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最近有部分网友在网上爆料,自己因为吃完荔枝以后驾车,结果在测
首页
>>
法律知识
最近有部分网友在网上爆料,自己因为吃完荔枝以后驾车,结果在测量酒精血液含量的时候,被交警部门判定为涉嫌醉驾。这样的话肯定当时自己心里面也会觉得非常的冤枉,因为明明就没有喝酒,但是却显示为醉驾的标准。发生这一现象以后,很多网友就特别不理解,为什么发生吃荔枝醉驾的现象?
一、为什么发生吃荔枝醉驾的现象?
吃荔枝会被检测出酒驾,是因为荔枝含糖量非常高,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就因为自身发酵产生酒精。
但是网友们完全不用紧张,因为吃荔枝而产生的酒精在几分钟后就没事了。而且,现在交警采用的吹气检测酒精只是初步判断的方法,最终的结论还是要通过检测血液来得出结论。
以下再列举一些食用后能检测出酒精的食物:
1、藿香正气水;
2、漱口水;
3、豆腐乳;
4、口气清新剂等等。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
拘留
,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拘留
,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
拘留
,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
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
交通事故
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
交通事故
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
行政处罚
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是因为荔枝本身的含糖量是非常高的,那么在运输的过程当中,因为荔枝本身的原因发酵而产生了酒精。基本上荔枝吃下以后几分钟之内就没有事了,会发生这种现象,可能是司机在驾车的过程当中有吃荔枝,或者吃完荔枝以后很快就驾车。不过也不用担心,因为醉驾还是要抽血化验的,肯定不会因为吃荔枝就按照醉驾被判刑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很多时候发生交通事故都是因为肇事的一方存在交通违章行为,从而
很多时候发生交通事故都是因为肇事的一方存在交通违章行为,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若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的话,则此时肇事者就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了。在实际对交通事......
·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后续赔偿怎么做
发生交通事故后,就会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从而来确定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那你知道如果交通事故是同等责任的时候,应该如何进行赔偿吗?关于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
·
扬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是建立在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基础上,同时要求必须要造成了重大损失的,才能构成此罪。而一旦确定构成此罪,就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具体......
·
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向哪里法院起诉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现在在遇到很多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都会选择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实践中,出现交通事故......
·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并不是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其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并不是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其实当事人愿意的话也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而在实际调解的过程中,当事人肯定是需要参加的,除此之外交通事故调解的参加人还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
最新贷款担保申请书范文
最新贷款担保申请书范文贷款担保申请书一长春市双阳区宏源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本人申请流动周转资金万元,期限一年。一、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双阳区鹿乡镇是国务院命名的“中国梅花鹿之乡”,是中国梅花鹿产品经销集散地和养殖基地,养殖梅花鹿12万头......
·
驾驶证对于大家来说,现如今已经变成生活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证件
驾驶证对于您来说,现如今已经变成生活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证件。没有考取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的,一律都不能驾驶机动车辆,并且我国法律规定,目前针对醉驾的这种行为也有可能会吊销司机的驾驶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因醉驾驾驶证被吊销是否有法律规......
·
没交物业费,物业可以对业主停水停电吗
不合法。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未足额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物业费;合理期限届满后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不得以停水停电等不合法措施催交物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
·
假释考验期
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我国刑法规定的假释考试期: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
·
劳动法出台前劳动关系如何保障?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劳动法,但是劳动法是在新中国成立后,以及改革开放一段时间后才颁发的,那么在劳动法出台前劳动关系如何保障?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到那会的社会环境来分析,在旧中国,劳动关系如何保障?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劳......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法律定义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接标的物后,分若干批次付清标的物总价款或者买受人先分批支付一定的货款后出卖方开始分批供货,但在买受方收取全部货物后的余款起码还应分两次付清的买卖合同。《合同法》规定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一、出卖人可以解除合......
·
在什么情况下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第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第二,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其构成要件为,双方当事人的权......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相关内容
·
南京欠钱
南京债务律师为您解决南京欠钱不还的法律问题,指导您南京欠钱不还怎么起诉,帮助您分......
·
黄某某涉嫌非法行医罪无罪辩护得到从轻判处
黄某某涉嫌非法行医罪辩护词 ......
·
银行贷款诈骗罪分析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
·
苏州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经济日益提高。很多人手里有了钱就开始了投资行业,首先就是炒房,房子在中国人民心中是一个人的依靠,还有很多对房子知之不详但手里也有存款的人们,也跃跃欲试。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买卖房屋必然要用到的,提及合同就必然要提及备案,......
·
环境公益诉讼由谁提起?
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类型有: (1)由检察院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2)社会公益组织﹙NGO﹚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www.njLawyer.cn长三角律师网。 (3)公民作为原告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4)由环境资源主管机关发动的环境公益诉......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妻子不想和我过了,说我以前动手打过她,说远嫁外地不好后悔了,
·
我刚在QQ上被骗了1100元,这能报警吗
·
领导你好,我妈妈是农村小学代课老师,代课十来年了,现在临近退
·
本人陶传贤在光大银行贷款在法院:怎么处理:想问哪个律师负责这
·
因我号在重庆私人包工头手里拆烂房,从房上摔下来造腰和脚劲粉碎性骨折我是否在我当地
·
我朋友已贷款四万,月还是23516期还算超百分6吗?那不是三要左右那是高利贷贷款了
·
你好我九月一号晚上站在公路边一米左右的地方跟朋友说话结果被
·
<部门负责人履职协gt;这份协议是否合法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