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如果要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的话,都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走,但是不乏有一些用人单位还是会违反法律规定,在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的前提下,单方面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2008.1.1前的该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2008.1.1后的该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用人单位单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有关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您可以参考一下,其实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相关的赔偿标准是按照职工的工资来计算的,工资高的话,自然赔偿标准就高,反之亦然。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职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有哪些现实中,可能会因为员工的一些不当行为或违法行为,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有的情况下造成的损失还是很大的。那具体来说......


·月中入职发一个月的工资吗?
      当我们在人才市场或者其他途径参加招聘考试,考核通过之后经过一系列流程,我们就可以成为该公司的正式员工啦。当我们在熟悉新工作的工作流程以及融入到公司工作......


·员工试用期辞职需提前几天告知
      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前都会有1-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如果劳动者觉得不合适的话是可以像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那么员工试用期辞职需提前几天......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生活当中,工程质量不仅是国家和人民比较关注的,对于建筑方和发包方来说,工程质量同样是最为重要的。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建筑工......


·民事诉讼中对私自收集的证据的认定
      《证据规则》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于涵盖了包括录音、录像等一切手段在内的私自取证方法,还由于表达的明确性,《证据规定》显然比《批复》有更广泛的普适性。所以说,......


·破产清算几年可以进行完毕?
      破产清算几年可以进行完毕?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遇到资不抵债且不能改变这一现状时,就有申请破产的必要。因为如果继续经营下去,公司所欠的债务会越来越多,长此下去最后公司的所有者将无法实现公司的价值。一般来说,破产清算几年才能完成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


·脚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脚骨折工伤怎么赔偿多少钱工伤赔偿需要依据工伤鉴定的级别来确定。工伤鉴定或委托鉴定需在伤愈(医疗期满)后进行。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


·什么情况下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不足
      什么情况下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不足一、什么情况下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不足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于有缺陷之鉴定意见通过补充鉴定、重......


·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不能仅仅按照产权登记的情况将房屋一概认定为未成年人的财产,还应审查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子女尚未成年,如果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夫妻离婚时不能简单地完全按照登记情况将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因为,不动......


·支付抚养费一方可以对抚养费进行监督吗?
      一般情况下,一对夫妻在离婚之后除了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获得离婚证之外,还要对婚姻相关问题进行解决。若是有孩子的,那就肯定有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来说,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那么,支付抚养费一方可以对抚养费进行监督吗?一起了解......


·土地确权的招标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确权的招标流程是怎样的?土地是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土地确权的力度,就是为了理清土地使用情况。通常情况下,政府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开展土地确权项目。那么土地确权的招标流程......


·工业类合同(一)
      目  录  前 言  1)合营双方  2)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3)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4)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5)合营各方的责任  6)技术转让  7)产品销售  8)董事会  9)管理机构  10)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  11)公......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永嘉县看守所
    浙江省永嘉县看守所地址在永嘉县上塘镇下堡村,俗称“永嘉县上塘下堡看守所”,是永嘉......


·潍坊经济纠纷律师:代理合同纠纷诉讼,成功追回尾款
      前期我接受一淄博当事人委托,为其代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该案在.开庭之前,......


·临时工辞职是马上走吗?
      由于层出不穷的原因,我们可以发现在我们的生活的中,各单位的临时工人数在不断增加,随之带来的临时工问题让不少人困惑。其中,有一个是关于临时工辞职的问题,究竟临时工辞职后是否能马上走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临时工的定义临时工泛指在工作......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社会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社会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社会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一)征地工作本着“依法实施,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农村集体和被征地权益人三方利益。(二)本次征地工作由市政府负责统一......


·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
      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一、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生育保险,请问如果之前是交够一年的生育险但中间又断了两三月
·拖着工资不发。一个月还没有发工资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前夫离婚了但是车子一直在我名下,他不愿
·工伤七级能赔多少,月薪510034岁
·交通死亡赔偿金分配,老公跟儿子在交通事故中去世
·家庭唯一住房,抵押过户给公司抵减欠款合法吗
·你好,想咨询一下,两人离婚了,房子是两人的,名字,想改成一个人的名字需要对方做什
·开庭时需要准备什么吗?,请问我的父亲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时间是明年1月25日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