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的四种情况
首页
>>
法律知识
通常来说我们只认为在工作期间出了事故才可以被人做工伤。但事实上,并不知有工作时间内上班出了事故才是工伤。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城市交通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事故也算做是工伤的。那么具体有哪些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的四种情况。
一、明确上下班途中四种工伤认定
在20日的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据统计,近年来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数量位居各类行政案件前列。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相关行政案件审判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解决纠纷的难度日益增大。“例如,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交叉的处理问题;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如何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伤认定申请法定期限能否扣除或者延长;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如何衔接处理等等。”孙军工说。针对上述新问题,20日发布的这份《规定》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这部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的《规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下班顺道买菜出意外算工伤
“什么是合理时间?这个合理时间可以说比较宽泛,用我们的话来讲就是应当具有正当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表示,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对于“合理路线”的范围,赵大光举例称,“比如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是不是合理的路线,是不是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活动呢?我们认为都应当包括在内。所以理解这一条规定,我们要抓住一个关键词就是‘合理’。”
三、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可算工伤
南京目前关于“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是什么情况呢?记者昨日采访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人士。据了解,在南京市实施的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中,明确提到,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经过的合理路线,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我们认定的范围没有最高院司法解释里面提到的那么多,主要还是以职工上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事故为主”,这位人士介绍,他们也是刚看见最高院的最新司法解释,接下来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这个司法解释,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上便是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的四种情况的相关知识。那么我们现在知道了,这个范围是特别广的,甚至是下班顺道买菜出了事情也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那么如果您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欢迎进入本网站,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单位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补偿?
在时代的大背景之下,为了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一般在入职之前,双方都会签署一份合法的劳动合同。一旦双方中的任一方出现违约情况,都会受到这......
·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多少钱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多少钱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
·
法律规定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单位自然也有辞退员工的权利,辞退就是解雇,不过任何事情都要按照一定的步骤来,辞退员工也不例外。那么单位解雇员工的程序是怎样的呢?通常在......
·
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
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一、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
·
工伤认定通过后怎么办 ?
在工作中,我们难免有受工伤的情况,在遭受到工伤以后,你知道工伤认定流程吗?我们必须在受伤后走完工伤流程才能向所在的单位申请赔偿。首先,需要进行的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通过后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一、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
·
婚前男方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配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配三种情况: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确约定外),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3、双方约定婚......
·
农村土地使用证要建房子怎么办理
随着我国不断发展经济,越来越多人都希望在城市购买一套房产,但是,城市房产的价格之高让很多人买不起房子,因此,另一种选择是在农村建一座房子,以此来减轻经济压力,但是您可能都有着这样的疑惑,农村土地使用证要建房子怎么办理?一、申请1、由农村村......
·
执行立案需要请律师吗
执行立案需要不需要聘请律师应该根据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意愿而定,在司法实践中,执法立案聘请律师的作用有: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与执行法官进行配合,推进执行程序工作的顺利进行;可以帮助当事人选择执行法院、帮助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执行立案,如......
·
抚养权的确立和小孩意愿关系大吗
近几年来,中国离婚率原来越高。而离婚时候,一定会涉及到双方财产的分割。如果在婚内育有子女,离婚后孩子一定会跟随父亲或者母亲,这时便会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抚养权的确立和小孩意愿关系大吗?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抚养权的确立和小孩意愿关系......
·
怎么确定涉外离婚房产归属,涉外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涉外离婚案件由于法律主体的国籍和房产的归属地的不同,使得涉外离婚房产分割这一法律问题复杂化。那么实践中对于涉外离婚房产的归属该如何确定??换言之,当事人该如何分割涉外离婚房产。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事会决议范本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事会决议范本是怎样的?每一个公司成立之初就会决定好每个部门的领导以及其他各种负责人,但是随着公司的发展,当发现这些负责人并不胜任的时候,就需要进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从而进行这些人员的变更登记。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
·
子女探视权律师陪同可以吗?
我们知道,在双方父母离婚后,没有和子女一起生活的并且没有直接抚养的母亲或父亲,是有权利探望子女的,另外一方也必须配合,可是如今很多人对于子女探视权律师陪同可以吗?这一点还了解的不是很清楚,下面就由我们给您普及普及。一、什么是探视权?探视权......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
常山县看守所
浙江省常山县看守所位于常山县七里岙,是常山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律师......
·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会见时间等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马鞍镇七里村,俗称“马鞍看守所”位......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
·
想创业开公司,请问公司注册需要手续吗
想创业开公司,请问公司注册需要手续吗?近几年国家提倡自主创业,总理也提出了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口号。在这种大形势下,许多年轻人都有了自己创业开公司的念头。开公司是要有准备工作的,那么公司注册需要手续吗?具体需要哪些手续吗?请看法律我们为您总结......
·
交通事故纠纷中误工费的认定是如何证明的根据《最高
交通事故纠纷中误工费的认定是如何证明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三年前,我有个行政案件确实判错了,怎么样才能把材料调出来,之
·
你好律师!我是一个农民工在安徽广德市邱村镇,庙西修理厂干活一
·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
这个合同可以视为无效合同吗
·
本人新房买来三年未住,楼上邻居A也同样,但是今年年初八楼上对
·
你好,本人9月份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造成了本人左腿胫腓骨
·
经济纠纷 等等等等等等问题
·
我们该怎么计算赔偿呢,由于小车在旁不知道是让别的车还是怎样突然摆动车头将旁边我叔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