来说,还可以照顾家庭,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那么哪些罪适用与取保候审呢?故意杀人可以吗?整理了关于故意杀人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故意杀人罪可以......


·如何确定离婚赔偿金,赔偿数额是多少?
      要是因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过程中有法定过错而导致离婚的话,此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支付离婚赔偿金,也就是进行离婚损害赔偿。那么实践中该如何确定离婚赔偿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如何确定离婚赔偿金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可......


·公司法人代表换了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法人代表换了合同还有效吗公司一般都是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变更公司的法人代表的。不过虽然说公司的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但是作为劳动者自己的劳动关系和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是不冲突的。而且公司也不能说因为法人代表发生了更换,就随意的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怎么对录音证据进行质证
      怎么对录音证据进行质证在拿到一份录音证据后,首先应对该录音证据当中关于录音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仔细核查,在庭审时还需要对录音人进行询问……这其实就是对录音证据进行质证了。那么实践中,究竟该如何对录音证据进行质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怎么对......


·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哪些赔偿项目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简称为《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


·工程质保期5年具体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保期5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一、工程质保期5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论是否达到目的,即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严重的醉驾行为会做吊销驾驶证处罚,没有驾驶证就无法开车了,所
      严重的醉驾行为会做吊销驾驶证处罚,没有驾驶证就无法开车了,所以就会有人重新去考驾驶证。当事人被处罚后,案件信息录入公安系统,这样就会有案底了,无论人在哪里,都可以查得到。有的人有醉驾前科,因为计划出国,担心无法出国,所以,醉驾移民可以吗,醉......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相关内容
·南京挪用资金罪律师
    南京挪用资金罪刑事辩护律师致力于预防单位犯罪及企业家个人的刑事风险防范,为挪用资......


·潍坊刑事辩护、取保、会见律师:怎么选择刑事律师?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在涉嫌刑事案件的时候,会想到要去请律师,但是又害怕遇到......


·重婚罪如何认定,怎样进行处罚?
      有配偶的人要是还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就会构成重婚,此时是涉嫌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认定重婚罪呢?而我国对重婚犯罪又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如何认定重婚罪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以行使代位权。当然,如果一个债权人已就某项债权行使了代位权,其他债权人就不得就该项权利再行使代位权。债权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并须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如......


·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的流程是什么?对于企业而言,专利技术就是重要的无形资产,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拥有产品核心专利的企业,可以将其许可给他人使用。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双方得签署一份专利许可合同,里面会写清各种注意事项。那么,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的流程是......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被碰瓷了没有报保险,自己掏的钱可以赔不
·事故我全责,无人员受伤,修车期间对方要求我负责误工费和打车钱,合理吗,我是不是可以直接让对方找我的保
·请问从武汉市武昌区到鄂州市看守所的长途汽车或火车的路线及车次
·我弟威海判刑后一直联系不上据说转烟台监狱了,该去哪查?谢谢
·我想知道我的孩子在不在雨湖区看守所里,还是在传肖里面?
·500网贷,客服答应我050的到手钱把账单取消了,但是他没取消,还需要我60的款项。我需
·宋律师您好,请问一般的网络诈骗罪金额20万,能判缓刑吗?谢谢
·抚恤金如何赔偿,事业单位职工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