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2023年西安港务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西安港务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西安港务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西安市关于港务区征地补偿标准如下:根据《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征地补偿公告》(西港征告字〔2020〕1号)第三条的规定:(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此次征地范围内征收每亩77142元。(二)青苗、种植专业户补偿费、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此次征地涉及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国际港务区项目建设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政发〔2009〕121号)执行;乡镇企业拆迁补偿费、按照评估结果支付。(三)本项目征地实施如遇上级批准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新规定,从其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政府为了经济发展,为了国民利益,征收了人们的土地,如果后续有补偿纠纷,人们对补偿不认可,那么可以去申请仲裁和法院诉讼来解决。西安港务区征地补偿标准如上文所述,可以看出征地补偿人们的方式有很多,不仅局限于货币补偿,只不过货币是您广泛接受的一种补偿方式。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办?很多人在购房的时候十分重视房产证而忽略了土地使用证,其实这是不对的。土地使用权证也是房子的一个重要证件,购房者应该妥善保管......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市镇。补偿标准:耕地:33200元/亩;菜地:20元/亩;果园:20元/亩;......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规定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国家土地所有权包含着两种形式,一种是国家所有,另一种是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之中就包含农村集体所......


·如何进行国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实行的土地所有制度是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制,个人对土地是没有所有权的。因此,想要使用土地只能由国家出让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如何进行国有土地出让,我们为......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离婚怎么分配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离婚怎么分配?1、一般情况下,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均分的原理,一方取得房屋,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出售房屋,所得均分;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对另一方按......


·城镇居民能否到农村购置宅基地?
      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所以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和农民住宅。指未经批准,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及附属配套设施,没有向政府缴......


·江西超生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一般而言,在什么情况下收取社会抚养费呢?不符合法律规定,超生多的生儿育女从而会被行政机关强制性的收取超生费用。所以说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强制性及补偿性收费。那么对于江西省的抚养费具体的标准是如何的,也就是说2017年江西超生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呢?......


·盗窃罪法条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我国《刑法》的相关法条中,对于盗窃行为是做出了量刑方面的规定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盗窃罪的法条规定内容是怎样的吗?而实践中,是否偷东西就一定构成盗窃罪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盗窃罪法条内容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


·违令作战消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违令作战消极罪,是指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人参战秩序。我军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坚强柱石,每一名军人都肩负着保卫祖国的神圣使命。我国《国防法》第56条规定:......


·临时工可不可以参加社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临时工”也要参加社保。      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


·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生活中遇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就要及时的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因此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都会进行起诉来解决,主要的依据法律就是刑事诉讼法,那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哪些情形下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在实践中,施工人存在以下情形时,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南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律师
    南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律师办理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解答出售公民......


·COVID-19新冠肺炎NCP疫情防控法律常识
      1.对于传染病的类别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我国目前法律规定,......


·如何写商标转让合同书?
      如何写商标转让合同书?有的人注册一些商标后,如果自己不使用的话,可以将其转让给他人,来获取一笔收益。商标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属于无形资产。在办理转让的时候,双方要达成一份商标转让合同,并到当地的商标局进行备案。那么,如何写商标转让合同书?下面......


·送养人提交的资料
      一>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第五条送养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的户籍证明......


·高空抛物犯罪行为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之间的界限
      高空抛物犯罪行为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法益侵害后果是否达到用刑罚规制的程度。高空抛物犯罪行为是严重的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宜作为犯罪处理,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处罚;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昆山市法院发出苏州首张大气污染执行令
·xx互助平台昨天出现创始人被公安局传唤,是不是网络传崩盘呀,平台投入大笔资金该怎
·洪律师好请问风华高科索赔还代理吗?
·你好,我打牌借的钱,写了欠条,但不是我本人的真实名字,现在被
·春节值班有值班费吗?有的话应怎样计算?没有有什么依?
·您的电话号码
·我是开挖掘机的,跟老板只有口头协议。没有合同。工000包月,当时谈的是工资月接。但前面几次都没
·他们有这个权利起诉我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