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在我国起诉离婚有一方不签字能离吗

首页>>法律知识

    可能有少部分不太了解我国婚姻法的相关人员会认为,不管结婚离婚都需要两个人的同意,因此在离婚的时候,甚至有人会觉得另一方不同意,不签字的情况下,就没有办法解除婚姻关系了。甚至当事人在诉诸法院以后,仍然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在我国起诉离婚有一方不签字能离吗?
  
  一、在我国起诉离婚有一方不签字能离吗?
  
  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的同意,提起诉讼你的法定权利;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在审理中,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
  
  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
  
  2、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3、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所以说,如果起诉至人民法院的话,即使另一方不签字,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而且往往就是因为另一方不签字,不同意离婚,所以才要提出到法院的。法院的判决书就是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不需要另一方签字的,希望通过我们的介绍。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1、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2、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


·石家庄公证处公证费用是怎么收的?
      现在很多石家庄市民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会到公证处做一个公证,这样如果合同条款有误,就能及时发现,避免今后发生纠纷。如果合同金额比较大,双方比较关心的是......


·男女申请结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男女若想要成为合法有效的夫妻,则就要按照我国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结婚登记手续。而此时办理结婚手续,就需要当事人都满足《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才行。那具体......


·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如何判决?
      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如何判决?一、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


·山西省永久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山西省永久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国家需要征收的土地越来越多,这些土地征收的范围也是非常广的,除了住宅区被征收以外,农田也会被征收,但农田的补偿款会因种植的不同,补偿款也会发生变化,这么一来,您需要了解的东西就变的非常非常多了,在您被征收前后一......


·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外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这一法律规定,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在委托合......


·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在经济大环境不佳的时候,会有大批中小企业因为资不抵债而选择破产倒闭。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会在十五日内组建清算组,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这是企业破产过程中重要的一环,那么企业资不抵债破......


·劳动关系是认定劳动者身份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不能认定劳动者与
      劳动关系是认定劳动者身份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不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不能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在实践中存在劳动者先被用人单位处解除劳动关系,而后又回到用人单位工作,此时只要恢复劳动关系即可。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了恢复劳动......


·离婚征地拆迁房屋问题
      离婚征地拆迁房屋问题离婚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确定房产的归属。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未取得房产的一方是不能请求分割补偿款的。但是,由于我国房子有着不同的存在形式,离婚后房屋拆迁因为政策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情况:一......


·婚前房产协议公证有效吗,必须要进行公证吗?
      现今越来越多的人在结婚前选择进行财产公证,特别是一些动产,例如现金、金银等。那么婚前房产公证有效吗,是否有必要去进行公证?我们在本文中将为您解答。一、婚前房产公证有效吗?1、只要内容不违法,对你们两人是有效的,但是还有个前提条件,必须登记结婚......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申请人:××市××服装厂地址:××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厂长委托代理人:B××律师事务所律师请求事项:申请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请求依法宣告破产还债。事实和理由:(应祥述,此略。)以上情况有本厂会计报......


·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
      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要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去看,如果故意伤人行为造成的伤害达到轻伤以上,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客观情况看,伤害的结果可......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法律服务范围
    南京刑事律师法律服务: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


·佛山市南海区律师事务所举办开放日活动
      佛山市南海区8家律师事务所志愿开放、吸引了60多名市民踊跃参与,以现场参观......


·临时工管理办法规定是怎样的
      临时工,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公司临时工作的人员,临时工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它的福利待遇有哪些,临时工的年龄是怎样规定的,这些问题在临时工管理办法里都做了详细规定。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2016年《临时工管理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6年临时工管理......


·在租赁的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厂房及厂区内的办公楼、仓库可以执行吗
      在不改变租赁合同前提下,可不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进行“现状处置”,但处置前应告知集体经济组织。处置时应当充分披露租赁合同内容,特别是公告租赁剩余期限、租金标准及支付等情况。确定保留价需考虑租金支付情况。成交或抵债后,被执行人作为承租人的权......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分析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分析当事人在签订债务合同的时候,一般情况都会签订一个担保合同。这个担保合同是附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否也无效呢?所以,我们在下文和您聊聊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主合同无效担保......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一个人卖兔子,我付款后他没有发货,然后qq也没有回复我,付款用微信扫码支付,和支付宝支付过,付0
·爸爸有外遇不管家怎么办
·陈律师您好,我是您在7月17号“高爽说法”栏目里回复的“转角
·我的8月份卖给了车贩子,直2日有违章的短信才知道没有过户。我可以通过公证卖车合同的方
·我想起诉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当面谈可以吗
·交房合同,没经过本人同意,物业找人签名了,是属于什么行为?
·经一个朋友介绍在李某工作室投资了一个外汇,李某把那我们组织到
·老单位的社保如何转移至新公司名下,老单位和新单位都在一个城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