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公司法人去世如何变更法人代表 一、公司法人去世如何变更法人
首页
>>
法律知识
公司法
人去世如何变更法人代表
一、
公司法
人去世如何变更法人代表?
1、去世的法人代表无公司股权,只是担任
公司法
人代表。
向当地工商局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决议、新法人代表任职文件、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新法人代表本人去工商局拍照即可,如原公司注册时间为2014年3月份以前的,则另需提供公司章程。
2、去世的法人代表是公司的股东 ,即占有公司的股权。
(1)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出具公证书;
(2)继承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向当地工商局提交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决议、新法人代表任职文件、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新法人代表与继承人本人去工商局拍照即可,如原公司注册 时间为2014年3月份以前的,则另需提供公司章程。
二、
公司法
人的规定
公司法
人,是指依照
公司法
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我国
公司法
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
公司法
》等。
《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
公司法
人的分类
1、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根据以上的这些信息,您可以清楚地了解到
公司法
人是一个企业组织的。
公司法
人有两大类,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若是
公司法
人去世想要变更法人代表,根据是否有无公司的股权而做处理。您若是感兴趣,希望我们的这篇文章能够帮助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不够怎么办?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不够怎么办?一、公司注册资金认缴不够怎么办?1、认缴的时候不缴纳资金,以后再缴纳。2、注销公司。二、什么是认缴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
·
上市公司企业融资案例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企业融资案例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公司是您都比较常见的一种经营机构,当然,公司的种类也有许多,其中,有的公司已经上市了。上市公司在经营过......
·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二内容怎样?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二内容怎样?我国的经济能力在全世界也算得上是名列前茅了,所以经济发展了以后,那么对应的公司肯定也比之前要多,公司会遇到很多不规范的事......
·
风险企业融资因素包括哪些?
风险企业融资因素包括哪些?对于企业而言,生产经营过程中最不可缺少的就是资金,而大部分企业经常会面临资金周转困难。这时,就需要企业对外融资,通过支付一定......
·
偷多少东西是犯法的 偷东西一定会构成盗窃罪吗
一、偷多少东西是犯法的不管偷多少东西都是犯法的,偷东西不一定构成盗窃罪。盗窃可能是一般违法行为,也可能是犯罪行为。如果盗窃涉案数额达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就是犯罪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就是一般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
在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利息怎么结算
在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利息怎么结算一、在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利息怎么结算1、确定利率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抵押性钱款的行为是否有效?
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这使得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等财物的行为被当然判断为无效。但如果是劳动关系......
·
肖像权有哪些
肖像权有哪些权利一般我们所说的肖像权就是人们对自己的肖像所享有的权利,关于肖像权很对人都不清楚有哪些具体的权利。了解好肖像权的内容才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今天整理了关于肖像权有哪些权利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
·
离婚起诉书包括什么内容
起诉离婚的,势必就要向法院递交一份离婚起诉书,不然的话就无法启动离婚诉讼程序。当然,对离婚起诉书的书写也有一定的技巧,同时也要注意其中的内容。那究竟离婚起诉书包括什么内容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起诉书包括什么内容1、要写明原告和......
·
我国刑诉法补充侦查几次为准
我国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现如今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会移交至人民检察院的。有些时候,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话,才会退回公安机关。并且我国普通公民也需要知道我国刑诉法补充侦查几次为准?补充侦查也......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告人能否提起反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但对公诉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能否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反诉,《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均未作出明确规定。司法......
·
北京市作为一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很多家庭面临购房压力。除了
北京市作为一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很多家庭面临购房压力。除了保障性住房外,北京市还推出了两限房,这种房子价格相对较低,并且户型方面有限制,一般是90平米以下。对于很多中低收入家庭来说,有必要了解相关政策。那么,北京两限房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
南京贪污罪律师
南京贪污罪律师解答贪污罪的认定、定罪和量刑,贪污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
·
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地址,如何达到?如何委托律师
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位于定海区白泉镇水管口村。在新城公交总站下车,可以乘......
·
离婚诉讼中偷拍证据有效吗
诉讼中最有力的武器是证据,但有些证据的证明力不足,离婚诉讼中经常会出现偷拍证据,那离婚诉讼中偷拍证据有效吗?证据是诉讼中最为关键的部分,有了证据的支持,说的话才有力量,那离婚诉讼应收集些什么证据?以下是对这两个问题的具体介绍。一、离婚诉讼......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婚前是一方所有的房产然后另外一方要求再婚后添上自己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应当在法律上如何认定,比如说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婚前房产证上......
·
无单放货选择侵权还是违约?
我国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一直将作为物权凭证的提单等同于所有权凭证,持有或转移提单就构成对所有权的拥有或者转移。但是,对“物权凭证”的深入分析又使得“转移提单即转移货物所有权”这一观点备受质疑。“物权凭证”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概念,它与货物......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上海小公司定制的每天工作0小时正常吗?
·
离婚财产分割咨询,我于08年8月因性格不合为由协议离婚后(也包括孩子及财产分割在
·
拆迁房买卖问题,你好!我想咨询先拆迁房买卖问题!我买了一套拆迁房
·
退还入园费,我们家小孩在一家幼儿园入园8个月能不能退款?
·
印章需不需要到公安局备案
·
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判,我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我离婚的话孩子归谁抚养我女儿从小跟我
·
鼻部骨折伴移位是否够十级伤残标准
·
您好!我能咨询管教所的电话号码吗?谢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