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侵犯知识产权处罚年限国家是怎么规定
首页
>>
法律知识
侵犯
知识产权
处罚年限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的侵犯
知识产权
的纠纷案件都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的,很少有侵犯
知识产权
按照刑法当中的制度来进行处罚的,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法院只是要求行为人对原告方进行赔偿,并且停止侵权。但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国家对于侵犯
知识产权
处罚年限也有明确规定,这种情节比较严重的侵犯
知识产权
的行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一、侵犯
知识产权
处罚年限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
的犯罪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在7年以下
《刑法》第七节 侵犯
知识产权
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
商标
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
相同的
商标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
商标
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
商标
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
商标
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
专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
知识产权
管理对象的特点
(一)非物质性
1、
知识产权
管理对象的非物质性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本质特点。
2、
知识产权
管理的对象即一定的信息,是没有形体的、非物质性的,其存在不具有固态、液态、气态等的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
3、作为财产所有权管理对象的物,一般是可以被特定的人占有;而作为
知识产权
对象的信息,则不可能被特定人占有,它们可能被无限地复制,因此可能被无限数量的人占有。
(二)创造性
1、
知识产权
法的宗旨在于鼓励人们不断创造出新的知识和技能,所以先行的
知识产权
法所保护的智力成果主要是具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
2、创造性是智力成果取得知识权保护的条件,受保护的对象不同,法律对其要求的创造性也是不同的。
3、
专利
保护的发明创造所要求的创造性最高,著作保护的作品次之,
商标
法对
商标
没有提创造性的要求,但
商标
的设计和选取也是创造性的体现,商业秘密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创造性。
(三)公开性
1、公开性是多数智力成果所有人取得
知识产权
的前提。
2、在各项
知识产权
中,其对象大多表现了公开性特征。
(四)可复制性
1、智力成果之所以能成为财产权的对象是因为智力成果可由一定的有形物去固定、去复制。
2、智力成果只有可复制、才能被广泛地传播,才能推动人类的科学、技术、文化的不断进步,也才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现其劳动价值。
刑法中,侵犯
知识产权
处罚年限一般都是在七年以下的。实际上司法实践过程当中,有一些情节严重的侵犯
知识产权
的行为主要是,有些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侵犯了其他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果是这样的话肯定会给被害者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的,像这种侵犯其他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量刑一般都在三年以下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起诉离婚怎么不能直接起诉对方?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来说,情况比协议离婚来说要复杂的多,诉讼离婚已经经过了协议离婚的过程,因为协议不成,所以......
·
最高检国家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最高检国家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
·
起诉离婚女方拒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是夫妻双方有严重矛盾时最好的做法。可是现在有的情况是一方想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这时就可以提出单方面离婚,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单方面离婚是要到人民法院......
·
民法中如何规定子女抚养应诉问题?
民法中如何规定子女抚养应诉问题?现在子女抚养权问题是我国民法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很多孩子的父母现在生下孩子之后就到外面打工,将孩子留给家里的老人带,后来......
·
发生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
·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故意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我国有关军事法规对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
·
雇工致人损害案雇主赔偿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
·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二>中国公民......
·
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一、房屋拆迁补偿价定义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
·
农村房屋买卖宅基地的价格大概是多少?
在农村有很多农村宅基地,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质,有的人会买卖农村宅基地,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很容易发生纠纷。宅基地买卖纠纷是农村很常见的纠纷,归根结底就是双方急于买卖,没有及时进一步的完善相关事宜。价格是敲定这笔买卖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那么农......
·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倒置的依据是什么?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倒置的依据是什么一、举证责任倒置的依据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施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法理依据,主要是医患双方地位不平等和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患方举证困难。从2002年4月1日起,在我国因医疗行为侵权的诉讼中,开始实行举......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相关内容
·
长丰县看守所
安徽省长丰县看守所地址在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西路,水曹路庙岗村西200米,省道311北......
·
福州市所有区县看守所的地址、电话最新一览表
福建省福州市区有3个看守所,下属县各有一个看守所,详细地址如下:福州......
·
人民法院资产拍卖房产流拍怎么办?
人民法院资产拍卖房产流拍怎么办?近年来随着社会加速发展,有房有车早已不是早些年时所谓的成功人士或者有钱人的像征,几乎已是在都市站稳脚跟的年轻人的标配,但是房价不断飞涨,住房质量的不断缩减,都是这个发展迅速的社会暴露出来的不容忽视的问题,于是......
·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一、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1、依法收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2)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代理律师就可以直接......
·
环境公益诉讼由谁提起?
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类型有: (1)由检察院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2)社会公益组织﹙NGO﹚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www.njLawyer.cn长三角律师网。 (3)公民作为原告发动的环境公益诉讼案。 (4)由环境资源主管机关发动的环境公益诉......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退伙协议,合伙方耍赖,合伙方耍赖,无奈退伙,欠条的费用该我承担
·
你我们在这里干隧道里水沟电缆沟来的的时老板们都不懂给的模版不能用让我负责去厂里改
·
是不是交了几社保?失业后就可以领几个月的失业金啊?
·
你好,我的房子是买的,到最近才开始办房产证,但是我想把我房子给我弟,现在哪种方式最好?
·
餐饮老板没有给供货商货款,怎么san
·
房屋所有权纠纷及其他
·
债务,你好!有个个体小包工头
·
闫律师,您电话是多少?有事咨询您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