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民间借贷可以自诉么

首页>>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可以自诉么关于民间借贷案件是否可以自诉的问题,首先自诉属于刑事诉讼中的程序,而民间借贷仅涉及民事财产关系,因此并不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的我们将进一步为您梳理总结民间借贷案件的民事诉讼程序,从起诉直至执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诉属于刑事诉讼
  我国的诉讼大体分为三类,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其中民事诉讼即是仅涉及公民民事权利的诉讼,包括因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发生民事纠纷而引起的诉讼。刑事诉讼是国家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而进行的活动。刑事诉讼中又分为公诉、自诉以及自诉转公诉。
  二、民间借贷不能自诉
  如题,民间借贷,是仅仅涉及双方财产关系的案件,因此并非走刑事自诉程序,而是走民事诉讼程序。如若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对方触犯刑事法律,那么被害人可以根据其触犯的法律而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公诉或自诉的程序,对其犯罪行为进行控诉。
  三、民间借贷的诉讼程序
  民间借贷仅涉及财产关系,在其未触犯刑法的前提下,当事人不能走刑事自诉程序,只能走民事诉讼程序,下面我们将民间借贷的民事诉讼程序介绍给您。
  (一)证据准备
  
  1、借贷关系证明
  首先需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可以出具借条、借款合同等,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也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提起诉讼,但被告抗辩后原告仍需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2、借款未还的证明
  原告不仅需要提供借条、借款合同,最好能够证明已经将借款出借给被告的转账凭证等,证明已履行出借义务。另外就需要证明,被告逾期未还借款。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借款时约定了利息,最后才能主张,否则公民间借贷视为无利息。
  3、主体资料准备
  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被告的主体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若单位的话,提供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等。
  (二)起诉
  
  1、确定管辖
  确定管辖就是要确定在哪个法院起诉借款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若订立了借款合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提交民事起诉状
  在确定管辖后,向管辖法院提交起诉状,主要诉请即是要求被告归还借款及利息,承担诉讼费等,并提交证明基本事实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请。
  3、申请财产保全
  在提交起诉状的同时,若借款金额较大,原告担心被告趁机转移财产,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保全被告的财产。但是原告需要提供给法院被告的财产线索,即详细的房产信息、车辆信息或者货物信息,供法院查封,同时原告需要提供相应的财产作担保,以免错误查封给被告造成损失。
  (三)诉讼程序
  诉讼中,原告就需要准备支撑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与被告进行法庭上的辩论。
  (四)执行程序
  原告胜诉后,被告就应依判决向原告归还借款、利息等,若被告仍然不履行,原告可依最终的生效判决要求法院执行被告财产,若原告已申请财产保全,则法院可直接执行被告被查封的财产,若原告之前未提财产保全,也可在执行程序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请求法院执行,实现原告债权。因此民间借贷,如果仅仅涉及双方财产关系的案件,因此并非走刑事自诉程序,而是走民事诉讼程序。如若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对方触犯刑事法律,那么被害人可以根据其触犯的法律而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公诉或自诉的程序,对其犯罪行为进行控诉。以上即是的我们为您总结梳理的内容,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贷款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
      贷款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贷款他项权利证在哪办理?贷款他项权利是证明房屋所有人以外人员、单位团体对该房屋有其他权利的证明,一般为拥有证件权利的一方所有。......


·影响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的因素有哪些?当今社会,发行债券已经成为了许多大中小企业在资金短缺时的一种融资方式,而公司债券的发行利率又成了衡量公司债券价值的......


·罚款是否能抵扣罚金,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罚款是否能抵扣罚金?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是可以折抵相应罚金的。但如果颠倒过来,先前的行政罚款就不能......


·恶意拖欠货款执行后果是怎样的?追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恶意拖欠货款执行后果是怎样的?追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一、恶意拖欠货款执行后果是怎样的?《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


·离婚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这几方面作出处理,包括财产、子女以及债务。其中可能在财产的分配上面产生的争议最大,因此不少夫妻在实际离婚之前就想要知道,究竟离婚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分配离婚时分割......


·技术咨询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受托人阐明咨询的项目名称,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该咨询项目名称的技术背景材料及相关的技术数据、资料及必要的文件。  二、为受托人完成技术咨询报告提供调查论证的必要......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如今,建筑工程的质量是业主们共同关心的话题,如果人们买的的商品房有质量问题,则会影响使用。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也会对工程进行验收,做出评级。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三个级别,优良、合格和不合格。那么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离婚怎样向法院起诉?
      一、离婚怎样向法院起诉  离婚这样向法院起诉:  1.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  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  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  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


·专利申请书的语言文字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应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申请人应当采用规范的统一科技术语;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提交的各种......


·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签订租赁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一、符合租赁主体资格的双方当事人,指提供租赁物和承租租赁物的双方当事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也只有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才能履行租赁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合同才能依法成立。二、租赁物的名称......


·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当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选择劳动仲裁无疑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一般来说,只要不是很复杂的案件,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出具裁决书。作为仲裁案件的一方,用人单位有时候也会对仲裁结果不服。那么,用人单位不服......


·刑事诉讼法解除取保候审的规定是什么
      针对取保候审这样的字眼,我国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或者影视剧当中都有见到过,其实取保候审也是在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实施的一种刑罚。尽管取保候审相对来说比较轻一点,但是取保候审毕竟对于当事人来说还是有所影响的,所以在下文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龙游县看守所
    浙江省龙游县看守所地址在龙游县兰塘杨士线,是龙游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


·石斌律师辩护赛某贪污案,赛某获轻判
          石斌律师辩护赛某贪污案,赛某获轻判六个月......


·在购房过程中,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房屋的产权问题,而房屋
      在购房过程中,您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房屋的产权问题,而房屋有一类产权是小产权,小产权房在任何地方都是存在的,比如在我国的咸阳,如果购买小产权房,就必须时刻关注着相关国家或是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否则就会出现违法的可能性,那么,在咸阳小产权房购......


·限价商品房是什么意思
      限价商品房是什么意思一、限价商品房国家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指出,“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采取......


·试用期间被辞退公司要给经济补偿吗?
      实际中,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辞退时不给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合同纠纷,您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们是施工单位,在今六月份一作业人员在渠施工时滑倒摔伤,工伤保险已报单位该如何应
·麻烦您帮我们指个路我们该怎么做
·你好,请问木棍伤头几厘米构成轻伤害?
·二胎证 房产 抚养义务
·被执行人拖6年之久不还钱,家里装璜又一直上班,法官去厂里,被
·关于出租车保险问题,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
·女方是天台人,男方是上海人,在上海领的结婚证,现双方在国外,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