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

首页>>法律知识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的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房产能不能分割、怎么样进行分割就成为了男女双方争执的焦点。要解决房屋分割问题,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权属状态。那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呢?要是属于个人一方的房产,则离婚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不能分割的情况。现在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
  首先,看房产证上产权登记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很多人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这是保障自己权益的有效方法。其次,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并取得所有权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双方均主张所有权的,可以竞价取得;一方主张所有权的,可对房产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的,可申请将房屋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再次,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可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最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的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保留出资凭证是非常重要的。出资凭证包括银行转账记录,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等。
  二、离婚时房屋的权属怎么确定
  离婚时确定房屋的权属,关键是确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在离婚时仅能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或处理,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对于以下情况取得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房产。1、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2、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不管是通过继承、接受赠与还是购买所得;不管购买的是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二手房、商铺还是别墅;不管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购买还是通过银行贷款按揭购买;均应当归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列入财产分割范围。由于现在购买房产的方式已经不限于一次性支付全款了,因此就有可能出现一方婚前购买,而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当然,此时往往房产都是登记在了一方的名下,那么离婚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往往也是判给登记人所有,但此时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需要作出相应的补偿,同时就房产婚后增值的部分也是需要折价补偿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婚后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婚姻是爱情的归宿,但有一部分人婚后生活在一起发现彼此不合适而离婚,离婚就涉及财产分割,房产分割就是财产分割重要的一部分,那么婚后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我......


·买房时需注意哪些环节?
      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由于涉及到的价值很大,因此很多购房者也会小心翼翼,但由于没有注意到其中应当注意的环节,也是很容易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那具......


·房屋拆迁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房屋拆迁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房屋拆迁可以算得上是一件大事情,它并不是说拆迁就可以拆迁的,当拆迁人决定要拆除某处的房屋时,必须要与房屋的所有权人签订一份合......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原则上房屋产权仍归原产权人所有,因此进行不动产登记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究竟不动产登记......


·电影剧本版权保护有什么法律规定
      电影剧本版权保护有什么法律规定一、电影剧本版权保护有什么法律规定《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双方债权债务已结清证明范本是怎样的
      双方债权债务已结清证明范本是怎样的?债权债务行为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不管是基于生活或者事业都有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一般涉及的金额都不在少数,因此在进行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或者结束的情况下,债权人与债务人都会比较谨慎的进行,在开始的时候签订债......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是男女没有离婚的话,那么一般是共同来抚养子女。但如果男女离婚的话,就有可能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争夺了。此时对于女方来讲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离婚给孩子造成的心灵创伤在......


·虐待儿童罪怎样定罪
      一、虐待儿童该如何定罪?1、父母或家庭成员虐待儿童的情况。定罪:家庭成员的虐待,定虐待罪。量刑: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学校、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的情况......


·商标续展申请书如何写
      商标续展申请书如何写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要是想申请商标续展的话,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还要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就是需要写一份商标续展申请书。那么这个商标续展申请书该如何写呢?很多人拿到这个问题都很头疼,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


·居间合同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内容
      居间合同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内容一、居间合同承担赔偿责任?在居间合同纠纷中,因居间人提供虚假情况,致使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蒙受损失,居间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应是一种违约责任,同时,该损害赔偿责任划分可以参照对于无意思联络但承担连带责......


·日照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日照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城镇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用于建设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用设施,依据国家的土地征收标准的大方向下,各个地方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对于不同的建筑和不同的设施的赔偿标准也不一样,下面就日照征地补偿标准为例......


·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不明怎么办
      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不明怎么办一、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不明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射阳县看守所
    江苏省射阳县看守所地址在射阳县合德镇晨光南路河东,城北三环以北,南至北三环,北至四......


·镇江推动律师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镇江推动律师服务延伸至公共法律服务各个层面,推动律师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工伤赔偿纠纷怎么举证?
      实践中发生工伤后,工伤职工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往往不知道在工伤赔偿纠纷中怎么举证来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不知道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该怎么算,很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或错过诉讼时效而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下文就会着重为您讲述这两个问题。......


·在我国房屋如果想要对外进行出售的话,那么必须办理运预售证。通
      在我国房屋如果想要对外进行出售的话,那么必须办理运预售证。通常情况下,普通的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都有预售证。但是,随着我国拆迁工作的不断进行过程当中,目前安置房的数量也是非常多的,因此有一部分人其实就想对自己的安置房对外进行出售。那么,在我......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样本甲方:乙方(居间人):委托人:委托人: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在安微宿州看守所一年了,为什么不判,为什么送安
·现在会见需要哪些材料?
·这样的胜算离婚有多大,我想离婚
·劳动条例允许上月星期六星期天跨越下月调休
·我被骗了13万
·某某交了6000,就一个发票,其他什么都没有,可以退钱吗
·我现以遇到要打官司的事了,想委托
·父母赠予孩子财产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