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投标保证金可以代交吗

首页>>法律知识

    投标保证金可以代交吗,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是小数字,所以很多投标方有可能在第一时间拿不出来这么多钱,就会找其他公司代交,那么投标保证金可以代交吗?这是在实践中发生不少的事情。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投标保证金可以代交吗
投标保证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代交的,如果合同约定可以代交才可以。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哪一种更安全可靠、简便易行呢?《办法》三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我们对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逐一分析,现金,是我们经济交往中常用的交易方式,但是作为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有很多弊端。
三、投标保证金的投递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应开标前以有效形式递交保证金,开标前的时间很充裕,从知晓采购信息开始,一般到采购截止日都会有一段时间,招标采购为20天以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几种采购方式,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到采购当天也会有一个时间段。所以对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时间要求只能是截止到开标时间截止前的时点。其三十六、三十七条的规定,就是为了使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政府采购的投标成本。供应商现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风险,只能靠招标采购机构的前期服务来解决,召开现场答疑会作为工作重点进行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时提醒,进行现场或电话咨询等等。
四、投标的作用

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投标人的投标是一种要约行为.投标人作为要约人,向招标人(受要约人)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即意味着向招标人发出了要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要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投标文件;而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作出承诺,则合同即告成立,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接受,并受到约束。否则,投标人就要承担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就要承担投标保证金被招标人没收的法律后果.这实际上是对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惩罚。所以,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这是投标保证金最基本的功能。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
投标保证金一般定为投标报价的2%
,这是个经验数字.因为通过对实践中大量的工程招标投标的统计数据表明,通常最低标与次低标的价格相差在2%左右。因此,如果发生最低标的投标人反悔而退出投标的情形,则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授标给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用该投标保证金弥补最低价与次低价两者之间的价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或减少招标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督促招标人尽快定标
投标保证金对投标人的约束作用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这一时间即是投标有效期。如果超出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人不对其投标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义务。所以.投标保证金只是在一个明确的期限内保持有效.从而可以防止招标人无限期地延长定标时间,影响投标人的经营决策和合理调配自己的资源。
从一个侧面反映和考察投标人的实力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实际上是对投标人流动资金的直接考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在出具投标保函之前一般都要对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信誉欠佳或资不抵债的投标人很难从银行获得经济担保。由于银行一般都对投标人进行动态的资信评价.掌握着大量投标人的资信信息,因此,投标人能否获得银行保函,能够获得多大额度的银行保函,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投标人的实力。投标保证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代交的,不过双方合同中约定了可以代交那就让其他公司代交,但是代交在实践中是很容易发生纠纷,所以,处理这些问题,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交强险还有商业三者险的情况,责任应如何承担?
      《民法典》第1213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火车票退票需要身份证吗
      火车票退票需要身份证吗自火车票购买实名制后,在窗口购买火车票都要用身份证购买,且火车票上都印有购票人的姓名,根据身份证实名上车。但我们不可避免的总会出现退票的现象,实名制后,火车票退票需要身份证吗?来帮您解答。一、火车票退票需要身份证吗实名制火车车票退票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办理退票业务。如果是帮别人代办退......


·手扶车出现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赔
      手扶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的问题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问题中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无牌证驾驶、不缴纳交强险等放任不管的情况比比皆是,导致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认定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那么手扶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如何赔偿?赔偿的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将进行简单的总结。一、赔......


·交通事故中,怎么计算营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连云港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有些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犯罪。那么此时,就需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但具体的地区不同,在涉及到交通肇事罪量刑处罚的时候,可能做出的规定也就不一样。下面,小标整理连云港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各位进行了解。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


·工程被多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能否要求所有转包人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项目被多次转包时,实际施工人要求与其无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并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案情简介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了中天公司,中天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了汪国民,后汪国民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了张支友进行施工。二、后张支友与汪......


·水利工程质量责任等级评定等级如何规定的?
      水利工程质量责任等级评定等级如何规定的?水利工程是涉及到大多人生命安全的工程,且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故而一般政府部门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单位。在水利工程施工前,承包方会与发包方协商确定水利工程质量责任等级评定等级,在工程完工......


·医患纠纷调委会职责是什么?
      医患纠纷调委会职责是什么一、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二)向患者及其家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咨询;(三)负责调处辖区内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四)协助处理医疗......


·员工事假期间单位应否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


⊙相关内容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余粮村晓庄186号(已经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公交线路:可以从南京火车站乘坐36路,经过10站,到达小卫街站,乘坐315路,经过7站,到达五百户立交桥站,步行约220米,到达玄武......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熟悉各类离婚案件处理,对离婚财产调查和分割、一方转移隐匿财产伪造债务的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婚外情及家庭暴力取证与赔偿、遗产继承等经验。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上海静安区、宝山区婚姻家庭类律师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律师可以帮你起草离婚协议,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约定清楚,为您在婚姻中争取应当得到的利益。    协议离婚不成,只能诉讼离婚,只要有乙方不同意离婚,..次.都不会判离,给予双方6个月的和好期间,6个月不能......


·苏州律师说法:企业间借贷的合法性及借贷欠款纠纷处理
      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对企业间借贷也是一概否定其效力的。1990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个问题第2条规定,名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定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的......


·商标相同和相近似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标行为。《商标法》中的指的“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之间在视觉上基本上没有......


·材料供应计划
      类别     页次              日期  材料名称规格材料编号各月份需要量合计基本存量进料计划交货期123456789101112  月份数量月份数量月份数量(天)......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2018年8月10号同事借了我3000元钱,多次向他要,一推
·同学借了一万多,现在拉黑我不还,他是安庆口子窖公司的一个经销
·我和前妻分别会接受怎么样的处罚?
·你好,我想委托你们帮我办理一下离婚手续
·辞职批了又反悔,我在**家的专柜做促销员
·有网贷逾期现无力偿还改怎么处理。
·宋律师您好,请问一般的网络诈骗罪金额20万,能判缓刑吗?谢谢
·请问怎样在网上立案?
·這樣的,一對夫婦,房子的所有權以及房產證寫的名字是是女方的名
·关于刑事问题,13年前别人欺负了家人人身安全而今发现了将那人的腿打断终身残废我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