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讲则更为有利。那么,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底有什么好处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你阅读了解。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终止期,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除非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终止。
(二)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三)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二、哪些情形下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
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之间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像很多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所认为的那样一旦签订就无法解除。法定情形出现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同样可以解除。下列情况出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解除: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意味着用人单位就不可以辞退劳动者了,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违反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依然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有哪些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有哪些?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商场、居民楼等等建筑工程也越来越多,二在建筑工程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建筑安装工程也显得尤为重要......
·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大多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约定,不违反民法的平等、等价有偿原则。《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
·
实习期不满一个月离职能拿工资吗?
一、实习期不满一个月离职能拿工资吗?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
·
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检查流程是怎样的
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检查流程是怎样的?如果一个建筑工程想要验收达标,就必须把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过关。如果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了就代表该建筑工程已经验收成功一......
·
劳动合同纠纷的索赔技巧有哪些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经常会发生摩擦,从而产生劳动合同纠纷。而劳动合同纠纷通常都会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纠纷索赔当中应该掌握哪些技巧?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劳动者在提起仲裁时需要掌握的技巧有以下几点:(1)要明确了解自己能请求......
·
公司法实缴出资期限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公司法实缴出资期限的相关知识有哪些《公司法》实缴出资期限的相关知识有哪些1、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多久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
·
什么是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男女要想结束婚姻关系,既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不过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提出具体的离婚理由,在现实中还有有一种情况是无理由离婚。那到底什么是无理由离婚?产生原因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一、什么是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是指......
·
校园侵权行为责任承担形态的界定
校园侵权行为责任承担形态的界定校园侵权虽然发生在校园里,但是其等同于社会上的侵权行为,十分严重,因此我国专门为此设立了法律条款来约束,对侵权行为所要承担的责任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具体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校园侵权行为的......
·
婚姻法小孩抚养权改姓手续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小孩年龄尚小,通常会由女方抚养。而按照我国传统,小孩的姓氏是跟男方的,女方拿到小孩抚养权后,是可以改姓的,改为属于自己的姓氏。当时,女方给小孩改姓最好和男方商量下。那么,婚姻法小孩抚养权改姓手续怎么办理?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
·
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为了最大程度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伤鉴定赔偿标准的出台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与帮助,赔偿标准由于各类客观条件的改变也在不断更新,以适应市场的变化。那么新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17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医疗费1、要求:治......
·
感情破裂了,如何一方起诉离婚协议
现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的提起既可以依照双方的协议,也可以由一方或者双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当然,诉讼离婚有确定的流程,当事人不能任意改变。所以,了解起诉离婚的手续也是必要的。那么,感情破裂了,如何一方起诉离婚协议?我们为您解答。一、如何......
·
股东是否可以请求确认公司股东会决议有效
我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均未规定股东可提起确认公司决议有效之诉。作为民事法律行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公司决议按照法律规定或章程约定的程序作出之日起即成立并生效。况且公司治理以自治为原则,司法介入应保持审慎态度,除非违反法律......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相关内容
·
景宁县看守所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看守地址在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复兴东路东段,靠近鹤溪镇政府,......
·
乐陵律师田树森积极为民提供法律援助
2018年春节刚过,一些经济困难的群众慕名来到律师办公室,和田树森律师就交......
·
什么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具有四个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即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
·
债权转让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债权转让本身,并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受让成为债权人的民事主体享有原债权人的权利,包括向债务人提出要求和提起诉讼。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债权转让及催收公告》,无疑是债权......
·
竞业限制义务有哪些,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如果劳动者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那么用人单位会和劳动者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协议,在协议里面约定了双方的义务,那么竞业限制义务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竞业限制义务有哪些?(一)员工的义务1、未......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三级戊等赔偿问题
·
超市不小心买了过期食品,该罚多少
·
企业岀售合同纠纷、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
·
姜律师你好!我是江苏新沂邵店人,目前在宿迁客运中心枢纽站打工
·
父亲突然去世,留下一处贷款买的房子。
·
你好 的借条现在起诉还有效吗
·
我父亲90年代在工作岗位去世,他在教育系统工作一生,当时上级
·
你好吴律师,我女儿结婚三年多了,自从怀孕三月,老公有了外遇,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