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很多
离婚
案件都是因为双方财产分割不均引发的,其中
房产
分割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毕竟对于普通家庭来说,
房产
是最主要的财产之一。夫妻双方办理
离婚
手续的时候,应该按照有关办法分割
房产
。那么长宁区
离婚
房产
分割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长宁区
离婚
房产
分割原则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
离婚
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
离婚
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
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
离婚
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二、
离婚
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
离婚
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
离婚
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
离婚
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
离婚
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综上所述,
房产
分割是
离婚
财产分割中双方关注的焦点,长宁区
离婚
房产
分割可以参考这样的原则,就是
离婚
一方主张房屋产权的,应该房子过户后,对另一方给予一定补偿。双方都不想拿到房子的话,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对其进行拍卖,将得到的款项按照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交付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只要开发商将房屋转移给购买者占有使用,也就是—般生活中说的“交钥......
·
夫妻离婚房子判给抚养孩子的?
夫妻离婚房子判给抚养孩子的?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双方婚姻走到了尽头,走到了离婚的地步。离婚诉讼中,您比较关注的是孩子的抚养权和房产的争夺权,这两点对于很多......
·
农村供销社房屋买卖能有产权证吗?
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一直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一直稳居不下。供销社房屋为国有土地,那么是否可以进行房屋买卖。您都知道农村土地是不可随意进行买卖的,土地是归集......
·
我国公民在购房以后,如果真的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话,肯定是
我国公民在购房以后,如果真的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话,肯定是需要和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协商的。最后如果双方针对房屋质量问题,得出一个具体的协商方......
·
建筑工程施工框架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框架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在实践中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之后,就表示双方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基本上就可以把其他的竞争者排除在外了。没有其他的竞争者,合作双方就可以就进一步的合作展开深入工作。那么合作框架协议的范本是怎样的?下面为您带来一篇......
·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当夫妻感情破裂,又无法协商一致离婚的时候,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让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但是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那么法院判决后多久才能生效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一、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1、如果是一审,......
·
发生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
·
在我国工伤鉴定没下来能辞职吗
日常生活当中,各种天灾人祸总是难以避免。很多人在遭受工伤以后,会及时的申请做工伤鉴定,但是,做工伤鉴定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才可以拿到结果的。但是,可能在这期间有人会因为自己的身体原因想要离职。那么,在我国工伤鉴定没下来能辞职吗?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
·
合同可以哪些形式存在
现代各国对合同形式采用以不要式为原则,一般不加限制,法律只规定特定种类的合同必须具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第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的合同,简称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只以口头意思表示达成协议的合同。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运用。但是,口......
·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1.客观要件(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所为债务人的行为,主要是法律行为,也......
·
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
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一、诉讼离婚前谁有权调解对于诉讼程序以外的调解离婚纠纷的部门,我国婚姻法未作具体规定。从社会看,主要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婚姻登记机关。二、离婚经法院调解后有几种结果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
·
离婚房产更名费用规定是多少?
在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后,都会有房产更名等问题的纠纷,对于夫妻离婚房产更名过户的手续属于房产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是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那么离婚房产更名费用规定是多少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一、离婚房产更名费用规定是多少?离婚后......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浦口房产律师
浦口房产律师面向南京市浦口区及周边地区,提供房产买卖、租赁、继承等法律咨询,专业......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被裁定自动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
被告杨某一直以四川省华蓥市xx有限公司名义对外承接工程项目,被告杨某与四......
·
什么情况下需要公证?
以下这些情况需要公证: ①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 ②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 ③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
·
申请专利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申请专利费用计入什么科目一、申请专利费用计入什么科目如果无需摊销,直接记管理费,或记无形资产,否则,记无形资产摊销。分录为:借:无形资产--专利费贷:银行存款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新会计准则,每月......
·
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哪些
根据有关规定,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以下四点: (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如案件未处理完毕,可以向正在办理的部门反映情况,不能进行复查程序;再如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7日提出申诉,超......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想离婚他一直不同意再加上性格不合
·
小孩两岁以上一般会判给哪方
·
小孩的户口在户主不知道的情况下迁出要应该怎么办。
·
向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农村书记私人建房卖,欺骗消费者权益,合
·
矿业挖煤导致退耕还林塌陷及裂缝
·
男朋友醉驾寻衅滋事被关进看守所十个月出来没钱交罚款问我借
·
有个事情想咨询您一下的,我想在泗洪买一个车库(没有独立产权,
·
我儿子今年在里面关压几个月,我们充的生活费还有余,人已经转走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