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侵占罪是对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这三种特定对象进行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侵占罪与贪污罪都具有意图将自己合法控制的财物变成自己非法所有的特性,致使二者常常混淆。那么究竟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犯罪对象不同。
  
  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二)犯罪主体不同。
  
  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三)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二、侵占罪有哪些特征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从定义上看,侵占罪具有以下特征:
  
  (一)构成特征
  
  1、侵占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侵占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侵占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对象特征
  
  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 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三)行为特征
  
  除了要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必须具备“拒不退还”的行为才构成侵占罪。
  
  根据规定,侵占罪是一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如果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司法机关就不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作为受害者,想要追诉侵占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这样才能更有把握。至于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我们在上文中为您总结了三点,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最高法院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包括了醉酒驾车、严重超载、严重超速等行为。危险驾驶不仅给自己带来安全隐患,还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使各级人民法......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及赔偿
      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不仅要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还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以此抚慰受害人家属心灵的创伤。那你知道,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及赔偿具体是怎样的吗?详情......


·缓刑结束后就没事了吗?
      刑事诉讼过程中,其实罪犯可以争取一下缓刑,如果法官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宣判了缓刑的话,则此时暂时可以不用实际执行原判刑罚,不过会有一个具体的考验期。那是......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还会死吗
      死缓的考验期是固定的,即两年时间。而一般会根据罪犯在死缓期间的具体表现,对其作出进一步的处理。那通常情况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还会死吗?相信这是很多被......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的不断普及,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也在逐渐改变,婚姻恋爱变得更加的自由化,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的离婚率在逐渐的上升,也就意味着离婚的问题纠纷也会越来越多,那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


·货款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货款欠条有效期是多久??货款欠条有效期是多久?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权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依据。欠条一定要写明债权人姓名,欠款金额(要有大小写),欠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有了哪些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内容: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什么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什么一、一般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第55条规定:“......


·在我国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税
      在我国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税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当中,也是需要向当地的税务局交税的。虽然说到时候就会有相关的人员向您进行征税,但是对于您来说,如果能够提前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当中需要交纳的税费的话,这也是生活当中的一些法律常识。下面我们......


·最新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
      最新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在如今的社会中医患之间的矛越来越大,医疗纠纷的事件频有发生,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我们应该怎么做?最新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以及医疗纠纷中涉及到的其他内容都是令我们头疼的问题,由为您普及法律常识。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根据《医......


·口头遗嘱的效力
      继承法规定,口头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口头遗嘱的的条件为:1,立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立遗嘱人情况危急,没有时间和条件作书面遗嘱;3,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4,遗嘱的内容合法。本案中,赵老先生的头脑清醒,语言表达能力也没有问......


·济宁医患调解委员会
      济宁医患调解委员会一、医患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步骤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时拨打相关专线报案电话,由电话中心向当地医调委转报案;由医调委安排调解员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将医患纠纷由医院内引导到医院外解决;根据需要组织评鉴会或合议会对纠纷进......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在长期的婚姻纠纷法律服务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包括离婚房产纠纷、子女......


·莱阳宋绪杰律师成功辩护伤害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无奈撤诉
      审判长、审判员:山东梨城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刘天荣的委托,指派宋绪杰律......


·何为“商标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依法具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中包括许可权。即商标注册人可以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分离出一部或全部许可给他人使用,双方建立商标使用许可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是注册商标。商标依法注册是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


·​一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截图而对方不予认可的,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对方当事人
      当事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为不认可其真实性,并主张该聊天记录系经剪辑制作。虽然该证据并非通过双方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手机微信)体现,对方亦表示不认可真实性,但其并未提交反证证明该证据所展示的聊......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类型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人的授权人作为转让人,许可他人在支付一定的价款后,在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其专利而订立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有在该专利权的有效期间内有效,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刘律师,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我在康弘公司上班已经二十六年了,
·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末死亡,还有终奖么?
·您好,王律师,我父亲一个冤案,现在服刑四年了,整个案件就一个
·我有两亩水田,由于村砖厂吃土做砖,使我水亩无法正san
·您好!我是临时工,在上班时左眼突然看不清后到县医院诊断为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住院治疗半多,做几次手
·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我男
·我在一个工厂打工是一个肢体残疾三级残疾证想问一下有补贴吗有多少
·我因上防被停止工想上班,申请书怎么san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