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出售假币罪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提到假币,我国公民都知道,制造假币肯定是一种违反国家规定的一种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有人制造假币,也有一部分犯罪分子在明知道是假币的情况下,仍然对假币进行出售或者使用。这种行为是我国法律法规绝对不允许的,那么,出售假币罪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一、出售假币罪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至十万元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二至二十万元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至五十万元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认定标准
(一)一般来说,行为人明知是假币而持有,数额较大,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行为人是为了进行其他假币犯罪的,以持有假币罪定罪处罚;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持有的假币已构成其他假币犯罪的,应当以其他假币犯罪定罪处罚。(二)关于收藏为目的的持有假币以单纯收藏为目的而持有假币的行为,是否成立持有假币罪?或者说,应否将“以使用为目的”作为持有假币罪的主观要件?通说认为,由于刑法并没有要求出于使用目的而持有,假币应属于违禁品,禁止个人收藏,行为人收藏数额较大的假币也会侵犯货币的公共信用,故只要明知是假币而持有并达到数额较大要求的,就应以持有假币罪论处,但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三)根据司法解释,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不另认定为使用假币罪;但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三、关于假币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9.8 法释[2000]26号)第五条 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5: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172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刑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当事人销售假币,使用量达到4000元的话,我国法院就会依法进行追诉。会根据销售假币金额的具体数额,对当事人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当事人可能会面临无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怎样认定强奸罪 犯强奸罪一般判多久
怎样认定强奸罪犯强奸罪一般判多久我国规定的暴力犯罪当中是包括了强奸罪的,虽然强奸犯罪与猥亵罪很相似,但在具体的程度上面可以说是没法比的。而现实中,构成......
·
开设赌场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与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开麻将馆的情况都还不一样,其中开设赌场往往是以此为业,并且抽成也会比较大,因此,我国才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了犯罪。不过也要看实......
·
徇私枉法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社会中,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还很严重的,它严重破坏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那么,在法律上,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究竟是什么呢?此外,根据我......
·
刑法修正案九辩护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辩护人是指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由于职业的特殊要求会有一定的权利以便为了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同时辩护人也应该有着自己......
·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要素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要素有哪些?一、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要素有哪些?1、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1)净资产是指公司所有者权益,也是股东权益。股份公司要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
·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混凝土工程的内容是什么?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混凝土工程的内容是什么混凝土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碾压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等定额共65节。二、混凝土定额的计量单位除注明者外,均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成品实体方三、现浇混凝土、碾压混凝土、预制混凝......
·
离婚债务的承担,离婚后的债务用帮还吗
离婚债务的承担,离婚后的债务用帮还吗近年来,由于离婚率不断攀升,人们对于离婚时的债权债务分割问题十分关心,那么离婚时的债务怎么分割?离婚后的债务用帮还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后的债务用帮还吗夫妻离......
·
什么是遗弃罪,遗弃罪自诉案件吗?
说到遗弃罪很多人直觉上会与抛弃的行为划上等号,其实遗弃罪所包含的内容是非常的丰富的,而不单单只有抛弃那么的简单,而且在我国不少人都觉得遗弃罪需要由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受理,而不是向一般的刑事案件那样是有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那么什么是遗弃......
·
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赔偿的相关规定
在员工没有法律规定的错误情形时,如果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和金额,其实,这些在劳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上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下面,且看我们为您讲解。一、公司解除合同补偿有无......
·
出租人同意转租必须是明示吗?
转租需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不一定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
·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区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的意义在于:其一,前者贯彻意思自治原则,而在后者场合,债的发生及效力均由法定。其二,上述各种债的法律特征不同,法律调整也各不相同。...
·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
书面合同生效的时间与合同成立时间的区别是什么一、书面合同生效时间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之别。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合同无效。经当......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相关内容
·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律师网
南京市江宁区离婚律师提供离婚房产分割、无效婚姻、子女抚养等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熟知南......
·
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会见手续、会见时间和条件
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位于溧水永阳镇栖凤南路8号电话025-57245635南京市......
·
针纺织品购销分合同及台帐明细表
针纺织品购销分合同 ┌──────┬───┐ │目录顺序号 │ │ └──────┴───┘ 一式 需方单位 供方单位 合同编号:No 两份 ┌────......
·
没有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还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469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
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对于卖淫的人,如果不是自己心甘情愿的进行卖淫活动,而是在他人的强迫之下进行的话,此时虽然其本身从事的就是卖淫的行业,强迫之人也是会构成强迫卖淫犯罪的。这种情况下就要做出相应的处罚,那强迫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破坏小区单元门及门禁器涉及什么罪名,对应哪条法律
·
喝了酒骑摩托车与汽车发生车祸,汽车要负责任吗
·
股权转让,民企之间,需要评估么?
·
人员在看守所还会要求邮寄生活费?
·
莲池区拆迁案子
·
我是做装潢生意的,当地一个私人装潢公司欠的材料款四十余万人
·
您好,查询金湖县的律师号码怎么查不到啊!
·
灵活就业交社保,七年多如一日交社保,中间忘交了一月,惩罚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