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无期减刑最多可以减刑多少年

首页>>法律知识

    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讲,其实也不一定就要在监狱呆一辈子,毕竟在服刑期间也是可以争取减刑机会的,一旦被减刑了那就会有被释放的一天。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无期减刑最多可以减刑多少年呢?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一、无期减刑最多可以减刑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典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1、减刑的幅度
  减刑虽有总量限制,但每次减刑还应当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幅度内,避免一次减刑幅度过大。减刑的幅度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对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突出的或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2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3年有期徒刑。”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
  2、减刑的间隔
  减刑的间隔是指同一受刑人前后两次减刑的时间距离。对于同一受刑人前后两次减刑之间应有一定的间隔,以便考察受刑人在前次减刑后是否又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对于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1年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以间隔1年以上为宜;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2年至3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一般不得少于2年。被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参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判处管制和拘役的罪犯,由于本身刑期较短,一般来说不存在二次减刑的问题,因而也就无所谓减刑的间隔。
  二、罪犯如何申请减刑
  被判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提出申请,并向所在执行机关提交减刑申请书。执行机关审核通过的,进行行政审批程序。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应当由负责考察的公安派出所会同罪犯的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提出书面意见,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1)减刑建议书;(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补送。在分析了上述内容之后,相信您此时也已经知道到底无期减刑最多可以减刑多少年了。由于我国在这方面没有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但可以从侧面来解答这个问题,毕竟法律中要求对无期徒刑罪犯减刑的,减刑之后实际服刑的年限不能低于13年才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标准
      安全问题是您时刻注意的问题,安全无小问题,但是实际上仍有好多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以后,不能够及时的处理和救治伤员,对于安全事故不报或者谎报的也是存在的,......


·盗窃罪条文刑法修正案八中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罪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一种犯罪罪名,一般来说在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出来之前盗窃罪的起刑点是3000元,也就是说如果盗窃数额没有达到3000元的话,那么警察是不会以......


·盗窃转化抢劫罪的条件有哪些
      实践中,针对三个具体的犯罪,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时候可以转化为抢劫罪,这三种犯罪包括盗窃罪、抢夺罪以及诈骗罪。那么您知道盗窃转化抢劫罪的条件有哪些吗?我们为......


·刑事诉讼法最高检抗诉的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当代社会,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是诉讼程序方面的,比如说其中会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抗诉的一些情形,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通常普通的老百姓并不清楚刑事诉......


·我国的工程质量检测啥内容 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对于工程质量检
      我国的工程质量检测啥内容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对于工程质量检测这样的事情是最司空见惯的了。一般一些比较规范的建筑公司,修建完成的工程质量上都不会存在什么问题的。我国不同的工程在进行检验的时候,都是要对分项工程进行检验的,当然,这些事情可能我国......


·企业融资条件是怎样的
      企业融资条件是怎样的?任何企业要保持良好的生产经营状态,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保有持续充裕的资金,有了充足的现金流才能推动生产经营的稳定良性运转,为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利润,如果资金链出现紧张甚至断裂,企业轻则停止生产经营,重则直接关门倒闭,因此......


·起诉父亲不拿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夫妻离婚后只有一方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在抚养权协商完成分配之后,需要处理的问题就是另一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根据男方的经济情况定期给于孩子一定的抚养费,但是后续可能会出现对方不给于抚养费的情况,对不给抚养费问题的处理其实很多人都是不了解的,......


·商品房买卖示范合同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示范合同是怎样的商品房的买卖向来都是被政府所重视的,而为了避免在这个过程中开发商损害到购房者的利益,政府房管部门还针对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制定了相应的示范文本。那这个商品房买卖示范合同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作分析解答......


·公司签3年的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很多初次步入职场的年轻人,为了避免遇到用人单位的不公平待遇,可以在前期了解一下我国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比如说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其实也有些合同的内容就是不合理的。一般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合同的时间都是有规定的,比如说合同中约......


·关于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成立要件的司法解释
      现如今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在不断的提高。更重要的是现在犯罪的人也越来越多,其中最多的就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它主要是刑法中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法律规定如果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将有可能被判刑或者拘役,所......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范本
      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3、劳动者单方解除4、劳动者试用期内......


·公司可以用技术恢复员工删除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吗?
      “员工上班时间摸鱼聊天,后又删除了聊天记录。”“公司明令禁止员工互相讨论工资,员工讨论后又删除了聊天记录。”……遇到上述情况,公司可以自行恢复员工电脑上删除的聊天记录,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使用吗?答案是否定的,这就涉及到证据取得的合法性。庭审......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公司诉讼律师
    南京公司诉讼律师主要为公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以客户的需求和利益为执业追求,尽心......


·张某某贩毒一案辩护词(均被采纳)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接受东营区法援中心的指派,担任张某某的辩护人今......


·讨债技巧—两全其美催款兵法
      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由于人类特有的利己性,常常为了个人或小集团的的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穷追不舍,功利目的的表现得十分突出。我们承认并尊重人们的个人利益,但如果人从们能够在追求个人效用最在化的同时,也能兼顾他人及社会利益,采用一些两全其美之......


·在我国怎么办分户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怎么办分户土地使用证我国公民现在之所以能够对土地进行使用,是因为依法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只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我们才可以放心的使用土地。但是,生活中,很多人对在我国怎么办分户土地使用证这一问题,不知道该则么办。所以,我们特整理了在......


·企业并购的一般流程
      1、发出并购意向书:发出并购意向书的意义在于将并购意图通知给被并购方,以了解被并购方对并购的态度;2、核查资料:进一步确定交易价格与其他条件;3、谈判:主要涉及并购形式、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与期限、交接时间、交接方式、人员的处理、有关手续的办理与配......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购买了商品房一套住宅,开发商将住宅交付使用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协助办理产权登记,邹
·稻谷生意债务纠纷
·多重原因引发急性脑出血,谁负责
·你好,请问一下十七岁孩子砸车玻璃偷了点烟被刑事拘留了,最多拘
·你好,2018年在徐州借钱给了徐州铜山县的一个同事有1万多有
·律师您好:2013年我与前妻离婚经法院判决把房子给我做为小孩
·有没有构成犯罪行为。,女方在刚满十八周岁与男方一起怀孕
·今年夏天89两个月在无锡市滨湖区工地贴砖,3个人总计做了两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