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父母离婚后,新婚姻法 子女能得到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父母选择
离婚
后,最大的受害者无疑是子女,因为他们没有了完整的家庭,但是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是相当全面的,在
离婚
夫妻的案件中会考虑到子女的合法权益采取判决,那么如果父母
离婚
后,在新婚姻法 子女能得到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父母
离婚
后,新婚姻法 子女能得到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二、抚养费变更情况
1、要求增加抚养费三项理由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
离婚
协议或
离婚
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要求减免抚养费的三个条件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 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 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3、抚养费支付形式的变通
对于抚养费的支付形式,一般是现金支付,也可以是实物抵付,当然实物抵付时,应以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相应的经济收人为宜。抚养费的支付周期,一般是逐月支付,或者是双方商定的一个特定期间支付。有条件的,或者是有可能以后难以找到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无经济收人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很多时候,在
离婚
前夫妻双方就处于矛盾激烈期,并选择分居,子女甩手由一方抚养,而另一方以
离婚
为条件等拒不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在
离婚
时,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要求对方对分居期间的抚养费进行补偿。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父母
离婚
后,在新婚姻法 子女能得到什么的解答,一般法院会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要求父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且子女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增加抚养费,而且抚养费的支付也有不同形式,作为父母都应该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军人离婚管辖法院是哪个,军人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
军婚中的当事人想要离婚的,也是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此时的离婚方式同样有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那么军人诉讼离婚的话具体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呢?接下来,......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哪些
夫妻离婚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而此时能够分割处理的,只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那么您知道法院在对离婚财产进行判决的时候,需要遵循哪些原则吗?请跟随我......
·
一、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吗?离婚后一方必须要支付抚养费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是父母......
·
一、离婚案分割财产代理意见由几部分组成?
一、离婚案分割财产代理意见由几部分组成?离婚案分割财产代理意见由四部分组成,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
·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我国对《公司法》作出的修改,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取消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应规定,如今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但是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公司,法律还是规定了相应的注册资本的,比如保险......
·
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生活中有很多没有固定工资,和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父母在离婚手续办理中都很苦恼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支付方式又是怎样的?这些都需要双方认真的了解过后才会有保证孩子的合法权益,因为“抚养费”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一直要到法定......
·
按规定离婚抚养费包括什么费?
夫妻双方在决定分手办理离婚手续时,除了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外,还要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或者诉诸法院予以判决,在一般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与孩子生活对其直接抚养,另一方则负责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抚养费用具体是哪些,离婚抚养费......
·
丢了购房合同有没有风险在房屋买卖时
丢了购房合同有没有风险在房屋买卖时,我们都会签订购房合同。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购房者遗失购房合同的情况,部分购房者认为购房合同遗失就失去了产权凭证,实际并非如此。不过,购房合同丢失也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购房合同丢失会引发什么风险,主要看合同在......
·
移送管辖后的财产保全
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原受理案件法院已经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对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如何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成为审判实践中的难题。一、受移送法院解除移送法院财产保全措施中......
·
房子婚内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最高法民一庭:离婚案件之不动产婚内共同还贷及增值的计算方法(本文已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65期刊登)一、案情简介甲男2004年购房一套,当时价格18万元,甲男首付8万元,从银行贷款10万元,契税等其他费用1......
·
被判拘役缓刑能外出吗?
被判拘役缓刑能外出吗?缓刑人员是可以出门的,但是有一定限制,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居住的县和市区,或者迁居,应当报请考察机关批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
·
我家农村的耕地可以卖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移转给他人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
南京市浦口区律师
南京市律师为南京市浦口区个人和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浦口区下辖的江浦......
·
被指控合同诈骗罪怎么办?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1][2]过程中,采取虚构......
不可以,已经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不可以进行经营活动了,以下是非经营的状态:1、企业当期已度在进行清算;2、企业已经正式决定......
离婚问题一直是很难解决的事情,因为在离婚的时候很容易产生很多纠纷,主要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等,这些问题如果解决......
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为了不让劳动者“随意”离职,为了制约劳动者,不是想办法发展单位,提高劳动者的收入,而是选择走“歪门......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存进银行里的钱15分钟就没了,该找谁要钱呢
·
郑律师你好?工伤八级,快十个月了老板不管我该怎么做
·
开设赌场,主谋,
·
你好律师有人负我表妹钱十多年了此人玩失综我该怎么办律师
·
昨天零首付分期付款买得手机第二天可以退
·
醉酒驾驶驾驶证吊销了五期满了为什么还是考不
·
你好。可以加一下微信吗?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官司微信“166
·
离婚后对方一直不履行协议,继续纠缠同居,怎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