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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如何才能办理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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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离婚
夫妻选择了具体的
离婚
方式,那事先最好搞清楚我国法律中对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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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的规定,否则在提出了申请之后,可能由于自身准备的不充分,造成最终无法解除婚姻关系。那实践中,一般要如何才能办理协议
离婚
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般要如何才能办理协议
离婚
1、申请
我国办理
离婚
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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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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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5)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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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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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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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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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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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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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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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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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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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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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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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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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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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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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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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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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
离婚
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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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
离婚
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
离婚
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
离婚
登记。
二、协议
离婚
该怎么办理
1、首先看自己是否具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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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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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
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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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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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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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共同意愿。
“双方自愿”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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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本条件,协议
离婚
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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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对于一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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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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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争议。
(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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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必要条件。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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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
离婚
,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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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除了第一部分介绍的协议方式外,还有一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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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需要注意:
夫妻双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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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协议书,或者双方亲自到法院作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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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庭审笔录,由法院审查以后,出具一份《民事调解书》,并收回《结婚证》,自此,双方的夫妻关系解除。
具体程序是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及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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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等,法院依法受理后,会进行审查,如双方确系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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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已就子女抚养、抚养教育费的支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等等达成了一致的协议,那么法院就会以《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的形式,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依法解除。
通常,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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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的夫妻需要先满足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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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准备好需要的材料之后,才能办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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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协议
离婚
手续上面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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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便,但要是不能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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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白白耽误当事人的实际。最后发现不满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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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的,也就只能换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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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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