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离婚案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首页
>>
法律知识
社会的快速发展,
离婚
率的不断飙升,夫妻双方
离婚
了,关系破裂了,不代表抚养孩子的义务也解除了,随之而来面临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
离婚
孩子怎么判的问题,
离婚
案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离婚
父母应该多多了解一下。
在
离婚
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一、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
离婚
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延伸补充: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离婚
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通过以上了解,
离婚
案孩子抚养费的确定,
离婚
父母应该有所了解了。在很多
离婚
案件中,孩子抚养费的给付问题,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这就需要在不伤害孩子的情况下,多多了解法律知识,或者向相关法律人员咨询。在非常有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请专业的律师来协调案件。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有的人在结婚的时候,精神是正常的。但婚后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患上精神病。那么此时配偶是否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呢?也就是说,配偶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
离婚案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否当庭作出离婚判决
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
子女探视权律师陪同可以吗?
我们知道,在双方父母离婚后,没有和子女一起生活的并且没有直接抚养的母亲或父亲,是有权利探望子女的,另外一方也必须配合,可是如今很多人对于子女探视权律师......
·
离婚补偿金通常是多少,怎么确定离婚补偿金数额?
在实践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实际上,离婚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解除夫妻关系的程序,一般不涉及赔偿。除非一方触犯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才......
·
工程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工程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很多有工程居间行为的个人对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存有很大争议,了解工程居间合同的有效或无效对我们工程的合法性十分重要,那么到底工程居间合同无效的表现有哪些呢?为了避免纠纷,下面我们为你介......
·
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还是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还是无形资产?我国国土面积广阔,我国许多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都存在着大量空置的土地。一些企业或者个人就会把握时机承包购买这些空置的土地,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从而进行投资建设。那么购入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还是无形......
·
债权人承担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债权人承担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是其中一种维权方式。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如果没有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那么最终的判决结果就有可能对其不利。而一般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体现在法律上就是......
·
罪犯通信、会见、特优会见、与亲属共餐的有关规定
1、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2、罪犯亲属寄给罪犯的包裹、汇款或罪犯寄给亲属的包裹、汇款,必须按照国家邮章规定办理......
·
关于仲裁程序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定程序问题解答
关于仲裁程序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定程序问题解答一、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不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发生应该先到劳动仲裁去申请立案,开庭,裁决后,......
·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股权投资近年来炙手可热,因为股权投资的范围非常的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进行股权投资。但是股权投资里面的学问是很深的,所以很多人就会让一些专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那么,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下面......
·
长沙市政府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是什么?
长沙市政府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是什么?国家在征收被使用的种植用地居住用地和其他土地来作为公路、公共建筑建设时会给有使用权的使用者征地补偿金。计算方法为年产值和人口等因素,所以并不固定。由双方协商处理,不满意可再次协调。一般包含土地费、安......
·
能继承再婚配偶的遗产吗
当今社会,随着离婚率的提高,再婚的人也越来越多。不过,对于再婚夫妻,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再婚配偶的遗产吗?此外,很多孤寡老人也挣脱了世俗的约束,兴起了黄昏恋。老人再婚,其子女最关心的问题包括老人再婚遗产的分配问题。那么,老人再婚遗产如......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三门县看守所
浙江省三门县看守所地址在三门县海游镇头岙工业小区,东陈村旁边,是三门县...关押犯罪......
·
河北精剑律师事务所韩学谦律师(邯郸.电话:13131012198) 944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二审再审代理意见 ......
·
取保候审后判缓刑几率大吗
我们发现很多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判决之前是申请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而对于最后的判决,就比较关心此时自己判缓刑的几率有多大,毕竟适用了缓刑可以暂时不用被关押。那究竟取保候审后判缓刑几率大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取保候......
·
法院判好的抚养费能减吗?
父母对孩子具有抚养的义务,及时父母离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应该给予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费应该协商好,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也会判定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如果遇到一些情况,导致无法足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话就不知道法院判......
·
最高检国家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最高检国家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房改房,拆迁房,与商品房有区别吗
·
保底费还能按每年付一次要回吗?
·
破产企业的纪律保证金收款收据丢失
·
如何查询本人的户籍信息
·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我是山东省齐河县人
·
新开的物流公司,没有自己的货车车,租用别人的车能办运输许可吗?怎么样办理请帮忙述
·
我能不能得到征地费?,在我村里的河边有一块地
·
诈骗学生群四千多元,关在澧县看守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