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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离婚诉讼费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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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双方就各项
离婚
事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形,可以书写诉状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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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的同时,需要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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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为了规范诉讼费的缴纳,国家立法机关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桐乡县等人民法院需要按照法规的规定进行收取费用,欲在桐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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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朋友,你是否知道桐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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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如何缴纳?
一、桐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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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如何缴纳?
离婚
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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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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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上面就是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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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怎么计算,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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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所作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当事人是否向法院起诉
离婚
,应当慎重考虑,起诉
离婚
,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是感情确已破裂才可以,同时
离婚
时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往往存在很大争议。所以建议当事人可以找专业的婚姻律师帮助,律师在收集相关证据方面比较有经验,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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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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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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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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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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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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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 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 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 ×0.5% 10010元。对于不能足额缴纳诉讼费的,可以提出减交,或者免交的申请。对于未经允许即不缴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且会影响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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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受理。具体的
离婚
诉讼费,是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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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涉及到的财产纠纷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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