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深圳市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首页>>法律知识

    离婚后,有子女的,并未直接进行抚养的一方会承担一定的费用,简称抚养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子女的需要、父母的承担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而决定。那么,深圳市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深圳市抚养费标注是多少? ?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
  
  二、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
  
  三、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a、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b、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
  
  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一次性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子女的利益出发,在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面,也可采取先给子女抚养费,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办法,以保障子女利益优先实现。
  
  四、如何防止对方拖欠不付或拒付抚养费呢?
  
  在离婚时,应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给付的期限和办法,明确、具体地载入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中。这样就为以后的执行创造了合法的条件。
  
  以上就是深圳市抚养费标准,你都了解了吗?在婚姻破裂后,双方有子女的就一定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管抚养费多少,都应该依据法律规定的给到子女。如果还有不了解的,可以随时咨询相关法律机构为你答疑解难。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新婚姻法一方不负责任怎么办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一方不负责任怎么办?可以起诉离婚。二、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


·农村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应该如何分配
      农村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应该如何分配一、农村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应该如何分配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


·子女结婚如何把财产只给其一方
      如今子女在结婚的时候,作为父母往往都会拿出自己的积蓄来赠送给子女,但要是不说清楚的话往往就会视为对子女夫妻的赠与,那么赠与的财产就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借贷利息过高是否合法
      借贷利息过高是否合法一、借贷利息过高是否合法贷款可以附带利息,但是利息超过一定的程度就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


·一般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
      一般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公民及企业享有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在获得土地的土地权后我们还应该获得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合法使用土地权的法律凭证。这个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土地使用证分......


·工作中,有时候可能在上班的时间内,员工无法完成当天的任务或者
      工作中,有时候可能在上班的时间内,员工无法完成当天的任务或者临时增加了什么任务,只能带回家完成。那像这样员工回家工作的情况,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是否算是加班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员工回家工作算加班吗?现代......


·哪些情形属于离婚损害赔偿
      哪些情形属于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


·房管局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房管局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


·取保候审要交多少保证金?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取保候审具体要缴纳多少保证金,我国相关的法律作了以下规定:1、......


·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
      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合同是交易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种文书,与此同时,合同又包括了很多种类。因此很多人对于合同的认识是混乱的,特别是比较少见的合同,比如倒签合同。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倒签合同的效力问题。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我国倒签合同的......


·绑架、抢劫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绑架、抢劫罪的区别包括哪些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南京仲裁
    仲裁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


·镇江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
      镇江市首家由镇江市总工会牵头,镇江市人社局、市法院共同设立的镇江市职工......


·拐骗儿童不卖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拐骗儿童不卖的判罚标准是什么?拐骗儿童罪是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

    交通事故横突骨折可以赔偿多少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这就要看具体的花费才能确定最终的赔偿额。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第二次无证驾驶,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想请教下关于拆违维权相关事宜
·您好,我是兴*酒店的法人由于我生病两停业,可现在酒店名称换了法人也换了我该怎么
·如果收入不固定的话,抚养费的判决以什么为依据?
·网贷贷款放利息给别人但从未获利,还算高利贷转贷罪吗?
·怎么把原来身份证预留手机号码更改现在的手机号
·蒋律师你好!我是在高邮市海潮路和丰瑞路这边做建筑吾悦广场是
·合同违约,鉴了合同在外省市
·律师你好,新土地证发放亩数,按什么标准每人亩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