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小产权房这一个概念,这主要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国家政府
拆迁
征地而出现了大量的小产权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并不是非常了解小产权房的性质以及与大产权房的区别,那么,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何谓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它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称的称谓。这类房屋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二、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讲通俗一点,就是国家发产权证能买卖的叫大产权房,平时我们能买到的普通商品房都属于大产权房,其中包括70年、50年和40年三种,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三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
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最后一种是各类农业园或养老院的别墅。
这类房屋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无法得到赔偿,因为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三、小产权房与大产权房的区别
小产权房
1、小产权房的
房产
证由乡镇政府颁发,职工并没有实际的产权。
2、职工想要转让小产权房的话,必须在购买五年之后才能够进行。
3、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一般是归乡政府集体所有,并且这类
房产
只能由这个乡的村民购买居住。
4、购买小产权房之后,若要再转让,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否则便不能够上市交易。
大产权房
1、大产权房的
房产
证由国家颁发,被国家认可和接受。
2、职工可以自由出售或转让大产权房,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3、大产权房的用地是由国家(也就是当地政府)划拨或者转让的,销售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4、购买大产权房之后,购买者可以自由进行使用、出售或转让,不用补缴任何费用。
【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缺少“五证”
“五证”即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五证”是不能办理
房产
证的。没有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
拆迁
难补偿
除了不能办理
房产
证外,那些“便宜房”实际上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也不会得到
拆迁
安置补偿。
质量难保证
房屋质量没人监督,一些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安全隐患。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
小产权房不能抵押或者上市转卖
由于没有正规的产权证,小产权房不能作为抵押或上市专卖。这些都是购房者在购买小产权房需要注意的地方。
小产权房不能抵押贷款
小产权房不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所以不可以办理抵押等他项权利,没有他项权利就相当于没有合法的质押物抵押到银行,银行贷款就无法批复。
警惕!大产权房的缩水风险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房屋是私人财产,购房者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开发商和个人拿到的只是使用年限。因此我们通常所说的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
房屋产权的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而地产开发的周期一般较长(一般从拿地到交房入住需要2-5年甚至更久),因此购房者到手的产权一般会缩水几年,一般70年产权的房子实际使用年限也就60多年,一些50年、40年产权的房子使用年限更短。
其实,小产权房的主人享有对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在这一点上跟一般的房子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小产权房不能用于抵押贷款,也不能上市转让。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烟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烟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山东烟台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很多郊区的农村土地都被政府征用。作为被征用土地的一方,最关心的自然是能够拿到多少补偿款......
·
长沙市政府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是什么?
长沙市政府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是什么?国家在征收被使用的种植用地居住用地和其他土地来作为公路、公共建筑建设时会给有使用权的使用者征地补偿金。计算方......
·
场地租赁前双方要签写一份协议,根据合同法制定相关合约。合约内
场地租赁前双方要签写一份协议,根据合同法制定相关合约。合约内容主要包含场地租赁期限、用途、费用等,在本着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提供基本的服务,双方应遵守......
·
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2017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
·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近年来,网络诽谤罪也不断兴起。网络的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近年来,网络诽谤罪也不断兴起。网络的扩散传播快以及方便等特点吸引了很多人。很多人在网络上进行言论传播时,由于其言论缺乏真实性,给当事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严重影响了其生活。网络诽谤罪与传统意义上一般上的诽谤罪是有区别的......
·
江苏省关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高法电〔2022〕337号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24日公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了修改......
·
收款技巧策略
1、对新客户或没有把握的老客户,无论是代销或赊销,交易的金额都不宜过大。2、货、款无归的风险有时是由推销人员造成的。有些推销人员惟恐产品卖不出去(特别是在市场上处于弱势的产品),因此在对客户信用状况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就采用代销或赊销方式,结......
·
关于伪证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您都知道司法程序就会涉及到提交证据,证据真实性和有效性会影响到法官对案件判断。所以法律上是禁止作伪证的,虽然是禁止,但是作伪证的现象依旧存在的。今天,的我们就和您聊聊关于伪证罪的司法解释。一、伪证罪的概念定义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遗产的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
·
专利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之前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权利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创造之日起......
·
在买房的过程中经常被一些面积弄晕,什么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
在买房的过程中经常被一些面积弄晕,什么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等等,很多时候买房合同上面写的面积都是让人搞不清楚的。那从法律的规定中来看,究竟买房合同面积有哪些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买房合同面积有哪些......
·
医疗过错侵权构成要件是哪些
医疗过错侵权构成要件是哪些一、医疗过错侵权构成1、有错误的医疗行为2、造成患者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指错误的医疗行为给患者造成的不利益事实。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利益事实通常是人身伤害(包括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失。结合对侵......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
南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南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办理涉及增值税发票犯罪案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
·
潍坊经济纠纷律师:民间借贷中的注意事项
2017年办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该案与一般民间借贷案件的不同之处是原被告......
·
伪造公司印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要想创办公司的,自然需要按照《公司法》中的规定来进行操作,此时就需要刻公司印章,并还需要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而现实中,有的人却伪造公司的印章,从而达到自己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的目的。这样的行为会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但是我国对伪造公司印章罪量刑......
·
汽车交强险是多少
汽车交强险是多少钱机动车均需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交强险的最终价格由基础保费、基础费率浮动因素和浮动比率等决定,不同种类的汽车价格均不相同,下文将详细介绍交强险价格的计算。一、交强险概述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企业在法律的范围内,满足了相应条件的话,那么就是可以进行裁员
企业在法律的范围内,满足了相应条件的话,那么就是可以进行裁员。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时法律对企业裁员的人数作出了限制。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企业裁员的人数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企业裁员的人数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四......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想查一个案件,因为自己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
离婚,单方要离婚,单方要离婚,该怎么办啊
·
我想问一下中国有破产一说吗
·
各位老师,我写的上诉状,恳请指点,谢谢
·
欠钱不还是不是时间长了就做费不用还了
·
你好 和之前代购发生口角,她威胁说要曝光个人信让我等着 我想告她
·
湖南车在广州违法可以在湖南处理吗
·
工伤鉴定赔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