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离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双方夫妻在
离婚
之后最需要考虑的事情就是双方之间财产的分割,对于
离婚
财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里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
离婚
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吧。
一、
离婚
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
离婚
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
离婚
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
离婚
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
离婚
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
离婚
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
离婚
财产分割保险
多数当事人都会忽略保险的分割与处理,实际上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有必要在
离婚
时一并明确地处理好。由于保险种类繁多而情况复杂,现初步归纳以下情况及分割办法:
(1)财产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二)
离婚
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
离婚
协议
离婚
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
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2)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二)
离婚
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
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
离婚
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三)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
遗产继承
后分割。
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
离婚
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希望网站我们的编辑能够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若是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不妨到我们网站上找寻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吧。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重婚罪有孩子怎么判,如何处罚重婚罪?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对重婚犯罪量刑处罚的时候,是没有考虑是否重婚又有了孩子。此时仍旧按照《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么犯了重婚罪的......
·
哪些属于无效婚姻,处理无效婚姻的原则是什么?
无效婚姻属于婚姻关系中的一种形式,这与可撤销婚姻是不同的。无效婚姻通常是自始、确定、当然无效。对当事人来讲,如果婚姻无效的话势必对自身利益造成影响。那......
·
离婚后财产夫妻双方赔偿的比例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一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那么,离婚后无过错方向过错方需求赔偿的比例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
·
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小孩以上户口
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小孩以上户口非婚生子的问题和事件已经屡见不鲜了,很多未婚的朋友生下了孩子,对于孩子户口的问题也是发生了疑问,对于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小......
·
著作权人的财产权
著作权人的财产权,是从著作权人发表、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创作的作品而产生的财产权,它与著作权人的人身权的不可转让不同,是可以转让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下列财产权:一、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
·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的内容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现在由于社会的发展,选择离婚的夫妻数量也越来越多,夫妻双方离婚时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财产分割了。夫妻婚前和婚后的共同财产还有房产在离婚时都得分割,夫妻协议分割是最方便快捷的,但是如果双方......
·
公司法人承担的风险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承担的风险是怎样的由于我国的公司法和其他法规当中,对公司在挑选公司法人的时候的要求还是比较简单的。公司法人不同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属于成年人,并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都可以,但是担任公司的法人的时候也必须要明白,......
·
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合同诈骗在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合同当事人会利用合同关系要求对方履行债务,而自己在活动收益后通常会主张合同无效等。非法集资行为也是十分常见的,有些企业单位会以融资的行为发行股票进行集资。邮册可看出来两者都......
·
专利权的归属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归下列人所有: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单位;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个人;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依其合同约......
·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权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诉讼呢?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
·
信用证打包贷款的法律风险
打包贷款协议是银行就贷款事宜与出口商订立的确立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几个方面:1借款金额。通常以信用证金额折成人民币计算,一般按照总金额的80%以下发放。2借款用途。明确规定仅限于打包贷款项下的出口信用证的出口商品的备货和装运,不......
·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法院执行解释》第三条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港、澳、台的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港、澳、......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
南京市江宁区二手房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二手房律师专注于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建筑工程、房产纠纷、土地纠纷、行......
·
套路贷的犯罪形式很多,这几个点需要注意!
套路贷犯罪表现形式有哪些?(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
·
员工有错在先,公司可不办理离职手续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经解除,这种解除权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法定解除权,不能由用人单位......
·
夫妻对房产约定了份额,离婚时按该份额还是均分
在不动产登记的效力问题方面,原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公示的重要方面,夫妻二人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已经对份额作出明确约定,并在不动产权证书主页共有情况一栏中也有登记,出于对物权公示权威性的考虑,应......
·
无性婚姻的离婚诉讼需要注意哪些
男女在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那么双方就应当实际的履行自己作为配偶的义务,其中最重要的肯定就是要履行夫妻义务了,但实践中有的人出现了无性婚姻的情况,此时就想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无性婚姻的离婚诉讼需要注意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应该怎么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护我自己
·
弟弟拘留在无锡市看守所,不知在哪里?公安说是和修车铺合伙诈骗
·
向律师,您好!请问公司年度的年终奖有一半原公告在2月份发放,
·
可以认定是我的个人财产吗?
·
南京雨花台区法院法官受贿百余万被判刑10年半
·
医疗事故案件
·
乘客逆向招手,出租车被投诉拒载
·
我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经朋友介绍一个有家室的男人,因为在一起我怀孕了。你说我该怎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