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怎么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书

首页>>法律知识

    怎么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书
  
  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如果生育的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那这个时候也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对子女的影响也是比较小的,那这个时候该怎么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书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书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住 址: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 登记结婚, _____离婚;
  
  (2)甲乙双方现有需抚养的未成年子女____ ;
  
  现因现实生活情况变化,甲乙双方就子女抚养相关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自愿达成如下一致约定,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子女抚养权
  
  第二条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方式
  
  1.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抚养费期限:____________
  
  3.抚养费(不含大额医疗费及大额教育费)金额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类型: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金额: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4.未成年子女大病、大额学校赞助费等大额支出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
  
  5.子女18周岁以后所需的教育费等必要费用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关于抚养费的其他约定
  
  (二)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不计息)。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
  
  (三)从第__ 年起,月租金(金)额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 元。
  
  第三条增加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关于增加抚养费的其他约定
  
  第四条探望权
  
  1.未成年子女由_____ 抚养后, 享有探望权,对方应当予以协助。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______________
  
  探望时间安排的安排:________________
  
  3.每次探望结束,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应当按时将未成年子女交回另一方。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1.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关爱子女,精心照顾子女生活起居;
  
  (2) 确保子女能接受义务教育和其他教育;
  
  (3)维护子女的人身和财产等合法权益;
  
  2.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约定探望子女;
  
  (2) 有权知悉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
  
  (3)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
  
  (4)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照顾子女的,另一方应尽其所能协助其照顾子女。
  
  3.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其他约定
  
  第七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虽然法律中规定男女就解除同居关系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是在子女抚养问题上面产生了争议,则可以就这个问题向法院起诉,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关于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书怎么写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要是你还想获得众多专业律师的指点,请上网站进行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孕妇在怀孕期如何离婚,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的时候是比较脆弱的,因此在这个阶段法律对怀孕女性的保护也是较多的。但此时夫妻之间要是感情破裂的话,还是可以离婚的。那么您知道女性在怀孕期的该......


·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
      2005年10月,新《婚姻法》颁布实施,按照法律,只要符合法定年龄及相关条件,即可登记结婚。虽然现实中我们看到很多办理结婚登记的人都是已经上班工作的,不过也......


·离婚前财产公证是什么,如何进行离婚前财产公证
      妻在法律上具有合法关系,当夫妻关系破裂在法律上解除时,财产成为一个巨大问题。那么离婚财产一般在什么时候需要公证呢?离婚前财产公证具体是指什么呢?我们来......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很多人之所以会选择起诉离婚,主要是因为夫妻之间无法协商一致离婚,就只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协议离婚中对方就不同意的,起诉离婚也不会有多大......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哪些情况应当回避 专家鉴定组成员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哪些情况应当回避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一)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


·劳动仲裁的风险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注意避免劳动争议风险: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工厂倒闭,经销商跑路,起诉谁
      工厂倒闭,经销商跑路,起诉谁一、工厂倒闭破产债权可以强制执行吗?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并非所有的债权都可以依强制程序而获得满足,有些债权,特别是涉及人身性质的债权大多不得强制履行。即使就财产债权而言,目的和内容不合法的债权、已届诉讼......


·离婚分不到财产能起诉吗?
      一、离婚分不到财产能起诉吗  离婚分不到财产的一般也能起诉,起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当事人自愿不分财产的,法院会支持的你的诉讼请求。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法院判决不分财产,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不能起诉,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


·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至被宣告破产前,能否解除其法定代表人的限高措施?
      法律明确规定了解除限制消费令的情形,如果被执行企业只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尚不属于应当解除限制消费令的法定事由。只有在被执行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相关执行程序终结,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消费令才可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账凭证,借贷关系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7号)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要还债吗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要还债吗有些时候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可能另一方才发现对方是有欠债的,但此时自己对这样的债务却是一无所知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是否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呢?也就是说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要还债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


·延期审理申请书
      延期审理申请书申请人:A,女,××岁,×族,××省××市人,××民营企业经理,现住××市××区××路××号。请求事项:对于申请人与××经贸公司货物购销合同纠纷已向你会提起仲裁申请,并已被受理。现因申请人无法按期出庭,请求你会延期审理。......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市建邺区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律师为南京市建邺区公民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律师服务范围包括建邺区下辖莫......


·深圳市看守所家属会见时间、会见手续
      亲人犯罪被拘留,家属能不能会见呢?如何会见?什么时间可以会见?深圳刑事......


·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
      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包括哪些内容“工程质保期”是工程建设领域中一个专有名词,相信很多人对它的概念都十分模糊。其实,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工程质保期指的就是我国的工程建设的最低保修期限。我国制定了很多关于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目的是促进工程质量的控......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了15种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但是根据刑法规定,只有四种侵犯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名称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软件著作权名称变更需要哪些材料国家针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问题,专门规定了软件著作权名称变更必须要先申请登记才行,变更时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到登记机关填写申请表然后就能变更了,下面我们给您具体介绍一下变更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老公在外面有情人而且有了私生子都有五岁了,我们2月份在石首
·我2000年8月10号左右在昆山被诈骗了九千多块钱,然
·什么样的违规要拘留,一个汽车修理工
·你好,我想问下宝山监狱这个月怎么没有让里面的人给家人打电话,
·工厂已经有3个月没有发工资了,拖欠了几千元,怎么办
·如何尽快要回我的生育保险
·外伤,如果因为一个朋友接到个电话·来了一伙人把我砍伤住院了·虽然这个朋友主观不是
·劳动工伤咨询、,各位律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