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我国是一个建设大国,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种建筑物所组建而成的

首页>>法律知识

    我国是一个建设大国,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种建筑物所组建而成的,故而若建筑物的质量存在瑕疵会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要求与工程相关的各方单位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范,其中,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一的规定拟定承包合同时最基本的措施。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
  
  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
  
  投资
  
  (万元)费
  
  率
  
  %估算设计费
  
  (元)
  
  层数建筑面积
  
  (m2)方 案初步设计施工图
  
  说明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
  
  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
  
  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
  
  (元)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
  
  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内,设计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除用于下步装修招标外),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
  
  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当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 案 号: 经 办 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与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一也是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才能拟定,由于在签署合同后,该合同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故而在拟定合同时需要注意一些免责条款等规定,对于不能确保自己权益的情形,建议咨询律师后再行签署合同。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当事人请求确认违法建筑所有权归属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违法建筑,又称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建设的房屋及建筑物。由于违法建筑并不能基于法律规定产生不动产......


·违章建筑定义是怎样的
      你知道什么是违章建筑吗?我们的周围经常会出现一些违章建筑,然后被相关部门强行拆除。为了帮助您正确了解违章建筑的内容,我们整理了违章建筑定义的知识,将在下......


·建设施工合同效力补正的范围及补正时间
      《建设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只规定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进行效力补正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合同,没有允许进行效力补正故而,对于可......


·违章建筑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系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清偿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故承包人......


·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男女双方只有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才会成为合法夫妻。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夫妻虽然拥有结婚证,但仍然会被法院判决无效,它包括了重婚、未到合法年龄结婚等情形。那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相关内容,相信会帮助到您。一、确认婚姻无......


·补缴社保法院可以出具的劳动关系文书是哪种?
      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是国家强制要求的,但实践中,有的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不为员工办理社保。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如果法院判定企业应为员工补缴社保,在缴纳社保时就要有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否则不能补缴。那补缴社保法院可以出具的......


·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其中需要当事人实际的进行房产公证才行,
      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其中需要当事人实际的进行房产公证才行,这属于交易房产中必经的程序之一。当然,办理房产公证也是有具体手续要求的。那究竟此时办理房产公正需要什么手续呢?又会涉及到哪些费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一、办理房产公正需要什么......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


·家庭暴力需收集哪些证据??
      根据法律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一)当事人的陈述;(二)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四)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等;(五)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


·我国法律中对劳动者的上班时间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法律中对劳动者的上班时间有明确的规定,要求一个星期工作5天。但有的单位却要求劳动者每周工作六天,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每周工作六天的,格外的一天是否算加班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每周工作六天是否算......


·上海市高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意见
      上海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意见(试行)沪高法【2005】393号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正确适用法律,切实保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上海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实际情况制......


·合同构成要件包括有哪些
      合同构成要件包括有哪些(一)、合同成立要件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昆山市看守所
    江苏省昆山市看守所位于昆山市周市镇奣子路(原来的新镇),俗称“昆山市...看守所”,......


·新街口地铁站到南京市第二看守所有多远?怎么走?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在南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流程有哪些?
      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


·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


·欠款不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欠款不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不仅可以要求其偿还本金,还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延期履行的利息。下面,我们下文整理了关于欠款不还的相关法律规定,供您阅读。欠款不还的法律规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商品被仿造,我公司生产的产品被别人仿造
·6月19日我们村主任以河道边修路为由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
·实习期提出辞职不满一个月就离开
·买房的时候只写老公名字,现在感情不好,老公可以一个人卖房吗?
·您好李律师我父亲在农村彩钢队务工右手指中指第一
·工作身份是受委派还是董事长
·别人借我二千五块故意拖欠不还。只有电话号与微信~却没有他身份
·家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担保人帮公司向他人借了一笔款项,而且只有担保人自己的签名,担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