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工伤认定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虽然说在我国工伤认定是由社保局来具体执行的。但是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所参照的法条也是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当中对工伤认定的范围,认定的流程等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工伤认定保险条例的法条也是非常详细的。我们在下文为您特地整理的是工伤认定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赔偿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我国工伤认定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项当中的规定是针对工伤认定范围的。其中明确规定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之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人身伤害的话,被视为工伤。做完工伤认定以后,根据工伤伤残鉴定的结果,领取不同标准的补偿金额。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内容?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需要尽力保证的重点。如果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存在瑕疵,不仅会给工程参与的各方带来大量的经济损失,严重的还会......


·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关系管理主要是指在工作中,
      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关系管理主要是指在工作中,企业内部之间的关系处理。而劳动争议处理,往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这个时候往往需要有关......


·员工是否加班由谁举证?
      现在劳动者混职场越来越难,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现代社会,从来不加班的人并不多,天天加班的人倒有不少;有加班费的不多,义务劳动的倒是不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


·老板不出工伤认定证明 也没买社保怎么办
      当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人身伤害意外等情况是属于工伤范围的,但认定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到指定的有关部门进行,用人单位根据结果对员工进......


·公司破产清算风险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风险有哪些?有很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导致面临破产的风险,如果破产就需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债务等做个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经过清算了解详细情况,才能有效的保障公司破产清算顺利完成。公司破产清算风险有哪些......


·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丹江口市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三官殿办事处、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丹赵路办事处、均州路办事处、大坝办事处、六里坪镇。补偿标准:耕地:36100元/亩;菜地:43320元/亩;果园:39710元/亩;茶园:39710元/亩......


·有哪些
      有哪些侵犯名誉权的方式在现代社会中,名誉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给社会主体带来了许多利益。然而,随着社会科技的日益发展,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越来越多,方式也更加复杂。那么,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侮辱侮......


·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谁来承担离婚诉讼费
      起诉离婚中往往涉及到两方面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其中,诉讼费是必须要支付的,而律师费则是有委托律师的才需要支付。那么您知道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


·土地招标办法对于招标流程怎么规定
      土地招标办法对于招标流程怎么规定在我国土地实行的是公有制。土地归国家所有,以及集体所有。但是,我们对土地依法享有使用权。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于土地的流转有着重要需求,土地招标其实就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一种办法。在下文中,我们将针对土地......


·公司法登记股东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法登记股东需要注意什么?股东对于公司的成立起到了直观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股东想要换其他的方式进行投资那么这个时候公司的股东就会出现空缺,这个时候就需要对股东进行变更登记了,那公司法登记股东需要注意什么呢?您一起和我们了解一下吧。一、公司法......


·小学生在学校被同学打伤,谁应负责?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体育课上被同学打伤,存在侵害行为,其侵权责任应由侵权人的监护人,即其父母承担。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


·婚外同居要怎么认定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与此相关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那在司法实践中,婚外同居要怎么认定呢?又有什么认定标准?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婚外同居要怎么认定1、当事人一方......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建德市看守所
    浙江省建德市看守所地址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桥南盘坞,靠近新安江中学,是建......


·【田树森律师说法】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2020年鼠年春节不寻常,一场牵动人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自爆发后迅速蔓......


·车祸报警多少天有效
      车祸报警多少天有效车祸发生后如果没有及时报警,会对办案的警察造成困扰,因为没有及时报警很有可能案发现场会遭到破坏,会加大警察办案的难度,公安部门很难调查清楚事情的真相,所以公安部门规定了报警的有效时间,那么车祸报警多少天有效呢,就让我们给您......


·儿童保险合同
      为了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协助家长为其子女筹集教育、婚嫁资金,并在其子女遭受意外事故时,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特举办本保险。    第一章 投保条件    第一条 凡二十一周岁至五十周岁的家长(投保人),均可为其一周岁至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使用年限是多久?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使用年限是多久?我们知道,在我国只要使用土地就必须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证是有期限的。我国有各种不同的土地使用权证,相应的期限也是不一致的。那么,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相关内......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车祸,造成事故者负全责,事故责任书已经出来了。想问一下具体的索赔手续san
·请帮忙谢谢,我已经走到绝路了
·你好。我要找一名律师办离婚人在意大利双方同意离婚。委托给
·想查一个案件,因为自己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弟弟现已25岁了不工作不出门可以说有几年不出门了家里人
·职务侵占,职务侵占金额9万元
·陈律师好!我接到您的律师函,有关借呗,花呗欠钱的事仪,我的钱
·我九月二十号有一个朋友告诉我投资,一万块钱,一天给250她说她挣到了才告诉我的,我信他了,投了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