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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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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因为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等原因决定办理
离婚
,在具体实际中分为两个类型,协议
离婚
和诉讼
离婚
,当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时,可以办理协议
离婚
;如果双方始终无法协商一致的,就只能到法院进行诉讼
离婚
,那么协议
离婚
诉讼
离婚
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协议
离婚
程序
协议
离婚
必须办理
离婚
登记。
离婚
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
离婚
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
离婚
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
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
离婚
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
离婚
,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
离婚
协议书;
(5)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
离婚
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
离婚
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
离婚
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1)
离婚
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
离婚
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离婚
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
离婚
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
离婚
和假
离婚
,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
离婚
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
离婚
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
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
离婚
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
离婚
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
离婚
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
离婚
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
离婚
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
离婚
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
离婚
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二、诉讼
离婚
程序
1、搜集证据
离婚
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起诉书。
3、举证期限
离婚
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4、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5、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
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
上诉
,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
上诉
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
离婚
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协议
离婚
是夫妻双方就
离婚
的相关事项无异议时,准备好资料到婚姻登记处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办理
离婚
;诉讼
离婚
时夫妻双方就某一、或多个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时,经过收集证据准备材料、立案、举证、开庭、判决五个阶段办理
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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