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江苏省抢夺罪量刑标准

首页>>法律知识

    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作为抢夺罪的犯罪主体。实践中,一旦确定构成抢夺罪的,就要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今天,我们为您带来的是江苏省关于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具体规定,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1、根据抢夺犯罪涉案数额,在下列犯罪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抢夺数额达15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
  
  抢夺数额达1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抢夺数额达750元,不满1500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一)至(十)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
  
  (2)抢夺数额达4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3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抢夺导致他人重伤 、自杀,或者数额达2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三)至(十)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在2万元以上,未达4万元的,每增加3500 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抢夺数额达3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抢夺导致他人死亡,或者数额达15万元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三)至(十)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额在15万元以上,未达30万元的,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抢夺致人受伤,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重伤一人或者自杀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死亡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2、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
  
  (1)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6)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7)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8)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9)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10)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11)为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而抢夺的;
  
  (12)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夺的;
  
  (2)在案发前自动归还被害人财物的;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对于抢夺罪的详细量刑规定,是在最高法的允许下做出的,当然也只能由各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作出。关于江苏省抢夺罪量刑标准的详细规定,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帮助你解开疑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什么情况判处死刑 死刑证据标准是什么
      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会对罪犯判处死刑,至少要做到罪刑相适应,同时所触犯的罪名也规定了死刑的处罚才行。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究竟在什么情况判处死刑呢?我们整理......


·江苏省强奸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强奸犯罪属于我国规定的八大暴力犯罪之一,由此可见,在犯罪的过程中是会导致受害人人身遭受损害的。一直以来,我国对此种犯罪的处罚就是比较严的。接下来,我们......


·持刀抢劫要单独定罪吗?
      您都知道,抢劫他人财物的会构成抢劫罪,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在抢劫财物的时候,使用了管制刀具等工具的情况下,会不会单独被定罪处罚了?持刀抢劫是否要单独定罪,请......


·实际中怎么认定非法经营罪
      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但很多人为了敛财,还是会非法经营,其实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那在实际生活......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夫妻决定离婚后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就是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问题和抚养权归属以及相关的问题,对于抚养权的分配问题来说,抚养权分配之后还有抚养费的计算是让很多人头疼的,不知道应该怎么进行计算,不知道抚养费的计算原则,那具体来说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湖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


·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是如何认定的
      非法经营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要是构成该罪,往往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情节严重的,判处的刑罚可能就会更高,很多人就有疑问,情节严重该如何认定了,为了帮您解开疑惑,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是如何认定的......


·挪用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挪用公款可以判缓刑吗
      挪用公款与挪用资金在行为上面其实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由于对具体的主体身份要求不同,因此实际构成的罪名也是不一样的。那具体来说,构成挪用公款怎么判刑处罚呢?可能很多人搞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挪用公款怎么判刑处罚国家工......


·出借人借款如何防范风险?
      1、要看清借款人的身份:如果借款人为个人,应要求借款人出示身份证原件,看清后复印一份由出借人保留,并要求借款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签时间。如果借款人是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则应由其监护人出面借钱。还应要求借款人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现实际......


·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一、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二、设立登记提交材料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一、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机动车报废不可以当作废铁出售或转让。须遵守相关的机动车报废制度。机动车报废制度是指对于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由国家强制回收拆解,防止其被重新组装重新上路行驶。所谓报废的机动车,是指汽车、......


·异地怎样起诉离婚手续怎样进行
      我国是一个人口流动性非常大的国家,生活中,很多的夫妻其实也是出于异地分居的状态。其实,正是因为如此,这也是导致夫妻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如果夫妻双方要想起诉离婚,并且不在本地的话,处理起来还是比较麻烦的。那么,异地怎样起诉离婚手续怎样进......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
    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地址在宝山区月罗路2101号,来访路线:沿着月罗公路开到集贤路就到......


·成都经济合同纠纷律师,催收欠款律师函
      律师函张某先生、李某琴女士暨成都柏某特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匡某包......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怎么处理?
      公司人员收受贿赂怎么处理??(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多次索贿的;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


·我们说的房地产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的进行房屋的买卖,不过
      我们说的房地产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的进行房屋的买卖,不过这样的行为也是有可能出现效力待定,甚至无效的情况。其中效力待定还好,至少还有可能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究竟在哪些情况下会导致房地产转让效力待定呢?我们为你分析解答这个问题。一、哪些情况......


·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
      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工程质量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注重细节,在施工结束后更要有相应的措施确保其质量是过关的。工程质量检验就是其中的一道程序,工程质量包括方方面面,检验起来也很是繁琐,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是我们分外关心的内容......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想离婚,法院多咱上班,我起诉他后他多少天能知道
·郭律师好,我老婆一七年被人打断一根肋骨,三天后打人者去医院摘
·请问离职后公司多久必须为员工办理退工手
·托人找工作没办成,要求退钱迟迟不退还
·我过买00多鞭炮在车上着了保险可以报销
·阳谷县看守所能看人么
·你好签约还要法律法规的吗
·和婚庆公司签订的合同未盖章但有法人签字,合同的公司名称与工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